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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她懵懂中看见母亲床前有一双男人的鞋子,以为是父亲回来了,喊爸爸。结果把小孙惊醒,吓了一大跳,赶忙起来穿上衣裤跑出院门。隔壁邻居都拉亮灯起床,闹哄哄一片。十六岁的大姐当时在跟一个男孩交朋友,学校在惩罚她,母亲也不许,二人正在闹别扭。加上她恨母亲从未带她去见她的生父,她刚知道生父已饿死在劳改农场,对此,大姐不肯轻饶母亲。她生活中一切不顺都是母亲一手造成的,她骂母亲是破鞋。

  母亲气极了,叫大姐滚出去。

  大姐不理,拿起碗橱边上的切菜刀,她不是要杀母亲,也不是自杀,而是吓唬母亲。母亲夺过刀来,不小心,刀在大姐的手腕划了一道口,鲜血溅了出来。家里其他四个孩子全吓醒了,小小的五哥哭得最厉害。那夜,邻居们没了睡意,他们叫来户籍,要“教育”母亲。大姐没见过这么大的阵势,没再吭声。二姐说,这是我家里的事,她说她要睡觉,就把房门关了。

  此后,小孙来,大姐只要在家,背过脸就含沙射影地骂他,小孙只当没听见一样。再以后看见大姐一回家,他就走,母亲处在小孙与大女儿中间,左右为难,不知所措。

  大姐看着母亲挺着的大肚子,怨气越来越深,等到听说父亲船要回来了,就赶到江边,抢着第一个告诉了父亲。那天,父亲打了母亲,二人吵得很厉害,二人都哭了。

  于是,母亲第二次决定去医院引产,了结这件事。

  出乎母亲意料,父亲没同意。父亲说大人作孽,别杀死孩子,已经这么大了,就是一条性命。母亲觉得父亲是想留着这个孩子,作为今后在家里降服妻子的依据。这么一想,倔犟劲也上来了:她就是要生下这个孩子,看今后会怎么理亏受气。她又一次打消了去医院引产的念头。

  父亲的回家,没能止得住母女俩关系恶化,她们越吵越厉害。大姐又去告诉左邻右舍,还说要去告诉每一个人。在人们眼里母亲成了一个坏女人:不仅和人私通,竟然搞大了肚子,还敢生孽种。

  市政府正在搞“共产主义新风尚”运动,这个贫民区风尚实在不够共产主义,是重点整治区。于是,居委会半怂恿半逼迫父亲到法院去告小孙,告他犯了诱奸妇女破坏家庭罪,犯了破坏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法。

  母亲说,“那时你已落地了,那帮人,那帮专门管人的人,要法庭将你罚给小孙,同时又要让他坐牢,让他的母亲代他抚养你,我和你那阵子真是到绝路上了。”

  第十五章

  1

  母亲生下我后没足月,就得外出做零时工。只能由患了眼疾病休的父亲带我,他也抱我喂我。父亲有权把我弄成残废,甚至闷死我,摔死我,就象很多人家对女婴那样,诿说不小心就行了,但是他没有。我生下来还不足四斤,身上尽是皮和骨头,脸上尽是皱纹,两只眼睛显得极大。经常我一个人躺在冷清的床上,没人管。大姐故意掐我,把我弄哭,我的哭声不大,但声音尖又细,眼泪特多,一哭双手背盖住双眼。五哥还是个小男孩,四岁,不懂大人那么多怨怨恨恨,总是趁哥姐不在时,到我身边哄我,和我玩耍。

  我尚在襁褓中,在法庭上从母亲手中,扔到父亲怀里,扔到生父的手中。哄笑着挤眉弄眼的邻居们,无事生非就闹得天翻地覆,有事更往火里添油,这场笑剧中的道具就是我,一个又破又丑的肮脏皮球,被踢来踢去。

  “那么说,我一落地,就被抛弃了?”我问母亲。

  “不要这么说,父亲是个好人,心地善良,官司没打完就决定留下你。”母亲说,“小孙也要你,愿承担一切后果。”

  大姐帮父亲写的状纸,她说她是证人。父亲在法庭上,却变得犹犹豫豫。母亲否认小孙诱奸的罪名,说是她的错,是她一个人的责任,要判罪也是她一个人的事,和小孙没有关系。

  小孙向以前没见过面的父亲道歉,他对法官说,不管母亲离婚不离婚,他每月负担孩子的生活费。而父亲本来就不情愿打官司,情愿撤诉。法院一看这官司没法打,改为仲裁解决。

  父亲一回到家,就说不该听从别人的主意去法庭告状。他让母亲作选择,甚至愿意放走她,同意她带着小女儿一起去跟小孙,自己一个人带其他的孩子。这也许是父亲一时说大话,表示大度,可是母亲真的被父亲感动了。她想走,却怎么也狠不了心,她离不开其他五个孩子,父亲眼睛已不能继续在船上工作,她必须留在这个家。但是她要这个家,就意味着失去小孙,也不能让小孙见孩子,这也是她不忍心做的。

  小孙知道了母亲的痛苦,很绝望,但他们没有别的选择。

  房子里没开灯,暗暗的,几乎看不见母亲的脸,但我能感觉到泪水从母亲的眼眶里往外淌,抽噎使她说话很困难。可是我对她的痛苦无动于衷,我第一次听到母亲坦陈我出生的耻辱,又气又恨,准备把心肠硬到底。

  忽然,卷烟厂的蒸气锅炉又放余气了,轰隆隆地怪叫,震得附近破旧的木板房一摇一晃,好似随时都可能在声波冲击中坍塌或飞升天空。工厂汽笛震耳尖叫,每天会有几次,半夜也会突然嚣叫起来。平时习惯了,倒无所谓,这阵却象是有意来阻止母亲的回忆。

  既然如此,只有想办法把我送掉。第一次送的是二姐夫的对门邻居,母亲当年纱厂时工友的妹妹。

  母亲说,“她家二个儿子,没女儿,经济情况比我家好,至少有你一口饭吃,还没人知道你是私生的,不会受欺负,起码不会让哥哥姐姐们为饿肚子的事老是记你的仇。你不在跟前,他们也会对我好一些,听话一些,家里少些吵闹。”

  我好象记得曾径有个女人,深夜为我换内裤,那时我老尿床,她确实比我母亲对我好。

  “你记得的时候,已不是你送到她家的时候,而是后来,是她想你,把你接回去耍几天。你只有半岁时才是真送给了她。”母亲说。去了没多久,她丈夫就被抓走了,说是有贪污行为。灾荒年人人弄吃的,啥子办法都想尽,查起来,也是啥子办法都有。能躲过就躲过,能栽他人保自己就栽害他人。反正,他被人栽准了,判了三年刑,送农场劳教。母亲只好把我抱回来,那个女人没法留我了。

  母亲不会扔我到大街上,但一定还送给这人或那人过,甚至可能把我送到孤儿院去过。都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送成,最后我才无可奈何地被留在了这个家里。

  仿仿佛佛还记得有一次,我到中学街上端去等一周才回家一次的母亲,走着走着就迷路了。我就坐在一坡任何人都能看见我的石梯上,不敢哭,怕一哭,被人知道是迷路的孩子,被弄走。我就装得象没事似的坐在那里,结果被三哥瞧见,揪了回去,向已经另路回家的母亲告了一状。我被母亲赏了两巴掌,狠狠骂了一晚。我早被回不了家的担忧给吓坏了,一句解释的话也说不出来,哪怕我会说,也申辩不清楚。回家就行,有家就行,不管这是个什么样的家。

  我小时那么怕陌生人,一见陌生人内心就紧张害怕,长大了,还是照旧,想必是小时怕失去家惊骇的缘故。

  这一切实在太浅显,谜底早就候在那里,等着我揭来看,只是我傻傻地从未追究到底。于是我说:“那我要见他。”

  母亲早就等着我这么说,她一点没惊讶,站了起来。

  我不知道母亲要干什么,身体不自觉地往后缩,贴紧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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