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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可你说的是本地话呀。”

  “本地话怎么了?”

  “本地人难道不知本地有个灯笼巷?”

  “我哪能大小巷子全知道?”

  “灯笼巷好象不算太小……”

  他哑然一笑。这姑娘及时识破了他的诡计。

  “你看上去象个舞蹈演员……”他换个话题,但立刻又后悔了。这句话听上去象愚蠢的讨好。

  她又不做声了。嘴唇抿得很紧,那是不太善于给人快乐的嘴唇。

  “我们以后在一起了……我是从九〇七农场调来的。”他奇怪自己哪来如此强烈的表现欲,“哎,你叫什么名字?”

  她微笑一下,这一笑也似乎半天才拿定主意:“没必要哇……”

  “没必要?”

  “我们……”她看一眼他的中提琴,“好象不同行?”

  她语调很轻,象是在征求你的意见。她不漂亮,倒比漂亮姑娘更傲慢。当她从邮局走出来的时候,看见他还没走,她脸上显出不出所料的表情。

  杨燹越发觉得自己象个蠢小子了。他笑道:“我想让你带路。”

  “行。”

  “你这么早就来发信?”

  “是给妈妈的信呀!”

  妈妈的信得赶第一次邮班?她妈妈一定很慈爱或很严厉。不料她否定地摇摇头,说她妈妈两者都说不上。“但除了看我的信,她没有更好的事可做。”她说这话几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杨燹顿时想;这点倒和我颇象。

  “我来帮你拿点什么吧?”她说。

  “不用,我没什么体面东西让你拿。这把琴也太破了。”

  “你是来拉中提琴的?”

  “会一点儿。”

  “有意思——‘一点儿’。”她那南方姑娘的舌头生硬地卷着。

  “你说什么?”

  “没什么。”她显得漫不经心。杨燹觉得他并没有引起她重视,不免有点丧气。

  过了一会,是她先开口了。

  你在九〇七农场干什么呢,那儿需要中提琴?”

  “当然不需要。不过我也会一点儿别的,譬如发酵饲料,或者高山苹果改良嫁接。”

  “那也是‘一点儿’?多大一点儿?”

  “无可无不可。”

  他穿着两个兜的军装,这与他浓黑的胡茬挺不相称。六九年冬天,他拿着尚未复职的父亲的亲笔信跑断了腿,但任何一个“老关系”都相当客气地拒他于门外。碰巧他“修地球”的大队邻近有个解放军农场,就是他刚才说的“九〇七”,正四处招募业余文艺骨干。他混在一帮半大孩子里,又拉又唱,又是翻跟头,又是打把式,关键是那段“郭建光奔袭”,把全农场镇得目瞪口呆,他被破格录取了。穿上军装半年,业余宣传队解散,他被分到饲养班。后来他为果园提了两条建议,很受重视,由此成了“九〇七”大喇叭里常常提名的人物。第二年回家探亲,当参议的父亲再婚,结果那位未过门的后母一个电话就把他调到省城来了。他无所谓欣喜,晕乎乎踏上这块久违的土地。他和这座城市有一段辛酸、甚至是耻辱的历史……

  但愿这个圣洁的姑娘永远不要知道那段可怕的历史。他回过头,发现她正在观察他,一面观察一面想着心事。她把他看成怎样一种人呢?一种奇特的,不寻常的,还是粗野的,愚昧的?她会怎样给他打分?他完全没有底。他第一次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

  到了那个小院门口,她对他说,“在别人眼里,你是由我领来的。”她意味深长地笑了。

  “没说的,你走你的。我十分钟后再进去。”

  望着她苗条的背影,他决不承认她漂亮,他只觉得她容貌和神情里有某种让人不能一眼看懂的东西。他喜欢她那独特的敏感,这敏感使她与他产生一种微妙的抗衡。不得了!这就是那倒楣的爱情吧?我会这么快爱上一个女孩子?他娘的。杨燹独自做了个鬼脸。

  当天下午,他在二楼阳台上拉琴时,一个胖子打着快板走过来,几乎把全队所有人的名字加绰号都向他介绍了。他首先指着自己:姓丁名万,字胖子,号数来宝。接着数下去,乐队指挥廖崎叫“了不起”!拉大提琴的季晓舟叫“三毛”!使唤板胡的田巧巧叫“大田”又名“黑田大佐”,那个舞蹈队的小积极叫桑采,因年龄最小人称“采娃”。然后他得意地宣称自己很具有起绰号的天才。

  杨燹笑道:“那你也给我来一个吧?”

  丁万远远近近看了他一会:“你黑,就叫你赞比亚吧。”他打着快板正要走,被“赞比亚”一把揪住,指着楼下,“那个细挑个的……”

  没等他说完,丁万就回答道:“她叫乔怡。我可没敢给她起绰号,说她什么都不象。”

  但杨燹马上来了“灵感”:她应该叫“荞子”。荞子,苦甜掺半。好。绝。

  第二天,发生了一件事,使他和“荞子”的关系陡然飞跃了一步。那天下午,一群姑娘在院里帮舞美组制作布景,地上铺了很大一张网,姑娘们把剪好的布质树叶粘上去。那是个慢工细活,常借助姑娘们的耐心。他下楼去打开水,还没走近,几个姑娘就同时咋唬起来:“靠边走!靠边走!别踩着了!”

  过后听见姑娘们在问:“这黑皮哪儿来的?”

  “他叫什么名字?”

  “叫‘赞比亚’。嘻嘻……”

  他并无怨意地回过头,几个姑娘一齐埋下脸吐舌窃笑。唯有“荞子”抱歉地看着他。关于他,她没有表示比她们知道得更多。

  等他从锅炉房回来,走过冬青树长长的甬道时,一辆自行车擦着他身体驰过去,若不是他闪了一下,定会被撞倒。他倒也钦佩那骑车小伙子的敏捷,并把这敏捷随时向人卖弄,从那辆车的车速,以及车轮与地面磨擦的“咝咝”声,他很内行地断定这是一辆极好的车。骑车的小伙子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衫,皮鞋与车身一样锃亮,不染一尘。衬衫在他骑车时被风鼓了起来,下摆束在浅色毛料的西装裤里。这年头冒出这么个“高档货”,实在令人耳目一新。“骑士”不顺着现成的路走,有意从那几棵尚未成年的枇杷树下穿行,悠悠哉吹着口哨。老远就听见那嫩叶被惊动,扑簌簌颤落下来。这个轻狂的家伙,优越得要死,阔得难受,不放过每一个机会满足自己的炫示欲。他蓦然想起多年前的自己,立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曾经不也这样洋洋得意过?他在这个自命不凡的背影上看见了自己脱胎换骨前的形象。他才不会对这个公子哥有半点羡慕、妒忌,甚至义愤呢。他只是可怜他,几乎想赶上去,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教教他如何做人!告诫他:象菟丝那样靠大树盘桓上升是不成的,大树也有遭电击雷劈或枯朽老死的一天。

  那英俊骑士此刻已驱着他的“坐骑”进了院子。几个姑娘毫不例外地提醒:“喂!请绕道,走边上。”这口气较之刚才对付他大有改善。骑士压根儿不搭理,他这身份也需走边上吗?他毫不迟疑地从姑娘们连续多时的劳动成果上碾压过去,并撞翻了颜料瓶和胶水罐。巨大的愤怒使一群姑娘霍然立起,其中两个大胆的竟上去拉他的车货架。他险些人仰马翻。

  “你为什么故意破坏?!”

  “让你绕道,你耳朵聋啦?”

  “真无耻!真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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