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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是的,她叫Susan——肯定是真的,你骗我!”女孩子略怒道。

  罗天诚行骗多年,这次遭了失败,马上放事新编,说:“你说的这事是有的——不是我喜欢她,是她喜欢我,她很仰慕我的——你知道什么意思,然后我,不,是她写了一封信给我,我当然理智地拒绝了,但我怕伤她太深,又写了一封道歉的信,她碰人就说是她甩了我。哎,女孩子,虚荣一点,也是情有可原的。我也不打算解释,忍着算了。”说完对自己的虚构夸大才华崇拜万分。新闻界一颗新星正冉冉升起。

  罗天诚有做忍者的风度,她小妹却没有,义愤填膺地说要报仇。罗天诚怕事情宣扬出去难以收场,感化小妹,说忍是一种美德。小妹被说通,便拥有了那美德。

  两人走到桥上。那桥是建国后就造的,跨了小镇的一条大江,凑合着能称大桥。

  大桥已到不惑之年,其实是不获之年,难得能获得维护保留,惟摔得让人踏在上面不敢打嚏。桥上车少而人多,皆是恋人,都从容地面对死亡。这天夕阳极浓,映得人脸上红彤彤的,罗天诚和小妹在桥上大谈生老病死。罗天诚是从佛门里逃出来的,知道这是所谓“四苦”,说:“这些其实都无所谓,我打算四十岁后隐居,平淡才是真。”

  女孩道:“我最怕生病了,要打针的!”

  罗天城继续阐述观点:“一个人活着,红尘未去一场空,到他死时,什么——”

  突然顿住,回忆这话是否对小妹说过,回忆不出,只好打住。

  女孩不催他说,娇喷道:“呀,我最怕死了!会很痛很痛的。”

  罗天诚转头望着小妹兴奋的脸,觉得愈发美丽,眼睛里满是期待。漫天的红霞使劲给两人增添气氛。罗天诚不说话了,产生一种欲吻的冲动。上帝给人嘴巴是用来吃饭的,但嘴唇肯定是用来接吻的。那女孩的双唇微抿着,红润有光,仿佛在勾引罗天诚的嘴唇。罗天诚的唇意志不坚定,决心不辜负上帝的精心设计,便调动起舌头暗地里润了一下。他注视小妹,感到她一副欲醉的样子,胆更大了,侧身把头探过去。

  本是很单纯的四片嘴唇碰一下,不足以说明什么。人非要把它看成爱的象征,无论以前是什么关系,只要四唇相遇,就成一对情人。这关系罗天诚和他小妹谁也否认不了。罗天诚吻上了痛,逢人就宣扬吻感,其实那没什么,每个人一天里大部分时间都在接吻——自吻。

  在学校里,一个接过吻的男生的身价会大增,而被吻的女生则身价大跌。那女孩气吁吁地责问罗天诚干吗要说出去,罗天诚一脸逼真的诧异让听他说的人也大吃一惊。有个人偷偷告诉那女孩,她气极难耐,找到罗天诚大吵一架,罗天诚这才知道他的小妹有这个特长。

  罗天诚愈发觉得那女孩没意思,一来她喜欢的只是哲学,却不喜欢罗天诚这类哲学家——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一个爱吃苹果的人,没有规定非要让他也喜欢吃苹果树。而且她喜欢哲学,但不喜欢谈哲学,罗天诚觉得她太肤浅,空有一张脸蛋,没有Susan的内涵。 男人挑女友绝不会像买菜那么随便,恨世上没有人汇集了西施的面容,梦露的身材,林激因的气质,雅典娜的智慧——不对,雅典娜的智慧是要不得的,哪个女孩子有了这种智慧,男人耍的一切花格都没用了。

  小妹最后还是拥有了半个雅典娜的智慧,决意和罗天诚分手。罗天诚也爽气,安慰道歉几句,放手比放屁还快。

  开头几天,罗天诚觉得不适应,但罗天诚比林雨翔有学习欲望,捧书读了几天,适应期过去后,又觉得还是一个人简单一点好。

  那小妹倒是真的像隐居了,偶尔有重见天日的时候,那时的她沉默冷峻得怕人。

  和罗天诚不慎撞见也像陌路一样,目不斜视。

  林雨翔就太平多了。他的爱意就像原生动物的伪足,随处可以萌生,随时又可以收回到身体内。操控自如的快乐是罗天诚所没有的。

  林雨翔另一方面被逼在抓学业,家里的作业每天都要做到半夜,白天在学校里接受素质教育,晚上在家里大搞应试教育。人的精力一少,爱意就少。林雨翔宁愿这样按兵不动。

  文学社这里,林雨翔已经逃了几次。上回那篇参加全国征文比赛的大作已经凑出了交了上去,杏无音讯。

  一天他收到他表哥的信。他大哥现就读于一所名牌大学中文系,高二时,他就把唐寅的招牌抢掉,自封“江南第一大风流才子”,自夸“妙文无人可及,才华无与伦比”。高考如有神助,竟进了一所许多高中生看了都会垂涎的高校。进中文系后狂傲自诩是中国第一文章巨人,结果发现系里的其他人更狂做,“第一”都排不上名次,那里都从负数开始数了。和他同一寝室的一位“诗仙”,狂做有方,诗才横溢,在床头贴一幅自勉,写道“文思如尿崩,谁与我争峰”,吓得众生俯首认输。

  这自勉在中文系被传为佳话,很不能推为本系口号。中文系在大学里是颇被看不起的,同是语言类,外文系的就吃香多了。但那自勉给中文系争了脸,一次一个自诩“无所不译”的外文系高材生参观中文系寝室,硬是被这自勉里的“尿崩”给卡住了, 寻遍所学词汇,仍不得其解,叹中文的丰富。只好根据意义,硬译成“Failtocorn。dtheurethrabyselfthenunnate foralongtime”,显冗长累赘,倒是中文系的学生,不请英语,但根据“海里”一词,生造出一个“se- wring”,引得外文系自叹弗如。值得林雨翔自豪的是,那“sea-wring”就是他大哥发明的。

  这些奇闻轶事自然是林大哥亲口告诉的,真假难辨。林大哥在中文系学习两年,最大的体会是现在搞文学的,又狂又黄,黄是没有办法的,黄种人嘛,哪有不黄的道理。最要命的是狂,知识是无止境的,狂语也是无止境的,一堆狂人凑一起就完了,各自卖狂,都说什么:“曹聚仁是谁?我呸!不及老子一根汗毛!”“陈寅格算个鸟?还不是多识几个字,有本才子的学识吗?”“我念初一时,读的书就比钱钟书多!”林大哥小狂见大狂,功力不够,隐退下来细读书,倒颇得教授赏识。林雨翔前两年念书时,和他大哥每两个礼拜通一次信;上了毕业班后,他大哥终于有了女朋友,据说可爱不凡,长得像范晓受,所以他大哥疼爱有加,把读书的精力放在读女人身上——这是女人像书的另一个原因。历来博学之人,大多奇丑。要不是实在没有女孩子问津,谁会静下 心来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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