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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


  东坡在儋耳时,余三从兄讳延之,自江阴担簦万里,绝海往见,留一月。坡尝诲以作文之法曰:“儋州虽数百家之聚,州人之所须,取之市而足,然不可徒得也,必有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钱是也。作文亦然,天下之事,散在经子史中,不可徒使,必得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意是也。不得钱不可以取物,不得意不可以明事,此作文之要也。”吾兄拜其言而书诸绅。尝以亲制龟冠为献,坡受之,而赠以诗云:“南海神龟三千岁,兆叶朋从生爱喜。智能周物不周身,未免人钻七十二。谁能用尔作小冠,岣嵝耳孙创其制。今君此去宁复来,欲慰相思时整视。”今集中无此诗,余尝见其亲笔。后坡归宜兴,道由无锡洛社,尝至孙仲益家。仲益年在龆龀,坡曰:“孺子习何艺?”孙曰:“学对属。”坡曰:“试对看。”徐曰:“衡门稚子璠玙器。”孙应声曰:“翰苑神仙锦绣肠。”坡抚其背曰:“真璠玙器也!异日不凡。”二事皆吾乡人士所知,辄记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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