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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〇


  我太了解他的刀子嘴豆腐心了,心中笑开了花,脸上却不敢露出一丝一毫来:“哦。”

  “给你!”阴兴半递半丢的往我怀里塞了只沉甸甸的木匣子,我双手接住,胳膊猛地一沉,“这里是二十金,你自己看着办吧。”

  二十金!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汉代有银器,可是流通货币却只使用金子与铜钱,王莽改制的时候将铜钱改来改去,乱了流通市场,倒是金子一直保值不变的在流通。金子使用单位为斤,听起来挺吓人的,不过这个一“斤”和现代的一“市斤”在重量上却差了很多,我估摸着这里的一斤也就等于现代半斤的重量。

  二十斤金,装进匣子捧在怀里也足有五公斤重,这分量虽不是十分之沉,可压在我胳膊上时间久了也酸得慌。

  我把木匣子在手里掂了掂,使劲捧牢了,生怕不个不小心摔到地上。

  一金等于一万钱,这要按古今货币物价比例换算,那我手里少说也捧了个十万元人民币;如果能把这些金子搬回现代,那黄金的价值可就更高了,金店里头的黄金买卖都是按克计算的,一克黄金的市价是……

  “嗒!”额头上猛地被人弹了一指,阴兴一脸古怪的望着我:“白白浪费我的唇舌,你张着那么大嘴,三魂去了七魄的样子真是丢人。真乃万幸,刘文叔肯娶了你,要不然……”

  “滚!一边待着去!”我既得了金子,自然不再跟他多啰嗦了。

  眼看天要大亮,我也担心阴兴是阴识派来拖延我的,再和他磨蹭下去,只怕事情有变。我警惕的瞄了他几眼,示意他别挡我道!我捧着二十金,幻想着能把这些金子带回21世纪,飘飘然的下了堂。

  快走到门口时,阴兴突然幽幽喊了声:“姐……”

  我诧异的回过头来,他站在廊下,修长的身形,清俊的五官轮廓,我突然发现原来这个弟弟长得也挺帅气可爱的,只是我从一开始就爱跟他抬杠,心中对他的爱惜之情远不如对阴就来得亲厚。

  “兴儿,好好照顾家里,你……”

  阴兴胳膊一抬,一道白光遽然从他手中激射而出,我随手一接,只觉入手冰凉。

  “这个你拿去,或许……日后有用。”

  我低下头瞥了眼,掌心中是块一指长,半指宽的银制吊牌,东西虽然不大,做工却是相当精致,吊牌朝上的那面刻了一只肋生双翅的辟邪,兽须齿爪无不栩栩如生。我心中一动,猛地将吊牌翻过,果见另一面乃是一个篆体的“阴”字。

  我快速抬头,阴兴已不在廊下,我追上去几步,低呼:“兴儿!”

  他正穿过中门,听我唤他,便转过头来,神情复杂的远远望着我:“别对哥哥说起。”说完这句,他转身匆匆离去。

  望着他消失的背影,我掌心紧捏那块吊牌,手指微颤,恨不能将吊牌直接嵌进我的手心里。

  ***

  洛阳往北翻过邙山,便是滔浪滚滚、宽约百里的黄河。

  这个时代所谓的河南、河北,完全不是现代中国地图上划分的河南、河北两省的概念,按字面理解其实就是河之南,河之北。在中国版图上河流密如蛛网,然而却只有黄河被称为“河”,其它的河流在这里都不算是河,只能叫“水”,诸如汉水、沘水、淯水、沔水、湍水、洛水……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刘秀一行人的脚程居然如此之快,我坐下骑的乃是上等良驹,马不停蹄的一直追到黄河边上才终于发现了车马队伍的踪迹。

  刘秀等人出行虽然未带笨重的辎重车辆,但人数少说也有数百,他们能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赶到黄河边,定然是提前出发所致。

  我远远的站在高处望着逶迤的队伍,旌旗不展,悄然无声的哪里有半点朝廷官派使节的气派,倒与普通走货商队一般无二。

  我深深吸了口气缓缓吐出,脸上渐渐有了笑意。一扬鞭我催马急追而上,嘴里嚷道:“刘秀休走——”

  前面队伍前行的节奏缓了缓,突然开始疯狂的往前疾奔,车辆急赶,步行尾随的众人已经开始撒腿跑了起来。

  “刘秀——休走——”我憋着笑,仍是粗着嗓子高喝。

  坐下坐骑脚力甚好,那些靠双腿奔顾的人哪里是我的对手,没几分钟的功夫我就赶上了这批狼狈逃窜的队伍,一头扎进人群。

  众人纷纷警惕的将手按在了剑柄上,有些神经过于紧张的竟然已拔剑在手,我秀目一扫,发现最靠前的一辆双马轩车还在不停的往前奔,当下也没再顾得上跟眼前这些人啰嗦,直接纵马追上。身后沥沥拉拉跟上一大串人,有怒吼的,有尖叫的,有斥责的……

  “车内之人可是破虏大将军?!”我高声质问。

  那马车在奔了七八丈后突然停了下来,轩车中人影一闪,有人直接从车上跳了下来。我心跳加快,那人影我熟烂于胸,过目难忘,于是强按住兴奋从马上跳下,向他疾走几步。

  刘秀脸上惊异之色一闪而过,双手伸前,我突然屈膝在他面前跪下,朗声道:“小人新野阴戟,乃阴氏家仆,奉主母之命特来追随主公,效于鞍前……”

  胳膊上猛地一紧,却是刘秀的手指牢牢的攥住了我。我微微抬头,他目光深邃,如团化不开的浓墨,神色极为晦涩难懂。

  我虽未戴发冠,却头顶帻帕,一身青色襜褕,足上仍是套了最爱穿的木底帛屐,这整套行头原属阴兴,他身材个人与我相差不多,我顺手牵羊的从他房里摸了出来,穿着虽然稍许嫌肥了些,倒也还将就。

  只是阴兴才十五岁,所以他的行头仍是未成年的装束,按理未成年的男子不能佩剑,但好在乱世谋存,也管不得那么多礼节。为了防身,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的都带着兵刃武器,换作太平盛世,剑悬左腰那叫装饰,如今却是杀人护己的最佳利器。

  这时散开的人群纷纷聚拢来,有人在边上轻轻“咦”了一声,之后又有人发出一声噫呼。我目不斜视,只是盯住了刘秀。过得片刻,他的双眼弯成一道缝儿,嘴角勾起和煦的笑容:“好!”他随手拉起我,“既是夫人一番美意,秀自当领受。阴戟……今后还需你多多照拂……”

  我咧嘴一笑,没提妨胳膊一拽,旋风似的被人拉了过去,一只蒲扇似的手掌拍在我肩上,险些没把我拍吐血:“好小子,骑术不赖,行动也够敏捷。你有何本事,刘夫人居然巴巴儿地差了你来护卫大将军?”

  是个粗人,长得倒也人模人样,不过二三十岁的年纪,只是面生得很,我以前从未见过。我在心里冷哼,正想反手抓了这只手给他来个过肩摔,心口却突然毫不预兆的一阵剧痛,紧接着眼晕胸闷。这种情况我早已见怪不怪,眨了眨了眼,人软软往后仰倒。

  那人眼睁睁的看着我倒下,又惊又奇,我忍不住在心里哀叹一句:老兄你倒是拉我一把啊!

  眼看便要当着众人的面一头栽下,身后却突然靠过来一具温暖的躯体,恰恰替我挡住,同时我腰背上被一只手掌不着痕迹的托了一把,我急忙借力稳住身形,再一凝神,头晕心慌的毛病业已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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