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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九


  一锤定音,胡仙兰惊恐的眼望向我,我向她微笑,她木楞楞地瞪着我,眼中隐现的是对命运的不甘。

  我直截了当地向老鸨询了她的身价,两万两,当我牵着她的手出门时,她却惊惶失措得像只兔子。

  “怎么?你很喜欢这里?”我笑:“如果你想留下,现在我就送你回去。”我在她耳边说道。

  “不。”她摇头,小小的脸胀得通红,眼眶也红了:“不要,奴婢死也不回去。”

  “那你是嫌弃我长得不好看?”我的心情突然好起来,逗弄她。

  “不是,不是。”她急急地说:“奴婢不敢。”

  “不敢,那就是说我还是很丑,不过你不敢说,是吧?”

  她越发的急了,扑通跪下:“奴婢没有这个意思。”玩笑开大了,我拉她起来:“好了,我只是说笑,你家在哪里?这就回家去吧,这是一千两银子,自己做点小生意,不要再做这皮肉买卖了,我看你也不是从心里乐意的。”

  她睁大眼,看看银子又看看我,眼中渐渐浮出泪水:“主人,您不要奴婢了?”

  “让你回家不好?”我奇怪。

  “可是,奴婢是被家人卖到艳红楼的,奴婢再也不会回去。”她坚决地说,眼里是恨意。

  “你拿着银子,哪里都好去。”

  “奴婢哪里都不去,就跟着您了。”

  我无措,怎么又招惹一个,长歌还在客栈呆着,我都不知如何处理他以后的日子。

  我摆手:“胡仙兰,跟你明说了罢,我是个女人,要你何用?”她听了,小脸根本色都不变:“奴婢早看出您是女子了,你虽然用领子掩着,刚才侧着时,我看到您没有喉结,而且没有男人的手像您这样柔软小巧的。”

  我乍舌,也不知是我太笨还是这小丫头太精,总之,这丫头不知道是哪一根筋拧了,要死要活的非要跟着我,没办法,我只能带她回客栈,她与长歌倒是投缘,看着他们相处融洽的样子,我只能叹口气,认了。

  第二十一章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深深体会到的什么叫候门深似海,没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休想见到里面的人。

  看来直接求见是行不通了,这个人,以前,我总以为他温和可亲,却原来失去了原梦蝶的身份,我连见他一面都不可能。我这才后知后觉地认识了这个封建王朝。

  我努力不懈地在各种能遇到允倜的地方守候,直到那一天,我看到允倜与梦蝶同时出现在都城的朱雀大街上,两人神态亲密,周围的人窃窃私语,大多说的是一对壁人啊等等诸如此类的话,允倜温柔的眼神一直围着梦蝶转,与当年看着我时一模一样。不对,不是我,他当时,看的也是梦蝶。

  傻傻地跟着他们,从都城的这条街逛到那条街,梦蝶不停地比划着,说笑着,允倜微笑着听,仿佛她说的一切,都是天籁之音。

  “朋友,你跟了我们很久了,有何贵干?”一个身子突然挡在我面前,我一惊,抬眼看时,原来是无影,抽起嘴角,我勉强一笑:“我不是故意跟着你们的。”

  允倜与梦蝶听到动静回过身来,允倜的眼在我身上扫过,我的心砰然大跳,他却低下头,揽住梦蝶的腰,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快速上了一直随在他们身后的马车。

  有什么东西在我体内变成了碎片,我一语不发地转身离去,无影怔了怔,没有再拦我,我急步走着,眼眶是干涩的,那一刹间,我明白了一件事,其实,在皇帝指婚的那一天,我就没有必要再去找他了!

  无论他知不知道现在的梦蝶是谁,梦蝶都已经是北靖王妃,而我,注定不能与他在一起。当年我不能容忍天立心里还有一个梦蝶,现在,我岂可能愿意做允倜的侧王妃?找到了能怎样,相认了又怎样?有很多事,我被爱情冲昏了头,没有仔细去想,在这个社会,男人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妻子?更何况是皇族!

  我从不认为一夫一妻制有多完美,只是,我的独占欲太强,我不能容忍与她人分享一个男人,所以,我放弃,我不想去为难他,正如,当年我成全了天立。

  那一晚,我大醉。

  第二天,我在仙兰床上醒来,她温柔地看着我,然后说:“男人不是一切,没有他们,我们一样可以过得很好。”

  “我说什么了?”头痛,口干,喝完她递给我的蜂蜜水,我问。

  她狡诘地笑:“所有,奴婢问,您答。”

  我一惊坐起。仙兰的眼纯净美丽,抚头呻吟:“酒是穿肠毒药。”

  她笑,眼儿弯弯,如一轮新月:“能说笑话了,证明您没事了。”

  我苦笑:“也是,我就像只打不死的蟑螂,仙兰,让你担心了。”

  仙兰敛了笑容,认真地看着我:“在奴婢与长歌眼里,您比我们的命还重要。”

  心里有丝感动,原来,我也不是一个人,救他们,只是一时的隐侧之心,举手之劳,没想到,在我最孤独无助的时候,竟然只有他们伴在我身边。

  放下心结,我竟然一身轻松,仙兰说得对,男人不是一切,不过就是不能再过以前的米虫生活而已。在现代,我向来就是自强自立的。

  从没有后悔回来,允倜还活着,健康且幸福,这样就可以了。千年万年的永生又怎样?那个除了玉石没有一丝人气的地方,呆一天都嫌多。我是俗人,我喜欢红尘,更何况我还有巨额银子,可以让我们三个人一辈子衣食无忧。

  我正在规划未来时,住了大半年的莱阳居要转让,老板说年纪大了,要回乡下养老,这里地处城北,来往的客流量很多,只是老板年纪大了,没什么野心,生意做得能糊口就行,我心动了。

  这么好的市口,加上我的本钱和现代头脑,一定能做好。

  盘下莱阳居,我早看中了莱阳居的帐房先生宋理文,稳重能干又精明,我将他的薪金提了双倍,事实证明,他给我的回报远远超过我的预期。

  莱阳居,梦都第一家酒店式客栈就此诞生,我用现代理念打理着一切,将记忆里的菜谱变为现实,又参照现代酒店改造了客房,一时间,莱阳居的特色菜肴和与众不同的客房风靡都城,我在古代,刮起了现代流行风。

  演艺圈原本就是时尚前沿,在那里摸打混爬了多年,加上我的专业,和女人的直觉,我又陆续开办了布庄,绣庄,演艺社,古代的生意真好做,人们质朴好奇又少见识,现代社会几千年的智慧结晶,只要能用的,我通通盗来,从来不知道我还有如此的经商才能,在都城的北城,我打造了自己的王国,我为它取了个名字:“梦都”,所有人的梦之都。

  还有件意外的好事就是,我这个新身体居然有着很不错的内力,而且,比我前两个身体都来得灵巧,当然不知道南宫家原本的武功是怎样的,但与师兄在一起时,他已将天龙门基本的心法,剑法,拳法都教会了我,原本碍于内力不足不能施展的招式,现在竟然全都能轻易的使出来,都说身体是有记忆的,这个身体有时候能施展出我从未学过的招式,想来那是南宫世家原本的武功。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身体有残存的记忆,有时,午夜梦回时,会让我吓得惊醒,我努力不去触动她记忆深处,那里,令我很不舒服,心里痛得很,我知道她生前的一切,玉罗司告诉我得很详尽,我也知道,一旦让南宫世家发现了我,他们一定会杀我没商量。

  除此以外,我生活得充实而忙碌,前尘往事,渐渐淡漠。

  直到春祭的那天,随着那匹飞奔过来的惊马而来的人,又一次闯入了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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