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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介绍“轻舞飞扬”之前,得先提一提阿泰。打从大学时代起,阿泰就是我的哥儿们,不过我们的个性却是天南地北。他长得又高又帅,最重要的是,他有张又甜又油的嘴巴,我很怀疑有任何的雌性动物能不淹没在他那滔滔不绝的口水之中。我喜欢叫他“Lady Killer”,而且他还是职业的。惨死在他手下的女孩,可谓不计其数,受害者遍及台湾全岛。他在情场上百战百胜,但绝不收容战俘,他说他已经达到情场上的最高境界,即“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据说这比徐志摩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要高竿。徐志摩还得挥一挥衣袖来甩掉黏上手的女孩子,阿泰则连衣袖都没有了。
  
   阿泰总是说我太老实了,是情场上的炮灰。这也难怪,我既不高又不帅,鼻子上骑着一支高度近视的眼镜,使我的眼睛看起来眯成一条线。记得有次上流力课时,老师还突然把我叫起来,因为他怀疑我在睡觉,而那时我正在专心听讲。可能八字也有关系吧!从小到大,围绕在我身旁的,不是像女人的男人,就是像男人的女人。阿泰常说,男人有四种类型:第一种叫“不劳而获”型,即不用去追女孩子,自然会被倒贴;第二种叫“轻而易举”型,虽然得追女孩子,但总能轻易掳获芳心;第三种叫“刻苦耐劳”型,必须绞尽脑汁,用尽36计,才会有战利品;而我是属于第四种叫“自求多福'型,只能期待碰到眼睛被牛屎ㄍㄡ到的女孩子。
  
   阿泰其实是很够朋友的,常常会将一些女孩子过户给我,只可惜我太不争气,总是近“香”情怯。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只因为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懂得礼义廉耻,而讲究礼义廉耻通常是追求女孩子的兵家大忌。举例来说,我跟一个不算瘦的女孩去喝咖啡,我好心请她再叫些点心,她却说她怕会变胖,那我就会说你已经来不及了。
  
   去年跟一个女孩子出去吃饭,她自夸朋友们都说她是“天使般的脸孔,魔鬼般的身材”,我却很正经地告诉她,“你朋友说反了”。
  
   幸好那时我们是吃简餐,我只是被飞来的筷子击中胸前的膻中穴而已。如果是吃排餐,我想大概会出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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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了那次死里逃生的经验,我开始领教到恐龙的凶残。后来阿泰想出了一个逃生守则,即日后跟任何女性网友单独见面时,要带个call机。我们会互相支援,让call机适时响起,若碰到肉食性恐龙,就说“宿舍失火了”;若是草食性恐龙,则说“宿舍遭小偷了”。于是阿泰的房间发生了四次火警,六次遭窃。我比较幸运,只被偷过五次。
  
   所以在见到“轻舞飞扬”之前,我的心脏其实已经被锻得很坚强,即使再碰到恐龙,我的心跳仍能维持每分钟72下。阿泰曾经提醒我,她如果不是长头发,就会是花痴,因为女孩子在跳舞时只有两个地方会飞扬:头发和裙子。头发飞扬当然很美;但若裙子飞扬,则表示她有相当程度的性暗示。不过我一直认为她与众不同,当然我的意思不是她特别大只。书上说天蝎座的人都会有很敏锐的直觉,因此我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至于阿泰,他虽然能够一眼看出女孩子的胸围,并判断出到底是A罩杯还是B罩杯;或在数天内让女孩子在床上躺平,但他却未必能真正地了解一个女孩子。
  
   阿泰常引述莎士比亚的名言:“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来证明了解女人不是笑傲情场的条件。事实上,这句话真的有道理。记得我以前曾经一男四女住过,真是苦不堪言。生活上的一切细节,都得帮她们打点,因为女生只知道风花雪月,未必知道柴米油盐。为了保护她们的贞操,我每天还得晚点名,我若有不轨的举动,别人会笑我监守自盗;我若守之以礼,别人就叫我柳下惠,或者递给我一张泌尿科医师的名片。夏天晚上她们洗完澡后,我都得天人交战一番,可谓看得到吃不到。跟她们住了两年,我只领悟到一个道理,即是再怎么纯洁可爱温柔天真大方端庄小鸟依人的女孩子,她们卷起裤管数腿毛的姿势都一样。而且她们都同样会叫我从厕所的门缝下面塞卫生纸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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