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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问题是,你永远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还是往下游。""这样就很难决定了。""菜虫,你就是这种人。所以你手上不会有半颗石头。""为什么?""因为你总是觉得后面的石头会比较大,自然不会浪费惟一的机会。

  可是当你发觉后面的石头愈来愈小时,你却又不甘心。最后……"柏森顿了顿,接着说,"最后你根本不肯弯腰去捡石头。""那你呢?""我只要喜欢,就会立刻捡起。万一后面有更大的石头,我会换掉。""可是规定只能捡一次埃""菜虫,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处。"柏森看看我,语重心长地说:"你总是被许多规则束缚。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埃""啊?""不要被只能捡一次石头的规则束缚,这样反而会失去捡石头的机会。"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虫。不要吝惜弯腰,去捡石头吧。"当我终于决定弯腰,准备捡起明菁这块石头时。

  属于荃的石头,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那是在1997年春天刚来到的时候,孙樱约我吃午饭。

  原来孙樱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树的白烂文章,是明菁拿给她的。

  她说她有个朋友在网络上看到我写的东西,觉得满有趣,想邀我写些稿。

  "孙樱,你在报社待久了,幽默感进步了喔。"我认为孙樱在开玩笑。

  "菜虫。我说,真的。"

  "别玩了,我根本不行埃况且……"

  "出来,吃饭。不要,啰唆。"

  孙樱打断我的话,我只好答应了。

  我们约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连续去吃两次的那家餐馆,很巧。

  约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分,在餐馆二楼。

  可是当我匆忙赶到时,已经快一点了。

  我还记得我前一晚才刚熬夜赶了一份报告,所以眼前有点模糊。

  爬楼梯时差点摔一跤。

  顺着螺蜁状楼梯,我上了二楼。

  我一面喘气,一面搜寻。

  我见到了孙樱的背影,在离楼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孙樱的对面坐了个女孩,低着头。

  她静静地切割着牛排,听不见刀子的起落与瓷盘的呻吟。

  我带着一身的疲惫,在离她两步的距离,停下脚步。

  她的视线离开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触她的视线,互相交换着"你来了我到了"的讯息。

  然后我愣住了,虽然只有两秒钟。

  我好像见过她。

  "你终于出现了。"

  "是的。我终于看到你了。"

  "啊?"我们同时因为惊讶而轻轻啊了一声。

  虽然我迟到,但并不超过二十分钟,应该不必用"终于"这种字眼。

  但我们都用了"终于"。

  后来,我常问荃,为什么她要用"终于"这种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应,就像我害怕时会哭泣一样。"荃是这么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终于看到了荃。

  在认识明菁三年又三个月后。

  "还不,坐下。"孙樱出了声。

  我有点大梦初醒的感觉,坐了下来。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双手放在腿上,朝我点个头。

  "你好。"我也点了头。

  "这是我的名片。"她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

  荃姓方,方荃确实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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