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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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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弱。世界上最可恨、最难救治的痼疾,便是这“我们自己的软弱”。

  从那次离开以后,谭宗三再没去过乡下。虽然他后来得知,那些因他而无故被开除的学生,在一些人有力的斡旋下,在这一年秋天,又逐一地被招进邻县的初师(初等师范)就读。那位女教员休养数月后,智能也获得一定程度的恢复,基本上能自理生活,由县教育公所提供了一个文印收发的职位,做了一段日子,凑齐一份盘缠,便回四川的外婆家继续将养。那位原本就是震旦医科毕业、后来才改学神学的神父,索性辞去神职,去了六十里外一个叫乐丰的大镇,做了那里一家教会医院的院长,并很快娶了镇上一户酱园坊的“老姑娘”。那“老姑娘”果然“厚积又厚发”,到年底便为他生了一对白白胖胖的双胞胎。他就此在永丰镇长待下去了。面对这一切皆大欢喜的变化,谭宗三虽然也渐渐淡忘了那县中操场边细雨檬漾的桃树和那件灰旧的束腰短呢大衣,但他依然不安。最使他不安的是,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十七岁?十八岁?)自己不管做什么,在做以前总要掂量掂量,这样做,经易门会不会高兴会不会同意。他觉得太奇怪了。太不可思议了。经易门算个啥?他不同意又怎么样?他不高兴又能怎么样?!!我还要受他管。看他的脸色行事?笑话!真是笑话!!他毅然决然地向房门口走去。也真的走出了房门。但未等走到楼梯口,他的步幅便会减小,步频便会减慢,他心里一定会再次翻腾起来。然后停下脚步。犹豫。如果楼下传来走路声,他一定会觉得是经易门来了。而且越听越像越像越听。人就定在那儿了。脸色马上涨得通红。心跳也骤然加快。脑子里会翻出一连串的顾虑:我这样做,阿爸会高兴(口伐)?大娘舅小娘舅会高兴(口伐)?雪俦会高兴(口伐)?经老先生呢,他会高兴(口伐)?家里的事情已经够乱的了,我为什么还要惹他们不高兴呢?为什么还要得罪这些人呢?再说阿娘这几天身体也不好,为三姐的婚事,又在跟别人呕气,脚背肿得跟高桩馒头一样,连吃了十四五帖中药,也不见起色……等等等等。可能发生的和根本不可能发生的,统统搅在一道。一定要这样折腾过十几分钟,才会慢慢平息。等到平息,人便萎顿,心境便沮丧,已经打不起一点精神再去做任何事情了。已经什么也不想做了。

  到后来,即使跟一般账房先生(到学校就是跟老师同学)说话,自己居然也控制不住地总要先打量一下对方的脸色。总想知道,自己说的这句话,会不会惹得对方不高兴或不愿意。总要千方百计搞清,对方到底在哪一点上不高兴,不满意?

  哪一点?

  哪两点?

  哪三点……

  天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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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岁以后,按常规,他被允许在另一种意义上去接近异性了。大人们也公然当着他的面谈论女人。他既想听,也想实践着去接近。但稍加尝试,马上发现一个尴尬,居然不敢接近那种论出身教养跟谭家比较匹配、在长辈眼睛里看来也值得他去接近的异性,尤其不敢接近那种比较有头脑的“小姑娘”,假如是既有头脑、又会要点心计的,他不仅不敢接近,而且还对之感到反感。一走到这样的“小姑娘”身边,他就紧张。没法应对她们的伶牙利齿,受不了她们各种各样用心良苦的小计谋小圈套小脾气小矫情小傲慢……但他又想接近她们。因为当时能跨进谭家大门,进入得了他视界的,也只有这样一些女孩。比如医生的女儿,经理的女儿,房产主的女儿,著名票友的女儿……有一个女孩的祖父是沪上著名的清客。据说家里收藏有被称之为天下第一奠的张之洞写的“奠樟”。李鸿章死时,按例,同样身为朝廷重臣的张之洞,本该送一对挽联,说一点笼而统之、大而括之、既颂扬死者生平、又寄托活人哀思的总结性的话。但张没这么做,只在白布上大书一个“奠”字嵌于幛中。送去了。这便是天下第一幅“奠幛”的来历。“奠幛”从此得以盛行。张当时为什么不肯写挽联,只写个“奠”字送去?这里有他的为难和精细之处。细说起来还有一段小故事。据说当年李张二人在外交上分属两派,一主战,一主和,长时间以来颇有些龃龉。主和的李合肥曾调侃过主战的张南皮,说:“香涛作官数十年,犹是书生之见耳。”张之洞听到了,心里自然不舒服,便忿然答道:“少荃议和二三次,遂以前辈自居乎?”这两句,词意绝不相让,对仗却极为工整,又有大清朝后半部内忧外患史做其背景,言犹未尽,意也未尽;一时在官场内外,广为流传,被誉为当朝佳联,千古绝对。两人的关系既是如此的复杂和微妙,对于李的死,我们可想而知,张的心清应该也是复杂而又微妙的。真可谓褒之不甘,贬之不忍。这挽联怎么落笔才是呢?罢罢罢。还是只写一个“奠”字吧。什么都有了。什么也都回避了。真不愧是久在官场一南皮啊,老到,圆滑,且聪明过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并为得如此恰当,得体。但李家为什么没收藏好这幅极可珍惜的“奠幛”,居然让它流落到了什么清客手里?实在也是一件说不清道不明真假难辨的事。

  这位孙女不愧是她祖父的嫡传,知道的事情那么多,嘴又厉害。只要见面,叽叽聒聒只听到她一人的声音,几乎不容谭宗三有半点置喙之机会。从杨小楼饮场喜欢用什么样的茶壶,到亚马逊河密林里的红种人吊在鼻子上的银圈有多重;从梅兰芳初编《嫦娥奔月》绝对是在银行家冯幼伟家客厅两张合并在一起的大桌子上首演的,到清末太监李莲英所戴蓝亮顶子上的一颗蓝宝石价值四万六千二百二十七两七钱银子……她全知道。谭宗三真是想不通,既然侬全知道,为什么还要找我这个不知道呢?(他觉得,全知道的女人应找一个更知道的男人,才对称。)但又不便提出叫对方难堪。只能耐着性子听着。又不忍心细看此时她那显得特别生动而又特别张扬的脸。也怕她看出他的被动和勉强。眼睛只得慢慢往下出溜。但……把眼睛停在哪儿呢?胸部肯定不行。肚子?更不行。腿?不行不行。膝盖?倒是可以,但惜未免有点单调。于是就只好落到了脚面上。没想到这一落,却落出了谭宗三大半生的一点辛酸和无奈。从此后,只要面对那种他觉得无法摆脱、有时又不想摆脱的异性,就把视线落在对方的脚上。脚,没有表情。不必顾虑对方此刻对他是满意还是不满意。高兴还是不高兴。你可以大胆地看它。它不会嗔怪,不会马上拉长了脸白你一眼,更不会表示一种假惺惺的惊喜。苍白的饱学。迟涩的洒脱和欲擒故纵式的期待。它就是它。完全女性的。柔美的。娇小的。圆润的。顺从的。只待在它该待的地方。一种被淡淡的晨雾笼罩着的静默。一条微微荡漾的小河。如果有好几位像这个“孙女”似的小姑娘互相约齐了,结伴来找他(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他就显得更紧张。他总是跟她们说不了几句话,就要找个借口躲开。他实在受不了自己那种过度的紧张。但每每地又走不远。即便走开一会儿,也会忍不住偷偷走近来,撩开一点厚重的帷帘,从那阴暗的缝隙里觑视。觑祝她们的脚。大概就是从那时候起他学会了、并开始喜欢注视女孩们的脚。要知道蜷缩在那样的角落里,不用抬头,这是桩很方便又“惬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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