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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八


  李泰发之迁责海外也,欲寓书秦丞相,以祈内徙,而无人可遣。门人工彦恭罢雷守,闲居全州,泰发乃作秦书,托王为寻端便。王之邻居有李将领者,坐岳侯事编置于郡,与闾里通情,令其子司法者,从李将就雇一隶,遣往会稽,授书于泰发家。既至越,泰发子弟不敢以人入都,乃就令此介自往相府投之。既达于秦,忽令问:“李参政今在何所?”

  远人仓猝遽对云:“李参政见在全州,与王知府邻居。”

  盖误以李将为泰发也。且云:“有王法司与李参政亲以书付我令来。”

  盖错愕之际,又称司法为法司也。秦怒,于是送大理寺根勘,行下全州,体究“李光擅离贬所,如何辄敢存留在本州?”

  且追王并王法司赴狱。而全州适有法司人吏姓王者,亦与彦恭舍甚迩,俱就逮。后体究得泰发初未尝离昌化,但诬彦恭以前任过愆除名,勒停编管辰州。王法司者,懵然不知,亦勒认赃罪杖脊。当时闻者,无不笑而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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