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痞子蔡:第一次亲密接触 >


  
   他改唱刚泽斌的“你在他乡”。看来,别指望他了。
  
   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钟,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
  
   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
  
   “痞子……这么巧……”
  
   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10点上了线。
  
   “是ㄚ……怎么这么巧……”
  
   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付偶然邂逅的样子。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太多的缘故吧!
  
   她们总觉得靠缘份邂逅的男人最美好。
  
   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
  
   “痞子……你在吹牛……”
  
   吹牛?……好,我说给你听。举例而言,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要有粗犷的长相,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
  
   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面朝她飞奔,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
  
   “痞子……你再吹ㄚ……”
  
   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
  
   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带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
  
   “痞子……你在乱掰ㄛ……”
  
   我在掰?……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
  
   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
  
   然后女主角也许脱光光当他的模特儿,或静静地欣赏着他的专注。
  
   “痞子……你吃错药了……”
  
   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
  
   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胡渣,要有颓废的气息,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脾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
  
   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
  
   “痞子……这些都很浪漫ㄚ……”
  
   浪漫?……小姐,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
  
   现实生活中,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然后送去急诊。
  
   或是女主角太重,以致他的手臂产生肌肉拉伤的运动伤害。
  
   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
  
   狗屎由于太臭了,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
  
   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
  
   或是当女主角脱光光时,他会嫌腰部和臀部赘肉太多,而被她痛殴一顿。
  
   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可能钱会带不够,而被留下来洗碗。
  
   或是跟人打架时,反而被人打跑,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
  
   “痞子……你跟浪漫有仇吗?……”
  
   跟浪漫有仇?……当然不是,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
  
   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是健康型、斯文型、艺术型与颓废型,他们最大的共通点竟然是高,而不是帅!
  
   有的爱情小说会颠覆男主角的形象,让他长得不够好看。
  
   但没人敢让男主角不高。
  
   因为我不高,所以我要抗议。
  
   “痞子……抗议驳回……”
  
   我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与乏味,竟然在网路上跟她讨论这些。
  
   而且一聊就聊到中午。
  
   “痞子……肚子饿了吗?……”
  
   “是ㄚ……那你呢?……”
  
   “嗯……的确该吃午餐了……痞子……”
  
   “那我们是否该……?……”
  
   “痞子……我只是问问……没有要请你吃饭的意思……”
  
   很好,我不浪漫。而你也不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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