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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犯查理和我(2)


  一早就接到警方电话,核实地点、时间、作案者的装束,丢失的钱数、钱包的尺寸和式样。几天后,还是这一套问答,然后那边挑剔出几处微小误差,到我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步他才饶我。

  我有个感觉,警察不完全相信我;他们觉得这事有蹊跷。终有一天,我被叫到警察局。桌上摊开一大本相片簿,每一页都密布着人脸。警察让我努力,把少年从中认出来。我根本记不清他的脸。那种古典的、近于不真实的美貌,似是而非的肤色都是相片不能记载的。他美的形象是以他的动作和声音体现的,没有这两样,我一无线索。合上相簿,警察和我一道叹了口气。

  “你估计他多大?”

  “十八,或者十九。”

  “头发呢?”

  “黑的。很正常的头发,特点就是正常。”

  “什么不正常呢?”

  “不正常的就是——”他有种魔似的温存。能这样说吗?不能。我一个有未婚夫的女人别把气氛造得色迷迷的。“没什么不正常。”我说。他穿一件样式简单的夹克,牛仔裤大概是从“盖普”买的。很正常。却又有什么在他内里,与这正常拧着。我讲不出。别说用英文,用中文,用我写小说的笔,我也讲不出。用语言形容感觉,像用笊篱舀汤,多半都是要漏掉。我也是这样对拜伦说的,在我不决定跟他结婚的时候。

  每当我不决定结婚,拜伦就会从西部飞来。他怕我从“不决定结婚”变成“决定不结婚”。我带拜伦这个好孩子到一个爵士乐酒吧。他是真的好,非常正常:赞成死刑,容忍同性恋,温和地反战,马路上亮红灯,即使是空荡荡的马路,他也坚定地站在一大群人中等绿灯。来酒吧这样不完全高尚的地方,他是种施舍态度:对我,也对这里面的整个阶级。

  进酒吧前,我在谈一个月前的那次抢劫。他没听出什么不一般来。一次最普通的少年犯罪啊,干嘛我那样失魂落魄地去讲。

  酒吧的每张桌子上都有人了。一个少年独坐一张桌,我们同时看见了对方。我拉拉拜伦,却没有告诉他与我在以目光较量的是谁。拜伦规规矩矩等人来安置我俩。我的眼却像上了子弹的枪一样指住他。他也像进入了枪的瞄准距离的任何猎物,一动不动。

  少年坐在这强劲的气氛中,纤长的手指捏了只酒杯,为着心里一个阴谋浅笑着。他微低头啜一口酒,眼从低处往高处看我,脸显得更尖削,出来了狐狸般的俏丽。

  拜伦说:“走吧,没位子,别家看看去。”

  我已经开始往他的桌走,就这么走过去,坐下了。坐下才发现拜伦和我一同面对他。拜伦似乎还问了句:可以坐吗?他说当然,请。

  他的眼睛很大很大,眼睑的启合决定着他整个面容的阴晴。他有着古典肖像上直而窄的鼻梁,嘴唇抿严时,像条愈合的伤口。他的肤色无光泽,像女人套在深色丝袜中的皮肤。我在辨认他,记忆他,下次在密密麻麻的相片中我不会再迷失。

  根本听不见拜伦在跟我说什么。心在狩猎,又静又狂喜。只要他动,我就喊。你动一动试试。这么多人挤做一团的时候,人人都会变得勇敢,你逃不掉的。

  他真动了,起身朝门口走,身体的某个部分在和爵士乐的节拍,使他的步态带一点下流的典雅。他接近门口,我却一丝儿动作和声音也没有。太意外了,我这是怎么了?他的再度逃生反而让我松一口气似的。

  一个黑人爵士乐歌手开始唱,拜伦转过脸去尊重她的表演。拜伦有很多“尊重”,包括刚才尊重我的心神不宁。少年再一次逃了,我再不会遇到他了。我他妈的这分浓烈的遗憾是为没擒住他还是为再见不着他?

  少年却又回转来。他竟敢回来。手里还拿了枝发黑的玫瑰蓓蕾。他把这枝值十元钱的花放在我面前。似乎他方才不是逃,只是为我买花去了。贿赂我?他明白先得贿赂拜伦。

  他问拜伦:“可以吗?”语调姿态的柔弱谦恭感动了拜伦,他对我笑笑,为我骄傲似的。

  谜一样的氛围却仍在我和少年之间,拜伦以为他也参加进来了,其实那仅仅是谈话。他俩谈经济、谈教育经费的缩减、谈中东局势,也谈暴力电影。

  他说:“这些电影都是有‘暴’无‘力’,因为内心都没有动作!”

  拜伦温和地与他争论,始终是“让你三步棋”的微笑,带蔑视地欣赏着他。

  窄窄的小桌上一块蓝红方格的桌布,我的手在那下面被这少年握住了。那手还在得寸进尺地,愈来愈完全地占有我的手。他已扳转了俘与被俘的关系。我知道挣脱他并不难,但能否挣脱自己对他不可理喻的恋想,我无把握。我对自己变得如此无把握;对自己会在这样的偷欢中沦落到那一步,我全无把握。令我绝望的是,我是这样容易被勾引;我天性中,有这样难以救药的缺陷。

  少年走了不久,我们也离开了。

  街口,一个鲜花摊子上的墨西哥女孩扯住我,用不连贯的英语嚷,说我的花是她的。

  “狗婊子养的,抢了花一下就跑没了!……刚才又回来,对我道了声对不起!”

  我感到很恶心,包括我自己,还有这个温和地想挣回面子的拜伦。他说何以见得这玫瑰就是由她那儿抢的。

  “当然抢的!今晚我没卖掉一朵花,惟一的,是被那杂种抢去的!”

  拜伦将我手里的花狠狠夺下,又狠狠往卖花女孩面前一伸。女孩却向我们要钱,说花她不要了。她吵闹得像只母鹅,直到我屈服,付了十块钱,她才住嘴。

  我和拜伦一路上都没说话。

  我知道他心里的那点不清不爽的感觉不会滞留太久,不像我。我则是恐惧了。现在我才明白,那个傍晚我突然的迷失,一直暗暗在我命运中延伸着。地理方向的迷失只是最表面的一个症状,还有种种的迷失,在爱与憎,是与非,以至黑与白之间。

  拜伦走时,我对他说我愿意和他结婚。和我结婚吧,我略哽咽地说。不能总这样迷失下去,拜伦,用你的正常领我走出来;医治我吧。据说婚姻能办到许多事情,包括根除那些病一样缠人的,不三不四的情愫。

  拜伦买了一只小钻戒给我。将它套在手指上时,我仿佛在受戒。

  很快就要毕业了。毕了业我就要结婚去。

  毕业作我和电影系的中国女生李梅一块做。我写了剧本由她来拍摄。我和李梅合作对我有益,不然我写着写着就上歧路了。她总用两根手指将我一点,像京剧中的武生:“又来了!……哪,这里!我怎么拍?!”她总要把我拉回来,要我通俗些,具体些,人之常情些。

  在艺术中,李梅的角色很像拜伦在我的生活中。他们衬出我总是欠那么点正确。

  我们在学校的广告栏贴出广告,招志愿演员。女的很快有了,男的却没人肯来演。不付钱的事,在美国的男人是不喜欢做的。两星期之后,李梅接到一个电话,男角色才算有着落。

  李梅拉我到西北大学去看这个男演员。按讲好的地址,我们上六楼。走廊一头是个大厅,舞蹈系的教室。暗暗的走廊中可听见一个灰蒙蒙的嗓门在念数:“一、二、三、四……二、二、三、四……”

  节奏绵绵的,单调得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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