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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欧阳文忠公曰:“为文要当做不尽,乃有馀味。”又曰:“为文之体,初欲奔放,抗志气于八极之表,久当收节,使简严正,或时肆发以自舒,勿拘一体,则尽善矣。”其论梅圣俞诗曰:“譬如妖韶女,老自有馀态。又如食橄榄,真味久愈在。”公文章周流天壤,斯文主盟,信不诬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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