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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


  “惊得从御座上跌落下来的父王仓皇将朕与母后交托给手下信任的侍卫,让他们护着朕母子二人从密道逃离,而自己坐镇皇宫,誓与国家共存亡!”

  “朕躲在飞奔的侍卫怀中回看,只见曾经在流泻的月华下燿燿生辉的金顶天宫里杀生一片,冲天的火光映红了半边夜空,烧得满天的黑云焦红了一片。”

  “原以为已经安全,可以暂时歇口气的我们却被从后猛扑过来的一只叛军冲散,朕身负重伤,身边仅剩的侍卫咬着牙背着朕与昏厥的母后朝不同的方向逃匿着,杀出一条血路冲了出来。”

  “朕在昏昏沉沉的颠簸中昏迷了又醒,朦朦胧胧地醒过来又昏沉着睡去,不知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才在一张干净舒适的大床上清醒过来。”

  “那是十岁的朕第一次看到倾城,那时的她不过你这般年纪,出落得花一般好看,她总爱扬着嘴巴不停地侧脸微笑,那笑就如同春日明亮的阳光一样温暖。朕愣愣地看着她小心地位朕换药、包扎伤口,心里只觉得,除了母后,这个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女子,会比她好看一分半分。”

  “她说:我叫倾城,风倾城。你的侍卫背上的一箭刺穿了心肺,却硬是憋着最后的一口气抱着你奔了好几天的路才倒下,临死前更紧紧将你护在怀中。我们的马车恰巧在那一片经过,埋了他救了你。你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那个侍卫是父王手下最忠诚的勇士,我心里惶惶,难过的紧,却忍着一滴眼泪都不肯掉落下去。她温柔地将我抱在怀中,怜惜地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情处,想哭,你就尽情地哭吧!擦干眼泪,鼓起勇气,你又会是草原上最勇猛的雕儿,谁都不会瞧不起你!”

  “那一日,朕倒在她柔软如花的怀抱里,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失声痛哭。”

  “从此之后,朕缄默这不肯说话,她知我故意不肯开口后,常气恼地喊朕小呆瓜,气恼之后,却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朕,生怕朕饿了,冻了。直到三个月后,父王早各地的旧部聚集起来,暗中找到了朕,秘密将朕接走,这才黯然与倾城分开。”

  他的声音空旷高远,带着点空灵的回声,时而忧伤,时而喜悦,时而愤怒,时而激越,从遥远的天际绵绵地落下。

  “你就是那个娘亲口中那个倔强得和块石头一样的小呆?”她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清朗的眸子里全是止也止不住地诧异。

  “倾城记得朕?”他喜,冷峻如岩的脸上竟露出几丝与之不称的孩童般雀跃。

  “何止记得,简直成了深深烙在脑子里的一块印记,想忘也忘不掉!”她几乎是捂着肚子暗笑到内伤,晶亮的眸子里溢满了星星点点的笑意,毫不客气地落在他欣喜若狂的俊脸上:年仅十岁的小阿呆,临行前夜潜入她娘得闺房中匆匆留书一封,洋洋洒洒地表述玩他的爱慕之意后,信誓旦旦地要求他的风姐姐在原地等他十年后回来娶她。少年早熟的小阿呆与他那另类有趣的情书,一直是她娘亲以反面的角色教育她洁身自好而充斥在她十岁之前的床头故事里。伴随着次次的捧腹大笑,印象强烈而深刻,就算河水逆流,星辰斗转,她想忘记,亦是万分困难地无法挥之而去。

  §万叶千声皆是恨

  胡不归狐疑地望着笑得怪异却又憋到小脸绯红的秋水,小宇宙终于醒悟过来地爆发:“朕一诺千金,登基至今,虽亦有内宠,但不顾朝臣非议,中宫之位一直虚悬,只是待朕整顿好朝纲,如约前去接你母亲之时,朕派去的人踏遍当年北疆的每一寸土地,都寻觅不到她的仙姿。直到数年之后,才隐约在锦绣得到消息,说她早已香消玉殒,化为孤魂一缕,随风而散。”

  “娘亲福薄,若我能做主,我倒情愿她跟了你去,北地辽阔,豁达大气,后宫纵有纷争,却有你庇护相宠,说不定得享天年,不至落得当年那般惨死。”她轻轻叹,点点悔,娘亲的死,始终是长在她心中抹不去的一颗嫣红朱砂痣。

  “你……为何不再嘲笑朕的一厢情愿,白日做梦?”他悠远的目光溢出淡淡动容,望着眼前那张似曾相识的笑脸,一刹那迷惑。

  “阿呆叔叔,您如今辈分直追娘亲,秋水敬你还来不及,哪里敢笑。”她伤感褪尽,笑意骤现,直觉眼前的男子三分顺眼可爱了起来,话锋一转,好奇问道,“你既已登上大宝,坐拥北胡,又怎么会遭人暗算,惹到西域毒王,阎王敌使出他的镇门毒药三色罗叶对付你?”

  胡不归正了正神色,长话短说道:“此事说来话长,大半年前,叛臣胡煞趁朕率三军兵临雁回关下与锦绣大军对峙,见我国都空虚,京畿防卫薄弱,趁机起兵叛乱,南面称帝。掳走朕的生母萧太后及后宫嫔妃与各皇室成员无数,朕闻讯盛怒,当即与锦绣签订边关和解条令,承诺北胡退国三百里,年年进贡,岁岁来朝。翌日朕亲自率兵十万铁骑回国平乱,谁想,胡煞知我武功出神入化,天下罕有敌手,竟重金请得西域毒王出山,在太后衣冠上下了三色罗叶的毒。幸好扁鹊神医见识颇广,知此毒虽天下无解,却可用江湖至宝凝神珠化解。江湖传闻,十几年前,百变神医叶星士曾在无意中获得此珠,只是叶星士行迹诡异,并无人见过他的真实的面目。恰此时,衡王派使者前来与朕接洽,要与朕谈一笔大买卖,朕提出合作的条件,就是叶星士的下落。

  “秋水的真正身份,也是他告诉你的?”秋水眨了眨眼,终于恍然大悟远在千里的胡不归为何一眼识破了她的身份,明目张胆的将她掳走。

  “正是!”他肃然点头,继续道,“想不到端王就是叶星士。朕抢了他的头颅,却发现他体内的血液并没有凝神珠存在过的痕迹。扁鹊神医道:凝神珠与体内精气融合,穷十二年之功,一身血液可变废为宝,能解百毒,且不论宿主死活,只要筋骨尚存,功效不改。”

  “你把我爹爹的头颅怎么样了?”

  “清风已秘密将他埋在乾陵之侧。”

  “以天地为被,与先皇做伴,星辰长明,日月同辉,爹爹必不寂寞。多谢你啦!”秋水豪气一笑,胸中郁积的阴霾顿消,“你其实早知我体内的血能解你身上的毒,为什么迟迟不下手?”

  “你若真是倾城的女儿,必不会眼睁睁看着朕去死。”他恻恻一笑,说不尽的张狂自信,神采飞扬。

  “怪不得娘亲说你当年年纪小小,实则诡计多多,玲珑七窍,尽多心思。”秋水哭笑不得地摇头,思及娘亲若是泉下有灵,是否会被他不按常理出牌的奇思异想得从棺材中跳出来。她好不容易敛了敛嘴角溢出的笑,一本正经地问道:“只是秋水有些好奇,你究竟与衡王达成了什么默契?”

  “他日衡王与天凌帝王兵戎相见,不归两不相帮,亦不倒戈相向。衡王若登大宝,许退还我划与锦绣的北疆三百里沃野。”他淡然而笑,星眸微动。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内忧外患,怕是锦绣从此多难!”秋水长叹一气,辗转思及几乎孤军而战的景御,心头微微疼痛。

  “朕经此浩劫,后宫正虚。你如今已是我北胡护国公主,天大地大,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偌大的皇宫由着你自由折腾,锦绣的一切,都将它丢到记忆中去吧。”胡不归知她心有郁结,一时之间,亦不知如何劝起,只得勉强好言宽慰。

  “听起来主意不错!不过秋水早就腻烦了皇宫生涯,时常幻想畅游在山水之间,看日出林霏散开,云归岩穴回暝,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阿呆叔叔若真疼惜秋水,秋水倒想借你市集一席之地,开药庐一间,赠医施药,济世救民,北地风光别有洞天,秋水亦想闲来多多寄情山水之间呢!”两张八分相似的脸,一样明丽如画花的笑,胡不归分不清楚他落在她身上一束束闪烁不定的目光里,看到的是她的娘亲,还是她也秋水。她恍然惊觉,野外与狼对持那夜,胡不归藏在面具后面传过来的两道复杂目光里,点点尽是挥之不去的贪恋欲望。

  皇宫虽好,却终不是她可以留恋的家啊!她一口一个阿呆叔叔地滑稽唤他,不过是装疯卖傻地暗示他,容颜再相似,她终不是念念不忘的倾城呵!她满足不了那份牵绊了他一十七年的忘年畸恋!

  “不远远第避开朕,是放心不下他吗?”胡不归浸淫朝堂多年,翻云覆雨间,心思何等缜密!不过是被记忆中那抹金子般温暖灿烂的笑容与和那个和煦温柔的怀抱勾起了纠结在心底多年未能实现的绮念,秋水那点看似聪明的微末道行,他焉有看不同透之意。他的嘴角溢出一个似嘲若讽的苦笑,桀骜而立道:“的确,纵然锦绣与此相隔万里,北胡细作在锦绣钻营多年,朕得来的情报,自然又快又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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