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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听着,方玄墨,不管现在还是将来,托你的‘洪福’,不管我能不能顺利讨到老婆,亦不管我以后会有几个孩子,我心里你永远最大——比老婆大!比孩子大!更比以后的孙子大!有好东西我给你留着,楼塌了我先救你,落水了我先捞的也是你,我就是你的第二个爹!你可满意了?!满意就给我老实睡觉!他二大爷的!”可怜的方直,被逼无奈终于承认自己年少老成,有无限当爹的潜力了。

  玄墨很满意地睡下了。

  玄墨终是要被送走,出发的那天清早,方直醒得很早,一翻身,觉得手上死沉,睡眼迷蒙地顺着感觉一看,玄墨正津津有味地含着他的大拇哥,也不知她把它当什么点心吮了,死咬着不放。方直双手用力一捏玄墨的两颊,像捏夹子一样,玄墨被迫张开了嘴,方直把被她啃得发白的拇指抽了出来,反反复复地在衣襟上擦了又擦,嘴里咕哝着:“这都跟谁学得坏毛病?!”

  刚要起身下地,方直却被拖住了,玄墨不依不饶地抓起了他的另一只手的拇指,又塞进嘴里,一吮一吮一吮……吮得方直心里直发毛。方直想要如法炮制,好解救出自己的指头,哪知这回玄墨吃痛也不松口。方直忍无可忍,索性腾地站起身子离了床,玄墨就像个拖把头一样跟着就被拽了起来,不转醒也不松口。

  方直被她咬得生疼,焦躁地在屋里环视一周,眼前一亮,单手扯过腰带,往桌子上一抽一卷,卷来一根长香蕉,送到玄墨嘴边哄道:“小乖乖,好吃的来喽!张嘴啊——”

  这招太灵验了!玄墨听话地张大嘴,方直趁机用香蕉替换下手指,玄墨吧唧吧唧嘴,吮住了香蕉,待方直穿戴整齐好,一回头,香蕉已然没了影儿,被她“吮”下肚去了!更让方直乍舌的是,玄墨大概是觉得嘴里空落落的,又把自己的拇指塞到了嘴里,方直不由得纳闷:有那么好吃吗?举起两只泛白的拇指看了又看,又疑惑地舔了舔,没味儿呀,方直索性也塞了一根送到嘴里,仿着玄墨的样子一吮一吮一吮……

  很不幸,这一幕被赶来传话的方舒尽数看在眼里,方舒彻底傻在门外。

  一切就绪后,还在半迷糊中的玄墨被拎出被窝,丢进了马车,等马车驶出好远,玄墨才有些清醒过来,费劲地从车窗里伸出脑袋,朝后面干嚎了一声她最常用的分别语:“直舅舅,你可要早早地来接玄儿啊——”

  方直一阵感动,也不管玄墨能不能看见,朝着马车的方向连连挥手道:“乖,车外风大,小心风寒,回车里去哈。你苦命的外婆知道舅舅有多舍不得你!”心中悲叹:舅舅也想啊,乖玄儿。遥望着那颗他已经摸顺手的黄毛脑袋,不由得又把玄墨吮了一夜的拇指塞到了嘴里,以作回味。

  很遗憾,方直没听见,渐行渐远的马车车床外,玄墨接下来的哭喊:“恒,我的头被卡住了,快帮我弄出来——”

  马车载着玄墨一路叮当南下,驶向水雾氤氲暧昧多情的江南——

  中卷:“冤家”易结不宜解

  第三十四章 吾家小女初长成

  金秋九月,秋风四起,玄墨主仆四人抵达方枭在金陵修缮的老宅——淮安府,府上的管家方义正是方信的同胞弟弟,他接到玄墨南下的消息后,就早早地打点好一切,并将玄墨安排在春涘阁上。

  休息了两天后,尖屁股的玄墨便坐不住了,经过一番精心的装扮,摇身变成一个清俊的富家公子,带着简恒就打淮安府的后门一步三晃地出了府。

  金陵完全迥异于京城,繁华之余更多的就是一种纸醉金迷的魅惑。就拿世风来说,那是相当开化,开化到能让玄墨乍舌,扮相秀美的玄墨和本来就很挺拔的简恒往街边那么一戳,就没少引来大胆的注视甚至是主动送上门的搭讪,其中不乏大家闺秀。当然,玄墨并没因自己强大的“诱惑力”而沾沾自喜,一句话,她是个“凡女俗子”——她爱男人、她爱美食。

  前夜听方义说,金陵城有名的小吃全聚集在城隍庙前的城隍街上,玄墨拉着简恒东转西转就是为了转到城隍街上去。站在城隍街口的青砖上,举目望去,顿时玄墨两眼放光,深吸一口气,挺挺没发育好的胸脯子,狂喜道:“好吃的!我方某人来了!”抒着她的胸臆,就奔着荷叶凉糕去了。简恒见她饿“鸟”扑食的架势,想大笑又不敢放肆,捂着嘴快走几步就护了上去,边偷笑边想着风凉话:就你那点小饭量,还想吃遍整条街?!省省吧,我保你不出五个摊位就只剩眼有余而肚不足的分儿!想是简恒得意不了多久,过会儿有他哭的时候,他千算万算,自觉很了解玄墨,然而,错!他了解的只是玄墨的肚子却不了解玄墨的脑子,他算漏了很重要的一点:玄墨有的是心眼。

  “恒,张嘴!”简恒正走神儿,突听玄墨吩咐他,他二话不说张大了嘴,一块冰、黏、甜、糯的东西应声就塞满了他的嘴,简恒下意识地嚼了两下便生吞下肚,噎得他直翻白眼,肚子里也瞬即一股冰凉,简恒打了个寒战。

  “好吃吧?恒?我可是向着你呦,这么好吃的东西我只咬了一小口哎!”玄墨朝他甜甜地笑,腻得简恒浑身一阵酥麻,脑子一片白地狂点头,好容易回过神来,刚咂吧咂吧嘴里的余香,玄墨朝他勾勾手指,简恒又乖乖地跟了上去。

  玄墨又在奶香玉米团前停下了,这回儿,简恒被玉米棒子烫得舌头麻成一片,路人都冲着他的后背指指点点。

  “一个大男人,擎着个玉米棒子当街啃,笑死人了!”简恒啃得速度慢了。

  “是啊,是不是脑子有病呀?!”简恒把玉米棒子放下了。

  “那奶香玉米可是女娃的零嘴儿耶!”简恒嘴里的奶香味儿变成了奶臭味,趁玄墨不注意随手把棒子扔了。身后又传来一阵嬉笑声。

  ……

  一路走一路吃,简恒终于闹明白了:照此架势,玄墨吃遍整条街完全是有可能的,但前提是自己得活着撑下去,因为每样小吃玄墨都津津有味地“品尝”一口,然后就随便丢到简恒的嘴里。什么凉的热的酸的甜的,乱七八糟叫不上名儿的吃食,简恒根本就来不及看是什么就得一股脑儿送下肚儿,刚开始还容简恒品品味儿,到后来干脆就成了填鸭,吃得简恒叫苦不迭。

  “公……公子,我实在是吃不下了!”简恒见玄墨又把魔爪伸向了一整只的盐水鸭,两眼一翻,不顾一切地挺身拦在玄墨跟前,双手紧紧合拳包住玄墨伸出去的爪子,哀求。若是堂堂大内侍卫(从前的)一不是为国、二不是护主,到头来却是被活活撑死的,憋屈不憋屈?!窝囊不窝囊?!做鬼都会被鬼笑!

  玄墨眯眯一笑,柔声道:“恒,你不早说,我就怕你吃不饱。”天!敢情自己撑到这分上竟是自找的!玄墨声音甜得像蜜糕,简恒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撇开玄墨,跑到一边的大树下开始狂吐,吐到肚子里空空如也,才惨白着脸回到玄墨身边。

  “恒,你肚子都空了,那怎么有力气走?我们还是买只鸭子给你补补吧?”玄墨拍拍简恒的脸,脸上不是关切,却是斗志昂扬。简恒一听“鸭子”,还没吃,肠子里就又是一阵止不住的翻腾,忍不住跑到一边,又开始吐酸水。

  终于连老天也看不下去了,扯过了一朵云彩,突降了一场大雨,这才许简恒逃过此劫。玄墨和简恒躲到了临街商铺的房檐下。

  “唉,眼瞅着今儿个的蛋又卖不出去了。”玄墨和简恒寻声侧脸看去,一个老妪抱着一个沙锅,蜷缩在角落里叹气。

  玄墨同情心和好奇心又开始肆虐,小步挪了过去,简恒心中大呼不妙,一锅蛋啊——果不其然,就听玄墨问:“老婆婆,你卖得是什么蛋呀?!”

  哪知老妪并不买玄墨的账,瞥了一眼玄墨,冷淡地回道:“咱们农家的粗茶陋蛋,是入不了锦衣足食的公子哥儿的嘴的!”

  玄墨热脸贴上了冷屁股,可也不生气,仍笑眯眯地说:“唉,婆婆此言差矣,咱们头一回来金陵,慕名来吃这城隍街上的小吃,若不是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怕是将无缘婆婆精心而制的蛋,这就是缘分,你说是不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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