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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第二天我准时赶到。琅声苑正房五间,中间一间算作君闻书的起居室,挨着起居室的是他的卧房,最东面那间只放些他的衣物,书房共两间,西面第二间是他真正的书房,第一间其实是个书库,我第一次进去便被满屋的书所震憾,图书馆我见过,但私人藏书这么多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除了南窗,三面墙壁都是从脚到顶的书,一层一层,屋子的中间,又东西向摆着很多架子,有些还是空的,有的全放满了,每排之间的缝隙,只能够一个人过,我这才知道这君闻书为什么要找人管书,这活儿实在不轻松,南窗下,放着一张小桌和一把小椅子,上面也放了些笔墨纸砚,估计那就是我的工作台了。

  君闻书说了工作的要求,一是保证书他随要我能随找到,二是保证书不能蒙尘更不能生虫,三是所抄之书可以不美,但要保证他能看清,不准有讹误。他说的云淡风轻,但听的我心里发暗,对着一屋子的书,我真是发愁,如果要管起来,就凭我自己,太难了,且不说抄书,只说前两点,这一屋子的书,也没个计算机,怎么能保证随要随找到?这么个屋子,通风又不好,怎么能保证不生虫?我不禁皱起了眉。

  第十一章 故人

  我开始了在琅声苑的生活,几天后侍槐才偷偷的告诉我,府里分炊了,现在各园子自己做饭,大小姐和二小姐处都已经找妥了人,内厨房原只供老爷夫人的膳食,但少爷吃惯了胖子刘的手艺,琅声苑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厨子,因而现在还是由内厨房供应。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摇摇头说不知道,只知道这是少爷的主意,几边都同意,侍槐还嘱我不要在府里乱走动,尤其是不要到那几个园子里去,省得惹事。我不明白这君家在搞的什么戏法儿,总觉得他们怪怪的。而自从进了琅声苑,引兰只偷偷来过一次,而听荷更像消失了一样。侍槐说引兰过的还是那样,至于听荷,他也不常见,只听园里的其他下人说,眠芍使唤的更厉害,澧歌苑新添了厨丁,听荷反倒更累了,我听着,也只有在心里叹气的份儿。

  我费了很大的事才熟悉了我现在的工作,还挨了君闻书不少的骂。君闻书对书非常挑剔,我曾怀疑是不是他老爹给他起名起的,闻书、琅声,全都跟书有关。他除了要书,还时不时到书库检查,看是不是蒙尘、生虫,他的书房,也摆满了书,那也是我的“势力范围”我必须要随时的清点、整理,有些书他只是翻阅一下,而有一些是常读的,我必须分清、码好,该归书库的归书库,该摆清的摆清,什么书该在书库里,什么书该在书房里,我真是闹不清。最可怕的是他要书,我根本做不到随要随找到,因为书太多了,放的也没什么规律,有一次他要一本书,我一连找了二天都没找到,他的脸阴沉的我的心都不敢跳了。我悄悄问过侍槐,他说以前就这样,他也找不到,最后一般都是少爷自己动手找的。他连我都不如,字都认不全。

  就这样,夏天不知不觉的过去了,我就是爬上爬下的找书,不停的东擦西擦,东翻西翻,不停的挨说,引兰没动静,听荷更不必说了,每天我都拖着沉重的腿回到我那间小屋里去,倒头便睡,府里是不是还有别的事发生,没人和我说,我更无暇顾及。

  慢慢的,挨训挨的次数多了,我便开始开动脑筋。我好歹也算读书人,曾经连续蝉联校图书馆年度借阅冠军,自认对书还有些感情和热情,为了书让人骂,前世我作梦都未曾想过,什么是世事颠倒?这就是。怎么办呢?我首先当然想到的是中图分类法,这个办法我很熟悉,从A到Z,我基本上都知道所代表的是什么类的书,我先按照这个思路整了几天,发现太难,古人的书和我们今日不同,根本没有政治、经济、文学的分别,一个人的论著,里面既有政治又有文学还有哲学,怎么划分?那些个政客,本身又是文人,真是没有办法区分。我又试着按古人的经、史、子、集的传统分类来分,很快便败下阵来。

  我也算读过吕思勉的《经子解题》,可就是搞不明白这怎么分类,经当然就是《诗》、《书》、《礼》、《春秋》那些,那研究这些经的算什么呢?算经?算集?还有史,什么才叫史?这个很难分清。我左思右想,决定还是用现代的笨办法,什么都不分,只是按书名第一个字的英文字母排序,可是这又出来一个问题,君闻书有时进书库并不找书,而只是浏览,同一类的书放在一起,他便容易瞧见,如果只按字母分,便缺少了“触书旁见”的方便,我自己也曾读过书,知道有些书并不是查的,而是碰的。怎么办呢?我想啊想啊,挨了无数训,最后终于想到一个折衷的办法,分门别类的按字母排序。比如说,合集全放在一起,按姓氏首个字母排列。而不成集的书,综合按照中图分类法和经史子集分开,大类下面有小类,小类中再以书名的第一个字母排序。

  我决定实施,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这样就意味着我不仅要把全部的书都挪动,更意味着我首先要把整间屋子里的书都匆匆看过,过去的书也没有目录,要看只能全部内容都翻一遍,烦的紧,无奈,食人之禄,忠人之事。我下定决心便开始干了。

  我先倒腾空一排书架,准备按我的标准重新放书,好在有空书架可供挪腾,否则堆在地上,君闻书见了非疯不可。这项工作非常巨大,几万册书,我要逐一检视,而且要不停的搬、插、放,有时放错了,还要再抽出重来,但和书打交道是我乐意的事,少了人来找茬,倒也清静,唯一不好的是,君闻书时常来找事,而且,我进出书库必定要穿过他的书房,他又喜静,害的我时不时的提心吊胆。

  最让我烦的还是抄书,其实所谓抄书,更有点类似于在前世中的做笔记,君闻书把需要我抄的部分作上标记,交侍槐给我,由我抄下来,注明出处及页码。在前世,毛笔字被视为书法,属艺术的范畴,我这应试人才没过几笔。而今世,没上过几天学,毛笔字写的也少,每次一拿起那软沓沓的笔我便犯怵,用硬笔用惯了,在纸上一划就是一堆大墨滴,比我的大腿都要粗,更遑论什么蝇头、小楷了。起初,君闻书见我每页画的几个好似蛇爬过的字,眉头都要拧上天,好在他修养还不错,只让我重抄,并不曾当面给我难堪。慢慢的,我也有了自己的办法。

  所谓办法,其实也挺丢人,还是回到硬笔的老套路上,只是我始终无法参透前世的签字笔的原理,没办法造个珠儿让它能留出来,索性我自创了个铅笔、毛笔的结合——拿黄杨木削尖,蘸着墨汁写,虽然写几下就要重新蘸墨,但比写毛笔强多了。我还自鸣得意的给这种笔起名叫“幸笔”因为它的主要功能是帮我对付君闻书啊。君大公子第一次见我用幸笔的成果,那惊讶之情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然后我们就有了如下对话:

  “这,这是什么?”

  “回少爷,您要奴婢抄的书。”

  “我是问你,你这是用什么涂的?”

  “回少爷,不是涂,是一笔一划抄出来的。工具嘛,”我停了停,不敢说是幸笔,“是奴婢自己作的。”

  “拿来我看。”

  我不情愿的回到我的工作台,把幸笔拿过去,君闻书仔细的看过,举着它说“这成何体统?”

  “有何不可?”

  “我让你抄书,你怎么用木棍?”

  “少爷,您当初只说要字迹清楚,不准讹误,您可没说非要用什么笔,前次奴婢倒是用毛笔写了,您却看不清,可见,什么笔写不重要,您要看的也只是内容不是?”

  “可你这也太不像话了。”

  “少爷,伯乐相马只见马而不见色,君不闻欧阳母以荻划地而教子乎?”

  君闻书张口结舌了一阵儿,终于挥挥手让我去了,我取得了小小的胜利,从此之后,我便用我的幸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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