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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马缨花占了上风,谢队长大扫了面子。但我知道,谢队长没到她家去过,并且,只要马缨花和一帮妇女一起干活,谢队长总要派个强壮的男劳力去帮助她们;对她,谢队长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批评过,更谈不上“报复”了。

  一个没有丈夫、又带着一个不知父亲是谁的孩子的单身妇女,现在家里还有男人进进出出,在农村是最容易招人非议的了。但农工们似乎认为只有马缨花可以这样做。我渐渐地理解了,她能取得农工们的好感,绝不是凭她的姿色或采取了什么方法;只有对人人都抱有善意和同情心的人,才能自然地取得人人对她的善意和同情。真诚和善良,有时能把违反习俗的事也变得极有魅力,变得具有光彩。

  从农工们的话里,我还知道,近几个月来,好像海喜喜已经“独占了花魁”,别的人很少去了。“美国饭店”成了一个历史的概念,一个巴比伦。可是我坚信自己的直觉,海喜喜并没有占有她,更谈不上什么“独”。他还有个情敌——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就是那个瘸子保管员。有一次,我去她家,瘸子保管员跷着二郎腿坐在我常坐的那个土坯凳子上,她背对着他在炕前擀面。

  见我进来,瘸子保管员好像有点无趣地走了,临走时,操起土台上的一个空面袋揣进怀里,看样子他是带着一点什么东西来的。还有一次,在我吃完饭和她聊天的时候,外面响起了一轻一重的脚步声,马缨花急忙跳下炕,抓起顶门杠把门顶上。瘸子在外面叫门,她却喊叫道:“睡啦,都睡下啦!”搞得我十分尴尬,屏声静气,心跳不止。一会儿,保管员一轻一重的脚步声远了,她才朝我调皮地一笑,叫我接着讲故事,并不提那瘸子跑来干什么。

  我和她接触的时间长了,越来越感到她并不是农工们印象中的那种跟谁都有暧昧关系的女人;她天真、坦荡、调皮、开朗……然而,我又感到她身上还有什么地方我并没有认识。

  20

  对海喜喜,她倒从来没有顶过门。海喜喜总是像主人似的大模大样推门进来,见我也在这里,而且把唯一的座位占了,就阴沉着脸往地上一蹲。

  我们几乎天天在马缨花家见面。他要卸套、饮马、铡草、喂马,间或还要拾掇套具,所以来得比我晚得多。等他进门,我已经吃完了。但不知怎么,我见了他总觉得自己比他矮一大截,还有一种偷了东西装在口袋里,没出门就被别人撞见了似的心虚。虽然我们两人都不动声色,但仿佛他明白、我也明白:我刚刚做了件不光彩的事。这种感觉给我很大的压力。他一推门,我就会抑制不住地脸红起来,说话的兴味也跑得无影无踪。那马缨花还没来得及收拾的碗筷,也好像成了我的罪证,让我惶惶不安。

  马缨花不像别的女农工,爱背地说人长短。她喜欢和现实生活完全无关的幻想,喜欢听神话和童话。在饭后到夜晚这段时间,她真有点超凡脱俗的味道,和她跟那帮妇女嘻嘻哈哈笑骂时判若两人。她缠看我给她讲故事。而我充当这种“说书人”,似乎也成了付给她饭食的报偿。马缨花会和我的故事一起幻想。幻想是人的本能,每个人都会幻想,都有自己的幻想。难能可贵的不是会幻想,有幻想,而是善于接受和理解别人的幻想。马缨花对《丑小鸭》、对《灰姑娘》、对《海的女儿》、对《青凤》、对《聂小倩》等等都非常神往。

  她认不了几个字,心灵却能够和外国的与古代的幻想相呼应。我没有讲故事的才能,不注意描述细节,情节也是挂三漏四,只能讲个梗概。但马缨花凭她的想象却能补充出来,她向我提出疑问并谈出她的想法,往往和安徒生与蒲松龄相合,什么海的颜色变化和喧嚣啦——她从未见过大海,海里的歌声会迷住航行的水手啦,小老鼠怎样变成骏马啦……好像她原来看过他们的书一样。这常常使我惊奇。

  但海喜喜则不然,他总要和我唱反调,挑我故事的毛病。他像狼似的蹲在地上,像狐狸一样支起耳朵,在我讲得有点颠三倒四或是语句结巴的时候——因为有他在场,我的记忆常常会突然中断,他就仿佛听到小动物在林间响动似的,兴奋地舔舔嘴唇。讲完了,他就用物理的现实来击碎心灵的种种幻想,像一头大象跑进凡尔赛宫横冲直撞。

  “熊!野鸭子给你孵天鹅蛋哩!”他鄙夷地说。他说话从来不看我,而是仰面看着马缨花。好像我的故事不过是广播喇叭里的声音,我的话他听见了,而人实际上并不在这房里。“野鸭子可灵性了。天鹅蛋比野鸭蛋大好几圈咧!鸭窝窝里要有个天鹅蛋,你看它趴不趴?!它早他妈飞跑了!……”

  “球!用金子打马车哩!”听完了《灰姑娘》,他发表这样的评论,“谁要用金子打马车,那就倒了八辈子灶了!这事儿唬不住我,用金子打的马车,啥牲口能拉动?!嗯?啥牲口能拉动?!那么一点点金子,”他用两根手指头比画着,“就有百十斤重咧!”对《海的女儿》,他的评论更加荒唐了。他忿忿地说:“人能长鱼尾巴哩!人长了鱼尾巴,那玩意儿长在哪达?那能分得出公母来?那咋生娃娃?熊!尽他妈胡卷舌头!”

  他骂我“胡卷舌头”,我隐忍住了。因为在他眼里根本没有我,我也只好眼睛里没有他,不跟他辩论,何况他的体重比我大将近一倍。马缨花在我说完以后,常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像吃着橄榄一样有滋有味地咂着嘴:“啧!啧!”并不理会他说了些什么。但他的蛮横,他的妒忌,他对我的蔑视,却使我身体复原后而逐渐变稠的年轻血液,在我脉管里加速流动起来。我面孔涨得通红,眼眶里转动着愤懑的泪水。我原来对他尚有的一点敬意和好感早已化为乌有。然而,与此同时,他身上又有一些东西在吸引我,在向我挑战。这些东西和我现在的生活环境是那么一致,那么和谐,因而它显得更有光彩。这就是他的粗野、剽悍和对劳动的无畏。在他的光环中,我却是那么怯懦,那么孱弱,那么委靡,像个干瘪的臭虫。我的泪水不仅来自愤怒,也来自自怜的委屈感。我用拇指和食指卡量卡量了手腕,我决定要向他应战!

  一个人长期生活在这样的大自然和这种乡俗中,当然会不自觉地受到影响,何况我是自觉地在追求这种东西。我认为,粗野、雄豪、剽悍和对劳动的无畏,是适应这种环境的首要条件。要做个真正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就要做海喜喜这样的人。什么“文化知识”,见鬼去吧!没有平庸的职业,只有平庸的人。像我跟的那辆大车的车把式,即使他有高深的文化修养,当了作家,我想也会是个毫无作为、没有独创性的“死狗派儿”作家。而海喜喜当了作家的话,倒能叱咤文坛一阵子。我暗暗把海喜喜当成了我竞争的对手。

  而这时,我的身体真的好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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