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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我们夫妻分离了三个月,又团聚了。一九五九年文学所迁入城内旧海军大院。这年五月,我家迁居东四头条一号文研所宿舍。房子比以前更小,只一间宽大的办公室,分隔为五小间。一家三口加一个阿姨居然都住下,还有一间做客厅,一间堆放箱笼什物。

  搬进了城,到“定稿组”工作方便了,逛市场、吃馆子也方便了。钟书是爱吃的。“三年饥荒”开始,政治运动随着安静下来。但我们有一件大心事,阿瑗快毕业了,她出身不好。她自己是“白专”,又加父母双“白”,她只是个尽本分的学生,她将分配到哪里去工作呀?她填的志愿是“支边”。如果是北方的“边”,我还得为她做一件“皮大哈”呢。

  自从她进了大学,校内活动多,不像在中学时期每个周末回家。炼钢之前,她所属的美工组往往忙得没工夫睡觉。一次她午后忽然回家,说:“老师让我回家睡一觉,妈妈,我睡到四点半叫醒我。”于是倒头就睡。到了四点半,我不忍叫醒她也不得不叫醒她,也不敢多问,怕耽搁时间。我那间豆腐干般大的卧房里有阿瑗的床。可是,她不常回家。我们觉得阿瑗自从上了大学,和家里生疏了;毕业后工作如分配在远地,我们的女儿就流失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但是事情往往意想不到。学校分配阿瑗留校当助教。我们得知消息,说不尽的称心满意。因为那个年代,毕业生得服从分配。而分配的工作是终身的。我们的女儿可以永远在父母身边了。

  我家那时的阿姨不擅做菜。钟书和我常带了女儿出去吃馆子,在城里一处处吃。钟书早年写的《吃饭》一文中说:“吃讲究的饭,事实上只是吃菜。”他没说吃菜主要在点菜。上随便什么馆子,他总能点到好菜。他能选择。选择是一项特殊的本领,一眼看到全部,又从中选出最好的,他和女儿在这方面都擅长:到书店能买到好书,学术会上能评选出好文章,到绸布庄能选出好衣料。我呢,就仿佛是一个昏君。我点的菜终归是不中吃的。

  吃馆子不仅仅吃饭吃菜,还有一项别人所想不到的娱乐。钟书是近视眼,但耳朵特聪。阿瑗耳聪目明。在等待上菜的时候,我们在观察其他桌上的吃客。我听到的只是他们的一言半语,也不经心。钟书和阿瑗都能听到全文。我就能从他们连续的评论里,边听边看眼前的戏或故事。

  “那边两个人是夫妻,在吵架……”

  “跑来的这男人是夫妻吵架的题目——他不就是两人都说了好多遍名字的人吗?……看他们的脸……”

  “这一桌是请亲戚”——谁是主人,谁是主客,谁和谁是什么关系,谁又专爱说废话,他们都头头是道。

  我们的菜一一上来,我们一面吃,一面看。吃完饭算账的时候,有的“戏”已经下场,有的还演得正热闹,还有新上场的。

  我们吃馆子是连着看戏的。我们三人在一起,总有无穷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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