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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但是他本能地不喜欢听别人对犹太人开钱财玩笑。“H先生,你不要逗弄我了。”他看着休伯特的眼睛,郑重其事地说:“我用自己的生命保证于小姐的安全。”“你以为我的奖品太不值钱!”休伯特大笑起来:“想想,战后三十年,这本书会拍卖出什么天价!那时你的命,我的命,哪怕还在,都绝对不会比这本书值钱!你如果有这个想象力,你就会用一切办法保证于小姐的安全。”夏皮罗也笑了,“我们犹太人,就是从来拒绝与美国人耍嘴皮。”休伯特与夏皮罗碰了一下酒杯,不过只是嘴唇沾了沾酒。“幽默是给失败者的安慰剂――你为什么老是把我称为美国人,我是欧洲人――不过不说了。一言为定,我把《少年维特之烦恼》留给你。你帮我看好于堇。”休伯特的口气很认真。

  夏皮罗做事说话都稳,而且与他的外貌略显拙朴相反,不仅脑子闪得快,工作效率也高,非常能干。正是这点,深得休伯特的重用和信任。夏皮罗从来没有听休伯特说过自己的私人生活。他只知道这个怪老头,在上海这冒险家乐园,竟然一辈子做开旧书店这种绝对无风险的小生意,其中必有隐情。但是他从来没问过――在这个乱世,知道得越少,就越安全。

  “我没有亲生子女,所以,没法比较于堇对我是否比亲生子女还亲。但她是我惟一的亲人。”休伯特握着酒杯。他看出如果他不说,夏皮罗就不会问为什么于堇对他如此重要。

  “H先生,我瞧得出来。”夏皮罗喝了一口酒,继续说:“你放心,十七层以上,目前除了于堇外,只有我们的密室人员。这个饭店里职员有三分之一是有特殊身份的,只有他们能上十七层。轮班有人日夜看守着几条楼梯口的门:谁有资格上楼是有规定的。”他看看休伯特无表情的脸,似乎在专心品酒,没有听到他的话似的。他明白这个上司心里在想什么,于是他思考一下,加添了一句话。“这样:从今天起,每次有人上楼,都要由我特别批准。”夏皮罗没有多说话的习惯,他已经点清楚了,多说无益。休伯特老先生依然不作声,但是脸色显然平和了。

  休伯特刚到上海时,还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小职员,带着他新婚的妻子――他与那些到上海来的西方人一样雄心勃勃。他的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美国人,大学里专攻德国文学,银行看重他的语言才能,认为会使他在上海这个各国人混杂的都市大显身手。

  那还是十九世纪末,从中国皇帝到平民百姓,每个人脑袋后都挂着一条辫子的年代。

  他一向温顺的妻子忍受不了侨居远东,整日来往的只有几个无法挑选强加给他们的朋友。她好不容易怀孕,对他们却是折磨,她脾气暴躁,整个变了一个人。晚上与他大吵,到了天亮,还是想不通,一个人爬下床,赌气跑到早春二月的室外,在晨风里奔跑,受了风寒。被送进医院之后,开始出血,才三个月不到的孩子流产了。她整个人精神崩溃,朝窗而坐,从此拒绝和他说一句话。休伯特不得不同意让她回到英国去。从此之后,她再也没有回来。

  他请假回英国去找到妻子娘家,丈母娘说女儿不知去向,反而向他要人。后来,倒是有一个律师寻到他住的旅馆来,说是他妻子的代理人,要求他在离婚书上签字。

  他很痛苦,现在回忆起来,觉得生命其实比婚姻更枯燥无味,甚至不用签个字就可以了断。他的日子如同冰冻的大海,不再起任何波澜。

  在他一个人等船回远东的那期间,他整天泡在书店里。忽然他发现,每天看别人的悲欢离合的故事,不管是虚构还是传记,倒是忘掉自己的失败的最好办法。他买了不少旧书,跟查林十字街的几家著名旧书店老板聊上了友情。当他回到上海时,心里就清楚了:当银行职员虽然赚大钱,远远不如开一家旧书店有趣。隔了一段时间,他便盘下了别人离开上海准备放弃的四马路上一家旧书店,他自己积存的书,也已够作开店的垫底。

  西方人离开上海时,与其千里迢迢把藏书运回去,不如贱卖给他。他的生意虽然清淡,货源倒真不愁。

  开店之后,他养了一条小狗。这条狗是用书从一个客人那儿换来的,纯种的英国西班牙猎犬。黑白两色,长耳朵如垂下的卷发,像个西班牙女郎,她寸步不离他身边。他给了狗取名珂赛特,是少年时读的第一本法文小说《悲惨世界》里的女主人公。他想或许能如书中说的那样,与狗终生为伴。

  每日白天坐店,很晚才关门,然后他晚上带着狗,在上海街头走一遭,就回来安枕。这样,日子过得很快。

  有一天晚上,他在上海街头溜狗时,借着黯淡的路灯,看到街对面,一个女人牵了个孩子,在杳无一人的街头匆匆奔跑,孩子跑不快,被半拖半拽地拉着。当那个女人看到他时,把孩子一把抱起,穿过马路,朝他身边一推,急急忙忙说:“有人追杀我们,她爸爸已经死了,我也逃不过,求你救救孩子一命!”也不等他同意,女人似乎听到什么,就继续狂奔。路灯下,他注意到女人穿的旗袍,已经被撕开了。一个人到了紧要关头,穿高跟鞋也能跑得飞快,让他惊奇万分。孩子躲在他身后,吓得不敢作声,珂赛特倒是亲热地朝女孩甩着尾巴,嗅孩子的腿。

  就在他脑子这么一分神时,沿街追来三个凶狠狠的男人,其中一个身上还有血迹。狗冲着他们狂吠。这几个人朝街对面的这个带着孩子和狗的西方人看了一眼,继续朝路口狂追下去。

  不久,他就听到远远的街角,有女人的惨叫。他把孩子抱在一起,吓坏了,不敢作声。狗懂事地望着主人,警惕地注视黑暗,却不再吠叫。

  等到街上又杳无人声,他才蹲下来细看这个紧紧拉着他衣角的孩子:是个女孩,约摸五六岁,大大的眼睛惊恐无助地看着他,很是让人怜惜。他想了想,抱起孩子,招呼着狗,回到书店。

  那个傍晚,好像还是昨天的事。他记得一清二楚,已经二十三年了,爱犬珂赛特老死都已经十二年了。这个奇怪的城市,总有人想要杀人,每天有人被杀,有的年月则是成批被杀。而且常是满门杀绝,绝不留祸根。

  他不知道这女孩的父母惹上什么麻烦,不知是青帮杀洪帮,还是青帮杀自己的叛徒,还是这个军阀杀那个政客,还是强盗见财起歹心,也可能只是报个人仇雪他人之恨。反正,他当时决定,最明智的办法是带着孩子快走,避开那遭难的女子,也不去寻找孩子的家里是否还留下什么人,那无疑是去送她回死路。

  孩子很奇怪,居然也不哭闹,跟着他回家,对命运的恐惧似乎是本能的。他问孩子叫什么名字,孩子脆生生地说:“于堇。”孩子蹲在地上,蓝灯芯绒裙子下是一双黑牛皮鞋。她顺手写下自己的名字,字写得很好,明显父母注意她的教育。

  他要把于堇送进天主教会办的女子寄宿学校,只好先去行洗礼。神父为于堇洗礼前说,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教堂那天洗礼的孩子并不多。她静静的,却一步不离休伯特。

  此世如花,难以存留,因为飞去如影。神父没有这么说,他沾了圣水,洒几滴在于堇的脸上,转身对上帝祈祷:“这个孩子若是砍下的树枝,得了你的水气,就会发芽长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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