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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


  一个会行走的阴谋靠近了叔叔的帐篷。

  叔叔从不喝来历不明的水,他随身背着青稞酒;叔叔也从不在帐篷里储酒或食物,偶尔存了,他总是嗅了又嗅再吃。吃头一口便掏出小圆镜来照,看看把门的银牙变色没变,若变了,他立刻伸手进食管,把胃翻个底朝外。他反刍的本领跟牛不差上下,所以他可以喝光几大桶青稞酒而实际上滴酒来沾。他总是随身携带武器、食物、水或酒,还有一面极小的圆镜。这面小镜也是件纪念物。有回被枪决的犯人要求松绑,他便替他松了。他背对他跪下,掏出小镜说:我要看看我是怎样挨的枪子。

  总是有人想把叔叔暗中搞掉。或许为他手下有一匹红骏马和一群女知青;或许为从前数不清的斗殴争端中的某笔血债;或许为他越来越多地背叛草地,得罪了自己的父老乡亲。叔叔知道报复与被报复都在暗中延续,无论是他还是他们,都不会首先罢休。

  这就是叔叔活得狡猾而阴险的原因。

  叔叔倒头便睡,睁眼即起。在他起身的同时,他的对手就知道已没有降服他的可能了。

  叔叔的马竟没惊觉,可见来者也身手不凡;但他枪把擦过小桌时却发出轻极的响声。叔叔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我没有枪了。来人趴在那里静等好半天,因为叔叔所有家杂的奇怪布局使他不得不像蛇那样把自己变得弯弯曲曲。叔叔不用看,也知道他怎样在这小帐篷里探险摸路,这是个惯贼或惯于偷索人命的高手,能耐不在叔叔之下,因为往后这段处处险滩、遍地暗障的曲折之路他再也没有失误过。他总算把自己一节节偷运过来,悄无声息地接近了床铺。

  现在叔叔不能站起来,因为对方的枪是顶了火的。那把古老的猎枪。他的手指肯定勾在扳机上,只要叔叔一冒头,即使不认真瞄准,就是枪走火也能打中他。叔叔想,我等了这么多年的报复终于进了我的帐篷,还有点成功的希望了。幸亏我没了枪,不然你现在已趴在那儿舔自己的血了。你比你的同伙高明,那些孬包一般在离我帐篷十步开外就拾起半条命逃了。你是谁呢?咱俩是在哪笔仇债里结交下的缘分呢?前面就是铺位,开枪吧,兄弟。

  他却没开枪。他想一点动静不出就搞掉一条命。刀杀人的快感比枪来得直接。想想看吧,从刀尖到刀柄,途中触到的一切:软的硬的,滑的涩的,统统有着清晰的质感。刀是联系两者的导体,挣扎的绝望、抽搐的痛苦,肉体死灭时的一切反应,都以独特的频率通过它来传导,而且这传导既准确又直接。这便是刀的美处,只因刀如此敏感,他在下手同时就知道扑了空。他的刀扎进了一堆破絮破羊绒,刀感到少有的窝囊,再锋利的刀遇到这类东西都败兴透顶。

  这时不知从哪个角落里传出叔叔魔鬼一般的低哑声音。他说:“把你的刀扔掉!把你的枪也扔掉!然后从这里滚出去。”

  叔叔讲一口非常地道的本地话。

  那人一动也不敢动,他知道叔叔的枪专喜欢打动弹的东西。

  若晓得我今晚没枪他可不会这样老实。其实叔叔就在门口,他可以像鹰一样蹲着睡觉,也能像马那样站着睡觉。他到底学会多少种动物的多少种睡姿,连他自己也搞不清。这时他只需一步就能跨出门逃掉;但他不愿作出那种狼狈的举动来。那样或许躲过劫难,但今后草地上骄横一世的叔叔就有了可耻的一笔。他宁愿赤手空拳地跟他斗一场,纵然死了,也让这家伙一辈子想起他就胆寒:一条真正的好汉即使手无寸铁也不是那么好杀的。

  “缴枪不杀。妈的,你想惹老子开火吗?”他的声音已移到帐篷另一侧。他熟悉自己帐篷里的格局,因此怎么行动都自如。对方也挪了几步,跟他发出喊声的位置尽量保持对峙。但他一挪动就磕碰得稀里哗啦,险些被满地莫名其妙的东西绊倒。

  他想,只要躲过他第一枪就好办。这种老爷子枪,虽然威力惊人但毕竟不科学了,压下一颗子弹再快的手也得耽搁两秒钟。只要赢得那两秒就全盘赢了。

  “你到底缴不缴械?!”他不声不响又换了个角度。

  他也一路作响跟着拐弯抹角,然后把那把腰刀缴出来,扔在双方的中间地带。

  “枪呢枪呢?放老实点!……”

  枪他却不扔下。叔叔也知道要缴他枪没那么容易。一声很沉的声响掷过来,叔叔一听便冷笑了:“那是一根树棍。”

  天色微微亮起来。处于劣势的叔叔想,他马上就会看清我手无寸铁。

  其实他早已感到了蹊跷,因为依叔叔速战速决的一贯作风,俩人早该有分晓了。叔叔今天怎么了,到现在还跟他推磨。这时他依稀看到叔叔的手空着,他心狂喜地泛起一股血腥。

  叔叔知道自己的虚张声势已玩到头了。他一心一意只想着躲过他的头一枪。为缩小目标,他尽量猫下身。就在这时,他手触到一个冷硬的东西,那支没有钥匙的大铁锁。

  他抓起它,并不觉得用了多大力气,它就被“咔嚓”一声扯开了。

  那人一听,立刻老实起来。

  叔叔知道,对方把这声音当作扳枪机了。“还不缴枪吗?”他抓紧时间唬他。一使劲,那锁头被捏拢,又一声“咔嚓”。

  他还在迟疑,叔叔便再将那锁扯开、合上。在对方听来,叔叔是过分自信,才不急于开枪干掉他,而先要用这种“嘁哩咔嚓”的声音把他折磨够、戏弄够。他这时已退到门口,突然一个闪身跑出去。

  叔叔并不追他,在他手忙脚乱上马时,听见叔叔的声音撵过来:“我放你回去,是想托你传句话,说那个叫叔叔的人怎么让你拾了条命!”

  他跑远后,叔叔发现手里这把锁确实很古很古的。

  叔叔认为自己从此获得了真实的勇敢。有天在场部,他并没有像往日那样挎着枪套,只把手往衣兜上一拍,拍得那支大锁头与他胯骨撞得铿锵一响,人们就吓得一动不敢动。其实他也没像往日那样威胁:我崩了你。或者:我枪毙你。他没讲那类话,一语不出,只那么一拍,人们却显得比往日更害怕。他想,这才是本质的勇敢,靠自身逞英豪。他开始蔑视自己持枪横行的往日。惹叔叔发火的是那个招工名额。把它拿到女子牧马班讨论时,她们整整三天没吃饭,没有一个人发言表态,但气氛却很激烈。沈红霞与小点儿弃权,她俩去出牧,表示并不向往那个指标。沉默三天后,老杜开始呜呜地哭,跟着其他几个姑娘也哭起来。她们都哭着说自己舍不得离开牧马班。柯丹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突然说:“那我走吧。”

  大家一齐不哭了,问:“你刚才说什么?”

  柯丹说:“我说我走。我去省城。我要那个指标就是了,你们不是都不要它吗?……”

  大家叫起来:“你怎么能去省城?你是从那儿来的知青吗?你省城有盼儿女盼干了眼的爹妈吗?你省城有个老也不得团圆的家庭吗?在省城谁思念你谁等待你谁想你想穿了心?既然什么都没有,你去那个举目无亲、陌生的省城干什么?!……”

  讨论会继续下去又是沉默,其间谁去吃几口东西或解个手都飞快地赶回,然后紧张地在每个人脸上探询,看她离开的一会儿工夫有什么进展或变故。但每个离去又回来的人都发现,事态一成不变。促进这件事情突变的是老杜。有天夜里她的梦话把所有人都闹醒了,她在梦里哭哭啼啼地嚷:过了龙日坝,翻过曲喀山,再翻巴茅山,又过大金川小金川,再过刷经寺,就到理县,理县过去是汉县,汉县过去就到家喽!大家一听,她简直把地图给背下来了,这条进省城的路线连终年跑运输的司机也未必有她记得熟,那一个个途经地点她讲得那么流畅准确。她如此地连续嚷了三夜,一夜比一夜激烈。柯丹把这事告诉了叔叔。叔叔当机立断,在会上宣布:把指标给老杜。

  老杜跑到场部报到,却发现回省城的知青早就开拔了。原来女子牧马班这个名额是张空头支票。叔叔拍着兜里的大锁头,铿锵作响地到场部每个办公室转了一圈。他所到之处,一律是心惊胆战的面孔,一律是不敢劝不敢吭气的静止身影。他这才发现,没有了枪,人们才真正被他征服。

  但他暗地摆弄那把大锁,无论用拙劲巧劲,它再也扯不开了。甚至他怀疑那夜是否真将它扯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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