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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是这城里的风光,又是这城里的败坏。都瞅她,瞅过了就有些惭愧,就唾她,唾过了心里又恨恨的自卑,也不知自卑个什么。

  她可不问这些,漂亮快乐地早来晚去,犹如太阳早上升起,傍晚落下。

  “四人帮”的势头过去,然后,歌舞团的风头也过去了。他调来此地仅仅半年,歌舞团便解散了。从成立到解散,一共是八年,还没“四人帮”十年的命长。歌舞团的人四下里乱分,有门路的自找,没门路的服从。他虽没有门路,可拉大提琴的名声却出去了,文化宫要了他。他便去了文化宫上班,专管群众文艺。

  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空地上阳光的移动,他想着,花了这么大周折,调来此地,像是为了这文化宫似的。

  文化宫有一只一百二十贝斯的“东方红”牌手风琴,放在角落里没人动。他便拿到自己的办公室里,没人的时候就拿出来拉拉。琴旧了,声音喑哑,风箱也漏气,咝咝的风声从头至尾掺杂在喑哑的琴声里,叹息似的。他轻轻地按着琴键,由着风箱自然开闭,咝咝地响,心里难免惆怅。自己与大提琴终是无缘,天意如此,也无可奈何了。可以宽慰的是全家毕竟脱离了县城,到了这中等城市,且又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女人在电影公司宣传组,三个月后,公司就分给一套两室一厅的单元房。许多十几年工龄的职工还没有此等待遇,可见工作与人缘都很好。大女儿上了小学,小女儿也进了电影公司的幼儿园。虽是脱离了心爱的大提琴,可文化宫的工作究竟轻松安闲,不用出去,免了夫妻分居之苦。平心而论,也可知足了。他原是没有过高奢望的人,极少作非分之想,平安就好。他是常作退一步之想的。没了大提琴,却有手风琴时常摸摸,也知足了。

  文化宫是新盖的房子,临街是文化宫剧场,对外售票,张着大幅广告牌和小块排片表。广告底下,有一扇小小的铁门,挂着窄窄的牌子标志着文化宫的所在,由于广告的张扬,那木牌几乎被埋没得看不见了。铁门进去,又宽阔起来,有大的院子,二层的楼。楼里有图书馆、游艺室、排练场等等,还有几间领导的办公室。从底楼的一个门洞穿过去,经过锅炉房和伙房,便是一个极小的后院,有一排坐北朝南的平房,那便是办公室了。他所在的群艺组,便是其中的一间,连他一共两人。办公室本是面对面地放着,可他极不善于这样贴近地与一个陌生人面对面而坐,便借口光线的问题,将自己的桌子靠了西墙,那人也只得靠了东墙。两人从此便背对着背,各人面壁而坐,他才觉着轻松与安心。西墙下布置了一个自家的角落,办公桌放了一小架书刊,拉了一根小绳,晾了毛巾,窗台上放了肥皂盒,还养了一盆文竹。玻璃板下,压了一张风景画,画的是田野和牧人,象征着开阔的世界。他面对着这些,便将身后的一切都忘了。

  这里的工作,想做就有,不想做就没有,而他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宁可无聊得苦闷也不愿找点事干干。所以,他除了辅导一两个毫无希望可言的业余大提琴爱好者外,别的工作几乎没有。他几乎不明白群艺组的责任究竟是什么。同事对他说:别看这会儿闲,到了群众会演就忙了。可会演一次还未遇上。眼下,工厂农村都在一味地抓生产,正是群众文艺的淡季,他也乐得清闲,便时常的拉拉手风琴。手风琴的声音像哭泣,却传得很远。尤其是寂静的下午,几乎一整个院子都能听见。

  她的打字机安在二楼朝北的一小间里,窗口正对着院子,琴声听得很清晰。她坐在打字机前的高凳上织着毛衣,听见琴声,就回转头望望。有时那门开着,便看见一个瘦削苍白的男人面壁而坐,他拉琴的姿势很怪,头几乎睡在了琴箱上,睡着似的一动不动。琴却响着,虽然嘶哑但十分温和。她将高凳转过来,面朝着院子,看戏似的。手上仍然飞快地织着毛线,绝对错不了针,还织着复杂的花样,几天便上了身。穿新花样的时候,旧花样就已拆成了线,洗净晾直,开始织又一种花样。不过一个星期,又焕然一新。是这样,她才有着穿不尽的新装,变不完的花样。“四人帮”打倒了,她最觉着快活的事情便是穿着打扮的道路广阔了。发式、衣着、化妆品,丰富多彩,日新月异,叫人追赶得喘不上气,又兴奋又紧张。她生活的热情加倍地高涨,智慧与活力充分调动起来。她对一切新款式有着特殊的敏感,又极善于触类旁通,大胆创新,所以她既是头等时髦的,可却叫人绝对说不出是附合了哪一股潮流。她永远标新立异,绝对不愿和别人一样。曾经有人照她新织的花样织了一件同样的毛衣,她便愤然将刚织成的毛衣拆了。而她的毛衣拆了那人再看自己的,顿觉黯然失色,十分无趣。女人喜欢衣服,往往是喜欢穿在别人身上的,而不是穿在自己身上的。她却有着与众不同的敏慧,就好比乐队的指挥读到总谱,耳边便响起乐声,她看见一块布,眼前立即出现了这块布幻化成的衣裙,并且是适当地穿在自己身上的形象。在做一个女人的学问上,她有着无穷的想像力。如不是她的时新,这城市许又要落伍很多。

  她留了长长的头发,只半烫了。街上正流行披肩发,她却从正中分了头缝,贴了头皮紧紧编了一根辫子,垂在脑后,又朴素又文静,更显出她周身勃发的艳丽。那一街的披肩发,反都显得蓬乱窝囊,澡堂里刚出来似的。她脑后垂着辫子,穿一件藏蓝的羊毛衫,藏蓝的长裤,藏蓝的皮鞋,只在裸出低低的领口的脖子上戴一根红珠子的项链。那项链是极不值钱的玻璃珠子穿起来的,可戴在她的脖子上,却那样鲜艳夺目,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她身上的东西是决不能用价值去计算的,只能用一个标准,美,还是不美。她手里织着奶黄的毛线,耳朵里欣赏着琴声,眼睛望着院子那边门里做梦似拉琴的人,觉着很有趣,心想着,何不悄悄过去,吓他一跳。这么一想,便有些乐。将毛线团了团,裹在一起,夹在胳肢窝底下,出门下楼。穿过锅炉房和伙房,走过空荡荡的院子,朝那间办公室走去。

  走到门前,她放慢脚步,一边想着该怎么吓他,还没想好就已经到了门口。他一点没有觉察,垂着头,手指头梦游似的在琴键上摸,摸出一个音又一个音,连成好听的曲子。她倒有点不忍惊动他,便顺势往门框上一倚,将线团夹在胳肢窝里,一针一针地织起毛线。

  停了一会儿,他抬起头,看见了她,微微一惊,问道:“找我?”

  她认真地点点头:“是找你。”

  他站了起来,一边扣风箱的皮带。

  她将织完的一根针在头发里插了两下,又抽出来,用小手指绕了两圈毛线:“听你拉琴哩。”她说。

  他坐下来,重又拉开了皮扣,风箱便立即垂了下来。他将风箱收紧,右手托了托键盘:“瞎拉拉。”他说。

  “就听你瞎拉的。”她说,说着跨进门槛,自己拉了把椅子坐下。

  “这样倒不敢瞎拉了。”他托着键盘,背累了似的,又将皮带朝肩上送了送。

  “谦虚。”她说。

  他倒笑了:“不是谦虚。我本不是拉手风琴的。学的是大提琴嘛!”

  “我知道。”她说。线团落了下来,滚到办公桌下,她只好去拾。半跪着,伸长胳膊去桌下边够,脖子歪着,西窗里射进的阳光,照着她半侧的脸蛋,将那轮廓映得分外姣好。她终于拾起了线团,用嘴吹,用手拍,然后坐下来继续织。

  “织毛线?”他问,本是没话找话,不显得太尴尬,不料她却凶了起来:

  “你都能拉琴,我倒不能织毛线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赶紧分辩,可是想到她的话实在蛮横得无理,蛮横无理的话却被她这样理直气壮地说出,简直不好对她责备什么了。就有点好笑,又怕笑出来惹她生气,就低下头继续摸琴。琴声断断续续地响。四下里很静,隔壁办公室里没有人,都出去了。

  “要拉就正正经经地拉,不要这样,抽疯似的。”她说道。

  他便收拢了风箱,重头开始正正经经地拉了一个曲子。心想着她说话就好像发布命令。那命令被她很平常地说出,反叫人不好违抗。

  她飞快地织着毛线,盯着他的手看。看了左手又看右手,看了右手又看左手,并不多嘴。等一曲终了,才说:“我看,所有的乐器中,手风琴要算是最不容易的了。”

  “为什么?”他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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