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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


  凌书玉往她身前凑凑,隔着被子顶住她的头软语“威胁”道:“不欢迎那我可走了哈……唉,偌大的镇国侯府就找不出个说体己话的人,侯爷不在,大将军上朝,方直也办案去了,要换我在这儿干躺着,那还不如……啧啧,不说了,真是……那为夫的走了哈……还挑三拣四……伤心了,走了!”

  就在凌书玉作势要起身时,被子下迅速伸出一只小手,又急又羞地死死扯住凌书玉的袖口,几下就给拧成了麻花劲儿,牢牢地攥进手心里。凌书玉喷笑,一把薅下还顶在她头顶的被子,露出那颗毛茸茸的鸡窝脑袋,怜爱地又揉搓几下,笑道:“小呆鸟,逗你的!你赶我走我都不走呢!”笑到得意忘形之时,下巴上那仍没褪去的牙印儿也随着笑意舒展开来。眼见着玄墨要翻脸,凌书玉立马使出杀手锏,大笑着说:“开饭!”……知墨者,书玉也。

  午饭很丰盛。玄墨颇有耐心地往勺子里铺上一层米,摆上一根菜,再添上一块肉,最后还要浇上一点汤,这才美滋滋地送进嘴里,陶醉地开动嘴巴,彻底嚼完才开始“布置”下一勺,所谓一心决不二用。瞅着玄墨那悠哉游哉的娇憨,凌书玉愣是强忍着才没喷出饭来。很快,他就吃饱了,摸摸饭菜开始转凉,眼瞅着玄墨仍吃得不急不慢,凌书玉拧拧眉,索性撸起袖子开始“喂鸟”。

  反正又不是第一次被凌书玉“喂”,玄墨也便心安理得地“饭来张口”,可她也没闲着,把“魔爪”伸向了那盘无辜的墨斗鱼。玄墨玩性大发,扯掉八个腿儿,三摆弄两摆弄就把“墨斗”套在手指头上,反过来倒过去地看看,竟傻不滋儿滋儿地自己笑出声儿来。小桃花一滴溜,把那墨斗沾了沾姜汁,就伸到了凌书玉嘴边,很期待地盯着他的嘴。凌书玉心里笑骂一句:呆鸟你幼稚不幼稚?!却是很配合地张嘴吃下。凌书玉的牙隔着墨斗啃噬过玄墨的手指,一种被虫儿咬了的又痒又麻的触感倏溜一下便在玄墨的体内四窜游走开来。玄墨似乎受到了莫大的鼓励,两眼放喜光,干脆把十个手指头全套上了墨斗鱼的肚子,献宝一样殷勤地一遭伸给凌书玉,渴望他一个一个咬下去。

  瞅着那根根“白蘑菇”,凌书玉真是欲哭无泪,因为他并不喜欢那墨斗鱼艮不唧唧的口感,还有,更重要的是,他隐隐记得谁跟他提过,墨斗鱼是给坐月子的女人吃的,而且,它的功效也很特别——催奶用的。可怜的凌书玉强作欢颜地每吃一口,那“催奶用的”四个大字便啃噬一遍他的心,想来,为了心爱的女子,凌书玉豁出去了。反正催也催不出来——事到最后,饱受心灵折磨的凌书玉只能如是安慰自己,任凭那一盘子墨斗鱼在他腹中猖獗地肆虐张狂……

  茶足饭饱,阳光煦暖,慵懒地倚靠在床头的凌书玉上下眼皮儿开始彼此偷会。

  “凌哥哥,你不要打瞌睡,你不是要陪我说话的么?”玄墨可是清醒了,眼巴巴地跪坐在凌书玉眼前。

  凌书玉暗道:乖啊,我晚上查案,白天陪你,怎能不打瞌睡?

  “呃……凌哥哥,你给我说说木头驴好么?”玄墨不待凌书玉回应,自顾先开了口。

  “这名字可真难听。”凌书玉莞尔,顿时来了精神,打趣问道:“你想知道些什么?他喜欢穿什么色的底裤?他睡觉什么姿势?他有什么不良癖好?还是……”

  玄墨不安地拧着凌书玉的衣角,小声打断他道:“我知道那些做么?羞人答答的……不过你要说说我也不介意……”

  凌书玉失声爆笑,伺机把玄墨勾到怀里悄声说:“战承嶪不喜欢别人打探他的私密事儿,不过娘子你自然不是‘别人’,为夫的就偷偷地告诉你一点……”说到这儿,凌书玉故作神秘地顿住了,低头等着看玄墨的反应。

  “嗯?凌哥哥——”玄墨晶亮的眸子尽数喷涌出急不可耐的异光。

  凌书玉就势侧过脸,指指脸腮,玄墨毫不迟疑地响亮地“啾”了一下,那脸颊上当场就出现一个小吻痕。凌书玉很满意,这才缓缓开口道:“战承嶪的马叫——”

  “我知道我知道!叫骋!”玄墨抢白。

  凌书玉灼灼地横了她一眼,玄墨被唬得一愣一愣的,立马识趣地噤声,乖巧又惶恐地捂嘴道:“你说你说!”

  “骋虽然是千里良驹,但它有个毛病,就是对女人的脂粉过敏,而这也是它选中你的奔作妻子的很重要的原因。你不用香粉,所以奔身上也不带脂粉气,所以奔就不会让骋打喷嚏——”

  “这样啊——”玄墨的眸子突放溢彩,继而神色有些复杂地喃喃道,“好神奇——原来不是骋不花心,是他没法子花心,唉,是好事也不是好事,可怜的奔奔,总以为自己栓牢了骋的心呢!也不知道骋倒底是不是真的爱我的奔奔,如果只是为了叫他的鼻子舒服才娶我的奔奔——哎呀,真是的——没感情的婚姻——不过没关系,要是骋敢变心,我就给奔奔浑身涂上香粉!”

  凌书玉哭笑不得,她对自己的婚姻感情粗大条儿,却为她的马伤神。凌书玉敛色沉声道:“的确是神奇,不过玄儿,你不可以给我们之外的任何一个人透露这个秘密,嗯?虽然现在是太平盛世,但战争是不可预测的,如果这个秘密被歹人知道,透露给敌方,到了战场上,骋的这个弱点就会成为战承嶪的致命伤,你懂么?”也许只有到了日后真相大白的那一天,玄墨才会明白凌书玉的苦心,凌书玉早早地把他自己的软肋透露给她,是因为他已经把她认作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玄墨看着凌书玉少有的严肃的神情,很郑重很诚恳地点点头,然后不用凌书玉索要,便主动抱住凌书玉的脑袋献上一吻,正视他的眼睛信誓旦旦地说:“凌哥哥,我绝对不会对旁人说的,虽然木头驴要娶那泼妇,但我还是会默默地保护他关心他的!”

  凌书玉一愣,转而紧紧地拥住玄墨,动情道:“好玄儿,有你这句话,战承嶪就算拼死抗旨,也在所不惜……”

  第六十章 我断他孙子十八代

  十月初一,是继七月十五后的又一个挺隆重的鬼节。这天,家家户户男女老少纷纷跨出家门,出游祭扫,故而京城的一些主要街道也由此变得格外热闹。生意人,杂耍班,无一不想借着这个机会挣上一笔。

  爱凑热闹的玄墨又岂能耐得住心性老实蹲守在家中?早早地,她便扮成个俏公子,拉着简恒就出了门。

  虽说是祖宗们过节,但热闹的可都是大活人。摆摊头的,唱小曲儿的,做跑马戏的,算命的,讨饭的,愣是把个前门外大街挤得水泄不通。玄墨擎着根烤玉米棒子,一路啃一路看热闹,而身边没吃早饭的简恒早就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自己那根棒子,可腹中还是觉得饥肠辘辘。简恒望着玄墨手上那根肥硕金黄喷喷飘香的只被她啃出两个洞洞的棒子,生生地直咽口水。这人一饿呀,脑子便转得快,简恒突然想到玄墨对她亲近的人从不设防这岔儿,于是便动了坏心思,他睇着眼,瞅准玄墨高高地扬着玉米棒子专心凑热闹的当口,便偷偷地飞快地大口啃两下她的棒子。果然,玄墨只顾得上热闹,根本就顾不得她的棒子。故而,简恒很快就总结出规律,哪里的热闹越好看,他在哪里就能啃得爽。哪一下啃到兴头上,简恒还会接着烤玉米的“糊”胆儿,在玄墨身后闭着眼颇陶醉地满天下喷玉米渣地仰天大声叫声好,“好诶——”,但那热闹倒底是干什么的,简恒根本就不管。架不住简恒底气十足呀,他吼出来的喝彩声也是地动山摇,牛气冲天,显得诚意分外十足,所以简恒“啃”到哪个摊儿,哪个摊上的气氛就会被他带动起来,于是耍把戏的耍得就更欢,因而玄墨看得便更是带劲,以至于,简恒啃得便更淋漓……

  一场土狗钻圈儿看下来,简恒把玄墨的玉米棒子啃秃了一半,而且还是很有水准地很均匀地从玉米头到玉米脚呈一条直线地啃成两半,为了不惹玄墨伤心,简恒还“好心”地悄悄地把棒子的位置调整好,比量着叫那满粒儿的一半能冲着玄墨的视线。简恒抹了抹嘴,有些小成就感地还有些迫切地盼望着下一场的到来。要知道,这偷嘴偷来的棒子格外垫饥格外香甜,这其中的道理,基本等同于“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这一千古至尊明理,而那刺激的快意,也绝不在偷情偷成功的美妙感之下。

  玄墨挥舞着半秃的棒子,兴致勃勃地拽着简恒在人群中钻来钻去,丝毫不察她的玉米棒子已然脱去了一半。

  “恒,恒!那边有抛铁弹子的,咱们去看!”远远看见幌子,玄墨便急得又毛了脚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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