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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


  《建隆遗事》,世称王元之所述,其间率多诬谤之词。至于称赵普、卢多逊受遗昌陵,尤为舛缪。案《国史》,韩王以开宝六年八月免相,至太平兴国六年九月,始再秉衡钧。当太祖升遐时,政在外,何缘前一日与卢丞相同见于寝邪?称太祖长子德昭为南阳王,又误矣。初未尝有此封。元之当时近臣,又秉史笔,岂不详知?且载《秦王传》中云云,安有淳化三年而见《三朝国史秦王传》邪?可谓乱道。此特人托名为之。又案,元之自有《小畜集序》及《三黜赋》,与《国史》本传俱云:“淳化二年自知制诰舍人贬商州。至道二年,自翰林学士黜守滁上。咸平二年,守本官知齐安郡。”

  而此序年月次序,悉皆颠错,其伪也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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