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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章出场的主要人物

  李远达:野民岭李家寨李氏族长。我的曾祖父。(1860年

  至1908年)

  李明达:我的二曾祖。(1862年至l918年)

  古鸿光:野民岭古家庄的财主。我的姥爷。(1874年至

  1928年)

  古鸿明:古鸿光的二弟。灶台山匪首。(1876年至l916

  年)

  韩宗吾:野民岭韩家寨的财主。(?至1908年)

  曹为仁:野民岭曹家集的财主。(?至1928年)

  梁裕明:林山县知县。(?至1908年)

  张五魁:太子崖匪首。(?至1928年)

  刘海儿:望龙山匪首。(?至1931年)

  康大鹏:望龙山匪首。(生卒年不详)

  一、狗头金事件

  公元l908年,在中国的历史上为光绪三十四年。论干支则为戊申。大清王朝似乎没有发生什么大事。这一年的正月,北方似乎有些地方发生了雪灾,但并不是很严重,所以并没有记载罕见,一时市井争相来吃。巡抚大人知道了,就把古家老祖宗唤到府上来烤制红薯。巡抚大人尝过,味道好极了。巡抚大人便把古家老祖宗留在府上,专职烤红薯。后来,那巡抚大人失宠获罪,被革职充军,府上的佣人统统遣散,古家老祖宗竟在混乱之中裹挟了许多金银逃回野民岭,购置山地房产,古家由此暴富。此种传说真伪,不得而知。但到了道光年间,古家已占有野民岭大量土地和山林。在古家庄和林山县有庄园两处,家庭住宅在野民岭阔绰无比,有房楼三座,另有过街楼和一座戏楼,可惜1939年秋天被日本人放火烧毁了,不然应是野民岭的一景。古家雇佣长工、管家、奴婢、牛羊猪官百余人,另有家丁百余人,并在省城开有商号店铺货栈多处。古鸿光的曾祖父古居平曾自印银票在野民岭流通,其鼎盛时期,几乎控制了野民岭的经济命脉。到古鸿光的祖父和父亲两代,因吸食鸦片,家业逐渐衰败,省城的买卖全部易主。到古鸿光这一代,古家已非昔日可比,但古鸿光雄心勃勃,要重振家业。

  这里我要告诉读者:古鸿光是我的姥爷。古鸿光的小女儿古玉雪是我的母亲。为了我的出生,古玉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件事我在第五章才能说到,在此先伏下一笔。

  我的姥爷古鸿光共兄弟三人。二弟古鸿明在灶台山拉杆为匪,人称"灶爷"。传说灶爷长得人高马大,面色黝黑,十分凶恶。姥爷的三弟古鸿洲,于l905年留学日本。古鸿洲应该是野民岭第一个走向世界的人物。1913年,他从日本回来,先在武昌任职,后来与同僚失和,回到林山县,做了林山县民国第一任县长。他任县长第一年,兴办了林山县第一个师范学堂,为后来出现的共产党和国民党培养了一批干部人才。传说我三姥爷为人谦和,接人待物,绅士风度,不似我姥爷和二姥爷那样横行霸道。关于古鸿洲的故事,我后面还要提到。

  太阳偏西的时候,曹满川进了古家庄,走进古鸿光家的院子。一个时辰之后,曹满川喜气洋洋地出来了。曹满川把捡到的那块石头,卖给了古鸿光。这是怎样的一块石头呢?

  古鸿光懂眼,他认定这块石头就是传说中的狗头金。古鸿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给了曹满川五百两银子。

  这里要说明一下:曹满川用那块狗头金换了古鸿光五百两银子之后,第二天就失踪了。关于曹满川的失踪,野民岭有几种传说--第一种传说:曹满川是一个吃喝嫖赌的好手,那些银子,他自然不能在野民岭这个穷地方消费,他带上银子到省城吃喝玩乐去了。花光吃尽之后,死在了外边。第二种传说:曹满川被古鸿光灭口了,聪明过人的古鸿光怎么会相信曹满川不对别人讲狗头金的事情呢,古鸿光对这件事情需要保密。传说曹满川被古鸿光的家丁活活勒死,埋进了古家的猪圈。第三种传说:曹满川揣着五百银子回到曹家集,喝得大醉,被山匪劫走了银子,尸体被抛下山崖。

  这件事情还有一句后话,曹为仁知道了那块石头的真实价值之后,那块石头已经被古鸿光买去了,曹为仁追悔莫及,很是心疼了一阵子。人们说,按讲曹为仁也算做是南岭的富户了。可他毕竟是个土财主,他无论如何也抵不上古鸿光的目光。

  那天,古鸿光坐在他的书房里,掂量着从曹满川手里买来的那块石头,他细细想着,心就野了起来,他看中的不是这一块狗头金,他想到了韩家寨那条后沟。他认定那条后沟绝不会出产一块狗头金。古鸿光想了一会儿,就差家人到灶台山请灶爷下山商议这件事。然后又修书一封,派管家张华送到韩家寨的族长韩宗吾那里,商量买那条沟。

  韩宗吾是韩家寨的财主。传说中的韩宗吾身高八尺,是一个武艺超人的大汉。韩宗吾曾经在省城的镖局做过镖头。后来年纪大了,便挂镖归田。也有传说他因为走丢了一趟镖,被镖局开缺回家的。韩宗吾脾气倔犟耿直,疏财善交,偶尔扶危济困,在野民岭颇有些名气。野民岭的土匪,大多都买他的面子,不到韩家寨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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