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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这场可笑的求婚是彻底地失败了。生活刚刚展示出另外一面,但倏忽即逝,一下子又翻转过来,仍然是严酷的、没有诗意的现实。我怎么也搞不清楚:她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热情是出自爱情,还是风尘女子的那种轻狂的逢场作戏?我愣愣地站在门旁边:究竟是拂袖而去好?还是留在这里把她的“主意”搞明白?这时,门外又响起瘸子走路的那种一轻一重的脚步声。她急忙把我拨开,从我身后拿起顶门棍顶上门,随即偎在我的胸前,缩了缩脖子,伸了伸舌头,一脸调皮的微笑,和孩子捉迷藏一般静等着保管员来叫门。

  “马缨花,马缨花,”保管员推了推门,接着压低嗓子又叫,“马缨花,马缨花……”

  她没有立即回答,停了一会儿,才用懒洋洋的腔调问:“谁呀?”问完了,昂起脸朝我皱起鼻子笑了笑。

  “我呀,马缨花,是我。”

  “睡下啦!”她拖长声音说,她的声调和她的表情恰恰相反,“我困得很,要是还有营生,等我睡起来再干。”

  “哎,不是叫你干活。你起来,羊圈靠西第三根柱子上头,我还给你藏着一副羊下水哩,你起去拿。”他给她东西,可那语气,倒仿佛是求她施舍给他一些东西似的。

  “那好呀,”她又朝我做了个鬼脸,“等会儿我起去拿。”

  保管员仍舍不得走,左右地颠着脚,在门外磨蹭着。在他们隔着门对话的那一刻,我比上一次更加紧张。上次我和她之间还有一截距离,现在,她紧紧地贴在我的怀里,一面调侃保管员,一面用手指头玩我棉袄上的扣子。虽然我为了要弄点吃的,曾经冒过许多次险,被人发现的可能性要比这次大得多,但这种充满暧昧意味的尴尬我还是第一次碰到。我不安得有点发冷。她朝我笑,朝我做鬼脸,我却笑不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好玩。恍恍惚惚地不知有多长时间,保管员才拖着一轻一重的步子怏怏地走了,门外再没有一点声息。

  “嘻嘻!”她在我怀里扭了一下,把正面向着我,“那个傻熊还想打我主意哩!呆会儿我去拿,不吃白不吃。”

  “唉!”我说不出什么话,吸了一口气。生活的美丽的色彩又渐渐退色,而退了颜色的生活是十分难看的。

  “你看你,冷成这熊样子。”她摸摸我的手,把我的一双手分开,围在她的腰间,撩起棉袄下襟,将我的手插在里面。“来,让我给你焐一焐。”隔着薄薄的布衫,我能感到她肉体的温暖,甚至是灼热。那柔软的富有弹性的腰肢,就在我两手之间,然而这却激不起我的一点情欲。我怀疑我把人、把生活又整个地看错了。她刚才的冷淡和现在的爱抚,到底哪个更为可信?

  “傻狗狗,你咋这么傻!”她仰着脸跟我说,“啥‘两个人过日子总比一个人好’!你不想想,咱们成了家,你就得砍柴禾,你就得挑水,家里啥活你不得干?有了娃娃,你还得洗尿褯子,一天烟熏火燎的,苦得你头上都长草咧!你十八块钱,连自己都顾不住哩,还能再添半个人的吃穿?你还能像现时这样,来了就吃,吃完嘴一抹就念书?你呀,你这狗狗真傻!”我这才恍然大悟。她说她自有主意,原来就是这种为了爱情、为了我的献身精神。而我在她面前究竟有什么价值,值得她作这样的牺牲呢?世界和人、和没有文化素养的体力劳动者,又在我眼前恢复了绚丽的色彩。我想,我之所以难于理解她,恐怕就是因为在我身上,从来没有过为了别人、为了所爱的人而献身的精神,从来没有!

  我的心里只有我自己,即使想“超越自己”也是为了自己。这就是我和她之间最大的差距。

  我把她搂进怀里,我现在才觉得我是真正地爱她,不是感恩,不是感激之情。我热情地喃喃地说:“马缨花,我们还是结婚吧!别人怎么过,我们也怎么过;让我来分担你的负担不好么?”“‘怎——么’,‘怎——么’!”她略略推开我,深情地凝视着我的眼睛,而用嗔怒的口气说,“我不能让你跟别人家男人一样‘老婆孩子热炕头’,那最是个没起色的货!你是念书人,就得念书。只要你念书,哪怕我苦得头上长草也心甘情愿。我要你‘分担’啥?你能‘分担’啥?咱们一结了婚,那些傻熊还会给我送东西来么?你看,我不出手,羊下水就给我搁在那儿了。你呀,傻狗狗,你就等着吃吧,这还不好么?……”她还是要我念书,而为什么要我念书,她始终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在她脑子里,似乎认为念书就是我的本分,我的天职,像养着猫一定要它促老鼠一样。我心里蓦然有种幽默感,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她的这种想法倒很现实。“女人的心计啊,女人的心计啊……”我默默地念叨着。

  可是,这无疑又是我的耻辱。难道我能靠一个女人的姿色来过比较温饱的生活?来“念书”?这样做,我就更降低了我自己。“不!”我重复地说,“不!我们还是结婚吧,我不能让你那样做!我们还是结婚吧……”

  “哎,傻狗狗。”她说,“我又没有说不跟你结婚,我早就想着哩,要不,我这是干啥呢?等这‘低标准’一过,日子过好了点,咱们就去登记,让那些傻熊看了干瞪眼……”

  “不,不……”我执拗地说,“我不能让你那样做,那你不等于骗了人家?”“谁骗谁呀?傻狗狗。”她安抚我,“你不想想,他们给我的吃食,哪些是他们自己腰包里掏出来的?我不要,他们拿回去自己吃了,还不如咱们吃掉哩。告诉你,这个队上,管事的就谢胡子一个人是好人,连那个烧饭的伙夫都不是好熊!”我被她独具匠心的、现实的、冷静的盘算弄得晕晕乎乎的:我究竟应该遵循哪种道德规范来生活?她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我们要照她那样的安排来度过困难,我就失去了一个男人的尊严。在她认为,这是非常时期可以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而我,身体恢复了健康——正是在她权宜之计的安排下恢复的健康,并且重新“念书”之后,我的羞耻心和道德观都强烈地阻止我这样做。

  “不!”我仍然固执地说,“不!你别那样做。我们还是结婚吧,谢队长也同意了,我们马上就登记去。”

  “你是不是不相信我,怕我跟了别人?”她说,口气和神色都带着少有的严肃。显然,她把我今天迫不及待地要求结婚领会错了。于是她又钻进我怀里,踮起脚尖,用脸颊磨擦着我的脸,柔声地说:“要不,你现时就把它拿去吧,嗯,你要的话,现时就把它拿去吧。”

  她忙碌了一夜,现在脸色还是疲倦的。美丽的大眼睛下那一圈淡青色更深重了,她这种行动,纯粹是女人为了爱情的一种献身的热忱,一点也没有个人的欲念。我感受到了一种令人心酸的、致命的幸福。是的,是致命的幸福!我胸中陡然涌出了这种情感,像一首弦乐合奏的无词歌从心里汩汩地流淌出来:不是情欲,甚至也不是一般的爱情,而是一种纯洁的、神圣的感情。有限的爱情要求占有对方,无限的爱情则只要求爱的本身。神是人创造的,在人创造神的过程中,一定曾经怀有过这种感情因素吧。我谦恭地吻了她一下,然后轻轻推开她。“不,”我说,“我们还是等结婚以后吧。”

  “那好。”她即刻从我的怀中离开,仰起脸,用清醒的、决断的语气说,“你放心吧!就是钢刀把我头砍断,我血身子还陪着你哩!”“就是钢刀把我头砍断,我血身子还陪着你。”有什么优雅的海誓山盟比这句带着荒原气息的、血淋淋的语言更能表达真挚的、永久的爱情呢?

  啊,生活啊生活,艰辛得和美丽得都使我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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