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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又说:“啊,大车;啊,鞭子;贤甥,再见了。”

  说到这里,从他的眼睛后边,竟流出了两点蓝色的泪。让我心中稍稍有些安慰。说过俺姥爷,该说说俺姥娘了。俺姥娘这个人,注定要在我人生的岁月中,起着潜移默化的前导作用。我对俺姥娘的崇拜,超过了蔚蓝色的俺姥爷。不了解她,就很难了解我。我所以在世界上这么懂事,被身边的朋友有口皆碑,说:小刘儿这孩子虽然笨些,但还是很懂事和很知进退呀。曹成袁哨,福克纳和克里丝蒂娜,都这么说过。但他们也只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只是横着把这看成了我的日常品质,其实我是竖着有历史的血液流传。这一切都来源于俺姥娘。你们对我的表扬和恭维并没有打到点子上起码缺乏历史感。俺姥娘的名字叫郭秀明──在二十世纪初的黑暗年代,能起出这样透亮的名字,也是有些不一般哪。她六岁的时候,清早起来,就能爬八棵大榆树,捋榆钱回家让娘做饭。冬天了,榆钱没有了,家里不起炊烟,她袖着手,吸着鼻涕一个人到后园子里的墙根底下晒太阳。她娘寻她到墙根,抚着这小女孩锈着的头发说:

  “还是俺妮好,看着娘作难,饿也不说饿。”

  我长大以后,就是这样的人。凡是跟我相处过的人都说,我是一个饱也不说饱、饿也不说饿的人。喜怒不形于色,好歹都藏在心里,哑巴吃饺子,心里有数,说来也有些可怕呢。后来,俺姥娘跟着她的几个嫂子到外村拾麦穗,曾经到过县城的城门楼子;那门楼之大,凉爽的过堂风,一个戴毡帽的毛头子在铁鏊上烙滚烫的肉盒子,喷香的肉味,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是她长大以后最后也是我长大以后爱吃肉盒子的根本原因。还有一次,她跟她的伙伴们到地里割草,太阳就要落山了,一个一大筐草,草已经没过头顶,背着往遥远的村里走。这时,邻村大叔的马车“叮铃叮铃”从身后赶过来,赶车的大叔“吁”地一声,将车站住,让她们把草筐搁到大车上。接着又让她们上了大车。他要把她们往村里捎上一程。赶车的大叔,你现在在哪里?“唧哩呱啦”谈笑的大车,在空中划过一道欢快的弧线。你让我们和世界有许多想念。我们靠什么活着?不是靠别的,就是靠你的“吁”的一声记忆。你喊的是马车吗?不,你喊得使地球停止了转动。你比俺姥爷深刻多了。后来,俺姥娘出嫁了。回来看娘。住了三天,娘到村头去送她。

  送了一程,又送了一程。娘,回去吧。妮儿,你啥时候再来看我?这是1993或1994年左右,俺姥娘屡次向我说起的几段往事。在写这些往事的时候我从容不迫,当我修改这段文字的时候,谁知道在那叙说的短短一两年之后,我就永远见不着我的姥娘了呢?一个农家小院的枣树下,站立着慈祥微笑的你。你的去世使我措手不及。谁说我们这些下贱的贫民像一群浑浑噩噩的牛羊一样没有感情呢?我们单薄的生活,就靠这些感情丝线的编织──编得是多么地丝丝入扣呀──来维持了。这是我们的可怜之处。但就是这点可怜也被你们忽略了。后来轮到我了。在我八个月的时候,俺姥娘把我抱到了乡下。抱我往乡下走的时候,我趴在姥娘的肩头上,嘴里啃着一团硬似铁蛋的红糖。一个月之后的一个清晨,俺娘从县城来看我。到了下午,俺姥娘抱着我去送娘。

  送了三里,到了一个村庄旁。俺姥娘说:妮儿,你走吧;40里路,再不走,走到半路可就天黑了。这时俺娘看我的一个扣子快掉了,说:我把孩孩的扣子缀好就走。到村头人家借了针线,就坐在村头的麦秸垛旁缀上了扣子。扣子缀好了,起风了,俺娘走了。后来俺娘说,她把一个头巾,丢在了打麦场上。15年之后,我要告别故乡了。俺姥娘带着两个弟弟送我到公路上去等班车。我们在桥洞下乘凉。车,你不要来。姥娘,我不愿意离开你。我还记得,我们相互让着吃了一块熟红薯。终于,汽车从远处拐着弯来了。我就这么走了。故乡,你在我心中的印象模糊呢。故乡只是一个背景,前边是一个活动的巨大的姥娘。和蔼可亲,慈眉善目。你是这个世界的希望。后来我和姥娘的这种情形,又到了我的孩子身上。在一个特殊的岁月里,我把孩子送给村中的我娘。我三月不归,两岁的孩子,常常一个人跑到打麦场上,在那里等父亲的归来。她对着空旷的世界喊:

  “爹,娘,来抱抱臭臭。”

  一声炮响,我们又回到了故乡的过去。杏子熟了。麦子金黄了。一望无际的麦子。三里长的麦趟子,俺姥娘甩着头上的热汗,手握镰刀,从地的这头割到地的那头,连腰都不直。人生的舞台就这么搭就了,俺姥爷和俺姥娘,都成长为这块土地上的大明星。我就是这样一个大明星的后代。那时俺的姥娘是多么地青春和年轻呀。太后家这时成了大地主,老人家手握水烟袋,站在地头,看着看着就看呆了。叫着俺娘的名字说:

  “看着郭秀明割麦子,我就像回到了大清王朝的金銮殿,那是多么地投入和驾轻就熟啊。”

  说着说着就伤心起来。又想起当年她大权在握的时候,在京城如何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后来回到故乡,在青青的麦苗地,为了她和六指的爱情,发动全县人民一块捉斑鸠。你还想起了你的小弟。春风扑面,一个一个小瓶子,在那里追着上下飞舞的斑鸠,这是多么好的一幅奔走呼号图啊。俱往矣,我的柿饼脸姑娘。现在麦子已经长高了,该割麦子了。

  地主婆柿饼脸太后吹了吹烟灰,又大而化之对着我顺头流汗的姥娘说:子在麦前曰,逝者如斯夫。这就没有多大的涵盖力了。俺姥娘割麦子动作的层次和情感走向,并不在这个方向呢。我们再一次被太后给扭曲了。俺姥娘身体健康,故乡就长存不衰。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故乡的一只狗,或一只蚂蚱,或一只蠓虫,多少年过去了,你回去,仍是这狗,这蚂蚱,这蠓虫,但你要明白,这已经不是那狗,那蚂蚱和那蠓虫了。连暮色中的一股炊烟,也不是那股炊烟了。那么那股炊烟哪里去了呢?瓜园中多少孩子的欢笑声,现在一切都沉寂了,只剩下一两只蛤蟆,在那里“呱呱”地叫两声;你走在这样的故乡的土路上,你心里觉得特别没底呢。故乡死了多少人?地里的坟头,已经排满了。陌生的坟头你素不相识,问题是你认识的许多人,现在也人去屋空和物在人亡;上次你回来还在跟你说话,已经衰老的赶车大叔──虽然他并不是当年喊“吁──”声的大叔──眼睛里还在乞求着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破破烂烂衣衫中丑陋的身体,还在徒劳地要保持一下自己的尊严;这次你再去,他果真就不见了。

  他又给刘老孬和小麻子的阴谋,留出了一个空间──那么故乡是谁的呢?说来说去,原来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不是俺姥爷或俺姥娘的,也不是赶车大叔的,竟是这些一出走就永远不想回故乡的流氓们的。当我说出这一点时,过去的贵族曹成、袁哨又频频点头,说,这比白蚂蚁所剽窃的那段理论,显然又进了一步。故乡并不是呆在和生活在故乡的人们的,而是那些一去不回头并不在故乡呆着和生活着的人的。我和你袁大叔吃亏,就在于历史上我们留恋了故乡。这是一个悖论。当然,这也是极而言之。故乡出去的,就没有那些牵人心肠、又戛然而止的人间故事吗?找一找,恐怕还是有的。孔雀东南飞是怎么回事?十里一徘徊又是怎么回事?同时,故乡也是一处催人泪下的相思之地呢。曹成颤巍巍对袁哨说,当年我们和沈姓小寡妇的一段风流案,并因此引起了一场官渡之战,不也发生在这块土地上吗?接着又点着我说,你们在想着爬榆树、拾麦穗、送女儿和缀扣子的时候,也千万不要忘记这些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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