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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五)

  我们出国乘英国邮船二等舱,伙食非常好。回国乘三等舱,伙食差多了。圆圆刚断奶两个月,船上二十多天,几乎顿顿吃土豆泥。上船时圆圆算得一个肥硕的娃娃,下船时却成了个瘦弱的孩子。我深恨自己当时疏忽,没为她置备些奶制品,辅佐营养。我好不容易喂得她胖胖壮壮,到上海她不胖不壮了。

  钟书已有约回清华教书,我已把他的书本笔记和衣物单独分开。船到香港,他就上岸直赴昆明西南联大(清华当时属西南联大)。他只身远去,我很不放心。圆圆眼看着爸爸坐上小渡船离开大船,渐去渐远,就此不回来了,她直发呆。她还不会说话,我也无法和她解释。船到上海,我由钟书的弟弟和另一亲戚接到钱家。我们到辣斐德路钱家,已是黄昏时分。我见到了公公(我称爹爹)、婆婆(我称唔娘)、叔父(我称小叔叔)、婶母(我称四婶婶),以及妯娌、小叔子、小姑子等。

  圆圆在船上已和乘客混熟了,这时突然面对一屋子生人,而亲人又只剩了妈妈一个,她的表现很不文明。她并不扑在妈妈身上躲藏,只对走近她的人斩绝地说“nonnon!”(我从未教过她法语),然后像小狗般低吼“rrrrrr……”卷的是小舌头(我也从不知道她会卷小舌头)。这大概是从“对门太太”处学来的,或是她自己的临时应付。她一岁零三个多月了,不会叫人,不会说话,走路只会扶着墙横行,走得还很快。这都证明我这个书呆子妈妈没有管教。

  大家把她的低吼称作“打花舌头”,觉得新奇,叫她再“打个花舌头”,她倒也懂,就再打个花舌头。不过,她原意是示威,不是卖艺,几天以后就不肯再表演,从此她也不会“打花舌头”了。钱家的长辈指出,她的洋皮鞋太硬,穿了像猩猩穿木屐;给她换上软鞋,果然很快就能走路了。

  她从小听到的语言,父母讲的是无锡话,客人讲国语,“对门太太”讲法语,轮船上更是嘈杂,她不知该怎么说话。但是没过多久,她听了清一色的无锡话,很快也学会了说无锡话。

  我在钱家过了一夜就带着圆圆到我爸爸处去,见了爸爸和姐妹等。圆圆大约感觉到都是极亲的人,她没有“吼”,也没喊“nonnon”。当时,钱家和我爸爸家都逃难避居上海孤岛,居处都很逼仄。我和圆圆有时挤居钱家,有时挤居爸爸家。

  钟书到昆明西南联大报到后,曾回上海省视父母,并送爹爹上船(由吴忠匡陪同前往蓝田师院),顺便取几件需要的衣物。他没有勾留几天就匆匆回昆明去。

  我有个姨表姐,家住上海霞飞路来德坊,她丈夫在内地工作。她得知我爸爸租的房子不合适,就把她住的三楼让给我爸爸住,自己和婆婆妯娌同住二楼。她的妈妈(我的三姨妈)住在她家四楼。

  我爸爸搬家后,就接我和圆圆过去同住。我这才有了一个安身之处。我跟着爸爸住在霞飞路来德坊,和钱家住的辣斐德路很近。我常常带着圆圆,到钱家去“做媳妇”(我爸爸的话)。

  我母校振华女中的校长因苏州已沦陷,振华的许多学生都逃难避居上海,她抓我帮她在孤岛筹建分校。同时,我由朋友介绍,为广东富商家一位小姐做家庭教师,教高中一年级的全部功课(包括中英文数理等——我从一年级教到三年级毕业)。我常常一早出门,饭后又出门,要到吃晚饭前才回家。

  爸爸的家,由大姐姐当家。小妹妹杨必在工部局女中上高中,早出晚归。家有女佣做饭、洗衣、收拾,另有个带孩子的小阿姨带圆圆。小阿姨没找到之前,我爸爸自称“奶公”,相当于奶妈。圆圆已成为爸爸家的中心人物。我三姐姐、七妹妹经常带着孩子到爸爸家聚会,大家都把圆圆称作“圆圆头”(爱称)。

  圆圆得人怜,因为她乖,说得通道理,还管得住自己。她回到上海的冬天(一九三八年)出过疹子。一九三九年春天又得了痢疾,病后肠胃薄弱,一不小心就吃坏肚子。只要我告诉她什么东西她不能吃,她就不吃。她能看着大家吃,一人乖乖地在旁边玩,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一次,我的阔学生送来大篓的白沙枇杷。吃白沙枇杷,入口消融,水又多,听着看着都会觉得好吃。圆圆从没吃过。可是我不敢让她吃,只安排她一人在旁边玩。忽见她过来扯扯我的衣角,眼边挂着一滴小眼泪。吃的人都觉得惭愧了。谁能见了她那滴小眼泪不心疼她呢。

  这年(一九三九年)暑假,钟书由西南联大回上海。辣斐德路钱家还挤得满满的。我爸爸叫我大姐姐和小妹妹睡在他的屋里,腾出房间让钟书在来德坊过暑假。他住在爸爸这边很开心。

  我表姊的妯娌爱和婆婆吵架,每天下午就言来语去。我大姐姐听到吵架,就命令我们把卧房的门关上,怕表姐面上不好看。可是钟书耳朵特灵,门开一缝,就能听到全部对话。婆媳都口角玲珑,应对敏捷。钟书听到精彩处,忙到爸爸屋里去学给他们听。大家听了非常欣赏,大姐姐竟解除了她的禁令。

  钟书虽然住在来德坊,他每晨第一事就是到辣斐德路去。当时,筹建中的振华分校将近开学。我的母校校长硬派我当校长,说是校董会的决定。她怕我不听话,已请孟宪承先生到教育局立案。我只能勉为其难,像爸爸形容的那样“狗耕田”。开学前很忙,我不能陪钟书到钱家去。

  有一天,钟书回来满面愁容,说是爹爹来信,叫他到蓝田去,当英文系主任,同时可以侍奉父亲。我认为清华这份工作不易得。他工作未满一年,凭什么也不该换工作。钟书并不愿意丢弃清华的工作。但是他妈妈、他叔父、他的弟弟妹妹等全都主张他去。他也觉得应当去。我却觉得怎么也不应当去,他该向家人讲讲不当去的道理。

  我和钟书在出国的轮船上曾吵过一架。原因只为一个法文“bon”的读音。我说他的口音带乡音。他不服,说了许多伤感情的话。我也尽力伤他。然后我请同船一位能说英语的法国夫人公断。她说我对、他错。我虽然赢了,却觉得无趣,很不开心。钟书输了,当然也不开心。常言:“小夫妻船头上相骂,船杪上讲和。”我们觉得吵架很无聊,争来争去,改变不了读音的定规。我们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但此后几年来,我们并没有各持异议。遇事两人一商量,就决定了,也不是全依他,也不是全依我。我们没有争吵的必要。可是这回我却觉得应该争执。

  我等钟书到了钱家去,就一一告诉爸爸,指望听爸爸怎么说。可是我爸爸听了脸上漠无表情,一言不发。我是个乖女儿。爸爸的沉默启我深思。我想,一个人的出处去就,是一辈子的大事,当由自己抉择,我只能陈说我的道理,不该干预;尤其不该强他反抗父母。我记起我们夫妇早先制定的约,决计保留自己的见解,不勉强他。

  我抽空陪钟书回到辣斐德路去。一到那边,我好像一头撞入天罗地网,也好像孙猴儿站在如来佛手掌之上。他们一致沉默;而一致沉默的压力,使钟书没有开口的余地。我当然什么也没说,只是照例去“做媳妇”而已。可是我也看到了难堪的脸色,尝到难堪的沉默。我对钟书只有同情的份儿了。我接受爸爸无语的教导,没给钟书增加苦恼。

  钟书每天早上到辣斐德路去“办公”——就是按照爹爹信上的安排办事,有时还到老远的地方找人。我曾陪过他一两次。钟书在九月中旬给清华外语系主任叶公超先生写了信,叶先生未有回答。十月初旬,他就和蓝田师院的新同事结伴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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