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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


  七年后,顺治帝在感叹自己伉俪之缘殊为不偶的时候,才把个中详情说了出来。

  在福临看来,他的这位皇后,容貌举止都足称佳丽,为人也十分灵巧秀慧。但是她有出身高贵门第的女子所具有的通病——癖好奢侈豪华:服饰用品,非珠玉绮绣不可;吃饭时只要有一件膳具不是金器就怫然不悦。特别是她生性妒忌刻薄,凡见到年轻貌美的宫妃宫女,就生憎恶之心,恨不得置于死地而后快。出于这种心理,她对福临的一举一动无不猜疑,无不防备。说实在话,一个女人,嫉妒和守住自己丈夫,是应该的、合情合理的。错就错在这一女人的常理不能用在皇后的身上,尤其不能用在顺治帝的皇后身上。可以想见,有这样一位皇后守在身边,福临那享受与众多妃嫔同欢的皇帝特权必然受到限制。如果说不能满足欲望只不过使福临不快的话,那么特权受到侵犯就使自尊心极强的他不能容忍了!所以,奢华和忌刻只是皇后过错的表面文章而已。

  猜忌、防备,就是在普通夫妻之间也会造成嫌隙导致破裂,何况个性极强的福临!他对这位与自己在思想、感情、性格、爱好方面都格格不入的正妻,采取了断然措施:自己另居别宫,再不与皇后见面。

  面对母后的责难,他非但不回头,反而提出废后的要求。无论从满蒙亲善关系,还是从维护嫡亲侄女的立场,皇太后都不能答应。福临于是郁郁不乐,直到愤懑成疾,日渐消瘦憔

  悴。权衡轻重,当然保住皇帝是最重要的,皇太后拗不过儿子,终于同意了福临的要求。于是才有了八月二十六日谕礼部告以既成事实。

  从此,这位可怜的静妃就永居冷宫,再无出头之日了。甚至在孝陵和孝东陵安葬的后妃中,也没有静妃的名号。

  吴梅村有古意诗六首,似为顺治帝的废后所作,现录其中的三首:

  争传婺女嫁天孙,才过银河拭泪痕,

  但得大家千万岁,此生那得恨长门。

  豆蔻梢头二月红,十三初入万年宫,

  可怜同望西陵哭,不在分香卖履中。

  玉颜憔悴几经秋,薄命无言只泪流,

  手把定情金合子,九原相见尚低头。

  福临处理此事,在固执与刚愎自用之外,人们还能看出一些别的东西。

  福临对与他具有敌体之礼的配偶的要求,并不仅仅是美貌,也不在于血统的高贵,他期望的是志意相协,情投意合。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要以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础。另外,要具有与他这个皇帝相配的才干。这带有个性解放色彩的婚姻观念,实在是超越了他所处的历史时代,也超越了他的皇帝地位身份给他规定的道德范围。这就难怪他会因此而四处碰壁了。

  当然,作为天子的福临,比任何人都有条件寻求他所中意的女子。在废去皇后之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是寻觅爱侣还是好色纵欲,福临显然有一段乱爱的过程,乱爱愈演愈烈,乱爱对象竟然发展到了臣下之妻,致使皇太后不得不亲自出面干预,并急急忙忙地为他物色了第二位皇后。

  清朝早年有一项制度:凡受皇封有品级的命妇,必须轮流进宫侍奉皇太后和皇后,还须进各王府轮番侍奉亲王贝勒贝子公的福晋和夫人,以表示奴臣对皇家主子的忠心。这些命妇中的年轻美貌、有才有艺者,自然就会成为福临猎取的对象。

  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春季里,出了这样一件怪事:太常寺卿某人之妻入宫侍奉皇太后,等到出宫回家,丈夫一看,衣服首饰依旧而面目全非,妻子已被掉包儿换走了!太常寺卿惊了一身冷汗:敢做出这样事情的,除了那位多情好色的风流天子之外还能是谁?就连这换人的手段也像是十五六岁的半大男孩子的伎俩。他哪里敢声张,只能打脱牙齿往肚里咽。

  可是这样的奇闻怎能瞒得住,京师里顿时满城风雨,很快传入宫中。皇太后和皇帝母子间想必有过一次严肃的对话;汤若望的那次令福临恼羞成怒的谏正,或许就因此而发。于是四月初五日,顺治奉皇太后命,谕知礼部,停了命妇入侍后妃之旧例。原因是此例为历代所无,停了此例可以严上下之体,以杜绝嫌疑。

  “严上下之体,杜绝嫌疑”,可谓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这件事还造成另一个后果:皇太后迫不及待地为福临挑选了第二位皇后。

  为了满蒙亲情,为了使后宫始终维持科尔沁蒙古博尔济锦氏的优势,皇太后选中了她娘家的一对姐妹花——她的另一个哥哥满珠习礼的两个孙女儿,也就是被废皇后的堂侄女,皇太后自己的侄孙女。从庄太后这位母亲的角度来说,这次的选择已经充分考虑了前次失败婚姻的教训:被定为皇后的姐姐生性淳朴、忠厚,论辈分比福临低,是他的表侄女,论年龄也比他小三岁。再加上一个更稚气的、如依人小鸟一般的定为妃子的妹妹,儿子总该满意了吧?

  二次大婚,在这一年的六月举行。六月十八日,顺治帝以大婚礼成,行庆贺礼,颁诏全国。朝廷上下,皇宫内外都松了口气,这脱缰野马般的皇帝终于可以安分守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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