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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我在微弱的光里看见贺叔叔那么专注地看着我。我的又凉又细的皮肤,每个同龄女孩都有的那种凉滋滋的细嫩的质感在他手心里。它们从来没有触摸过这种东西,会给它那样陌生的舒适。或许是不适。

  都看见了。

  他把女孩搁到床上,被手心上的感受引发的舒适(不适)却不能被搁置下。它刚开始。他的眼睛朦朦的,身体似乎在顶住某种病的发作,等待、撑持,直到到它过去。

  不是害怕、我并不那么怕。

  若是纯粹的恐惧,女孩可以在刹那间完全清醉。她却由它去。很复杂的一种期待;看下面会发生什么。她和他同祥舒适和不适。同样好奇。同样着迷。

  他一寸寸地抚摸她。他的手到之处那寸肉体便是苏醒。便是脱变。她始终在观望他的眼睛从她的形骸内窥视到他的迷恋。对所有她这个年纪,这个生命阶段的雏形女性的迷恋。不止是他个人的,他代表着他那个年龄的男性;所有没有他这份突至的幸运的同类。他粗糙的掌心如树木的剖面,刚被锯或斧剖开,带一股湿气私温暖。

  他跪在那里。

  萨姆娃(Samoa)的礼仪处女被万众膜拜。是部落酋长的女儿。全身缀满鲜花和月光,等待对她童贞的检验。

  我还是想知道事情的进一步。

  当然惧怕。谁不惧怕?越是懂得这抚摸的意味便越是惧怕。十九岁时被同龄的男孩抚摸时远远要恐惧得多。十一岁,还不完全晓事。不晓得这抚摸是应该被惧怕的。

  但我还是需要知道它的进展。

  肯定有个原因,但女孩不能命名它。

  栖牲?这个词倒从来没出现过。可能的——十一岁的女孩能做的可能只有牺牲自己。她明白她父母,她的家庭同他的关系。那份恩宠和主宰,她的牺牲可能会改变一切。他毁她,她就把他毁了。她惧怕被毁,更惧怕她对毁灭的向往。

  我那个时候不清楚:我会以这样高昂的代价来解脱那主宰。我翻了个身,把更多部位献出来,牺牲。

  他没有过限。他只是看着、欣赏着那些雏形。

  毕竟不是一个能轻易让他过限的人。他被自己那个完全正常的行动中派生出的异常惊得一动不动。连火车也一动不动了。然后,他轻手轻脚地拉下她的裙子,拉上毯子。他还是待在她身边,成了守候和珍爱。

  遗憾?不,她长大后一想起那一夜就感到欣慰:为他不那么完美而欣慰。他不是一个无懈可击的人。这让她在一次次接近他的时候怀着希望。

  是的,在挑逗他。

  我没办法。

  那主宰、恩典。给予或收回。他让我眼睁睁看着那四页推荐信怎样被撕毁。

  好困倦,我可以睡一会儿吗?

  ……

  亲爱的萨德医生:

  随信寄去的上回的诊费。非常抱歉开的那张支票透支了。是后来才发现账户里没钱了。同时也在此向你道歉,我没打招呼就取消了治疗。

  让我告诉你三个星期前那次就诊后发生的事。可怜的是我再也不能看到你那双永不惊讶的黑眼睛的细致反应了。它们惟一的反应是我用词不当。

  周末我照例同舒茨约会。我做中国菜给他吃。那是我头一次为他烹饪。他一直感动地看着我飞快地在厨房里乱跑,因为对主妇角色的生疏和心神不宁,使我在狭小的厨房内生出无数多余的往返。他第一次感到有了着落。他早早等在餐桌边,我每上一个菜他就捏捏我的手,无以言喻的幸福。在我闯了不少祸的主妇扮演中,他似乎看见了一份好生活的影子。其实他还是在刻验我是否有他妻子那几下子。男人都以为他们寻外遇是为了更新,不久他们就开始在新的女人身上找回一切旧的,他们习惯的东西。

  吃晚饭时我们照常有些使气氛活跃的小小争执。也谈到弗洛伊德、容格。当然还有文学。我说这四十五年中国大陆人的性格相对二十世纪心理学、行为学而言,是个例外。他说无非是另一种偶像崇拜和速信,另一种暴力形式:六十年代美国的“Beat”,在中国叫红卫兵。我说:

  你对中国人的友情爱情一切人情大概仍是门外汉。他几乎动怒了,说《三国演义》和《红楼梦》加一块,他难道还不懂吗?我说:我所指的,中国人的这四十五年,相对心理学这门准科学而言,是个秘密。他说:你以为我是谁?

  我是个准备下半生吃中国菜的人!我笑起来:你以为你吃的是中国菜?

  一切都如常。他说他决定提前退休,这样我得到那个职位就不会有太多闲话。我相当吃惊。睡前吃的安眠药完全失效。第二天一早我早早等他醒来,给他打电话,我对他说:你可得想好啊。他说他已想得很好了,再想下去只会想坏;事情不能过分思考。

  午后我等他开车来接我,一起去看他分居后打算租的公寓。下起雨来了,他说这场雨过后就是秋天,我们该远行一趟。他建议去远郊一个小镇,他妹夫在那儿经营一个法国式小客栈。忽然他悟过来,那是他妻子的妹夫。他妻子已懒得同他去婚姻心理调解处了。

  雨特别大。他说有次也有这么大的雨,他到我住处去找我,我不在,楼下信箱上放着我三天未取的报纸。他忽然很害怕,觉得我已不声不响离开了。他就在雨里开着车,在城里的每条大路小路上兜,直到路上没几个人了。

  我问他:你怎么会想到我会那样就走了呢?他说;我不知道。像这样的大雨天,你好像会那么干。我说:太奇怪了!他笑着说:你不知有多可怕,我觉得你要走一定选择这样的雨天;我就那么开着车,在大雨里,开啊开啊,找你,其实也不知找什么。

  我不知他夸张了多少。但它似乎比辞去职位、分居,更让我感到真切。我拉拉他的手,让他别自己唬自己。他也觉得在他的年纪有那种想法和行为是很愚的。他说,干愚事会觉得年轻许多。

  我们进了一家便宜姜饮店。我们叫了热巧克力。投了币到音乐箱里,听他年轻时爱听的《让我拉起你的手》。

  他有些坐立不安了,我问他是否需要跟他妻子打个电话。他讪讪地走了,去最角落的一只电话,用一只手捂住话筒,整个身体都微微蜷缩,尽量圈住那个角落,让各种噪音以及他年轻时代的音乐少进入听筒一些,你从他背上看得出,他陷在一次颇长的谈话中了。

  我叫住一个侍应生,对他说,等那位先生回来,你把这个给他、他的眼镜和伞。没留任何永诀性的字条。我付了账。走到门外的雨里,没多久就坐进了一辆计程车。我对司机说:去机场。

  雨一直没停。车开过小街大街。望着雨的似乎是他的眼睛。在被雨淋的变形的城市里寻找我。心情也变成了他的心情,茫然而忧伤,但年轻许多。那餐馆的音乐一直在耳朵里。我好像成了他,一直要在这雨里走下去,找下去。

  我现在在我一个朋友家。从邮戳上你会知道它多远。

  我争取从此做一个正常的人。

  感谢你忍受了我一年的用词不当。

  别了。

  你诚笃的病人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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