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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八


  “嗯,是啊,我也知道。”顾欢开心地笑,“不过,我和长恭两情相悦,是不会分开的。”

  段韶沉默了一会儿,轻抚着她的秀发,柔声道:“只要你开心就行,不过,将来如果有了孩子,还是成亲的好。”

  顾欢怔了一会儿,温顺地点了点头,“义父说得对,要是有了孩子,我委屈些也没什么。”

  她跟高长恭在一起将近五年了,却一直没有孩子。那个恐怖的夜让她的身子受创严重,怀孕比较困难。不过,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当初替顾欢诊治的名医就对高长恭说过,只要好好调养,过上几年,待她元气恢复,就有可能怀孕。

  在孩子的事情上,高长恭从没有着急过,还怕顾欢心急,一直都对她呵护有加。

  顾欢其实并不急,本来女子在二十五岁左右生孩子是最好的,她才二十岁,早着呢。当然身子是要调养的,所以她一直都很听话,乖乖地在高长恭的监督下进补,自我感觉越来越好,有爱人亲密关怀的日子也特别幸福。

  听到“委屈”二字,段韶立刻爱惜地搂住她,温和地道:“欢儿,就算你不是王妃,也没谁能给你气受,有义父在呢。”

  他身份尊贵,手握重兵,历代皇帝都对他礼敬有加,区区一个王妃,是不够分量得罪他的。顾欢开心地一个劲点头,像个可爱的孩子。

  段韶喜爱地看着她,笑着说:“其实,在义父眼里,你也是公主。”

  顾欢心花怒放,高兴地一仰脸,“我不想当公主,只喜欢跟义父在一起。”

  “那好啊。”段韶呵呵笑道,“兰陵王去瀛州了,这段日子,你就住在义父这里吧。”

  “太好了。”顾欢雀跃不已,忽然想起韩子高,便有些犹豫,“义父,我大哥还在邺城呢,要是我住到义父这里,那我大哥就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了。”

  “你大哥便是在建康城越狱潜逃的陈国大将韩子高吧?”段韶微笑着说,“让他一起住过来吧。”

  顾欢吃了一惊,“义父,你知道?”

  “是啊,我知道。”段韶慈爱地看着她,“你给你爹写信,说与人金兰结义,可你大哥却有难言的苦衷,必须隐姓埋名。你爹虽然信任你,但爱女心切,自然不大放心,便将此事告知了我。我派人去查了一下,就知道了一切。你大哥生得实在太美了,又武艺超群,再对照一下年龄,天下间能与他对得上号的人就只有韩子高了。再加上他在青州出现的日子正好是韩子高从建康逃出之后不久,事情的真相便昭然若揭。要查证这件事其实很简单,不过我觉得无此必要,对吧?”

  “对。”顾欢笑着点头,“我就知道瞒不过义父。不过,我们也没做坏事。那陈琐意图谋朝篡位,碍于我大哥手握重兵,又不肯依附于他,便阴谋诬陷我大哥,想害他性命。我当然不能袖手旁观,就去帮着把大哥救出来了。义父,我大哥真的是很好的人,忠君爱民,对朋友讲义气,待我和长恭更是关怀备至,比亲兄弟还要亲。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亲哥哥。”

  “我明白。”段韶圈抱着她,温和地说,“我很欣赏你大哥,他如果愿意,也可以使用原来的名字,用不着遮遮掩掩。陈琐与宇文护早就勾结在一起,要合攻我大齐。韩子高逃离陈国,我齐国自然要接纳于他,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好,我回去就把义父的话告诉他。”顾欢喜不自胜,“大哥一定会很高兴。”

  段韶闻弦歌而知雅意,淡淡地道:“龙阳断袖之事实属平常,自古便有,用不着大惊小怪。韩子高为人忠肝义胆,行事颇有分寸,进退得宜,举止有度,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行大事者不拘小节,看人也是一样的。龙阳断袖也好,妻妾成群也罢,独身终老也可,都是个人私事,只要大节上无亏,便是值得敬重的人。”

  这些观念在这个时代是相当惊人的,不由人不肃然起敬。顾欢收敛了笑,认真地点头,“多谢义父教诲,我明白了。”

  段韶又抚了抚她的头,微笑着说:“你能抛弃世俗成见,与他义结金兰,又甘冒奇险,潜入建康助他逃脱,义父便知你不是那等胶柱鼓瑟之人。当然,似你这般一个纤纤女子,竟已是名动天下的三品大将军,那就肯定不会墨守成规。就算我不了解韩子高,他能让我家欢儿看上并认作兄长,那就一定很优秀。”

  顾欢在段韶面前一向随心所欲,并不需要假意客套,便笑逐颜开地猛点头,“是啊是啊,我是不会认同那些世俗偏见的,就算别人认为我的所作所为惊世骇俗,不以为然,我也不在乎。”

  “如此甚好。”段韶捻须微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别人要说什么,自是由他,我们做我们的,不必理会。”

  顾欢高兴地说:“嗯,我明白。”

  父女俩就这么开开心心地过了一天。顾欢陪着段韶喝茶、吃饭、聊天,又弹琴给他听,然后坚持要他午睡,自己跑去向总管查问,看他们有没有好好侍候义父。最后她陪着段韶用完晚膳,答应了第二天便搬过来住,这才告辞离去。

  暮色四合,春风温柔,顾欢骑着马,慢悠悠地沿着驰道向前走着。

  家家户户都点起了灯,酒楼里更是热闹,青楼乐坊中也传出了欢声笑语,有人在唱《木兰辞》,婉转悠扬中又有激昂之声,十分动听。

  “……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顾欢听着在风中飞扬的歌声,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街边的店铺。走过有名的点心果脯作坊“闻香斋”时,她忍不住下马,过去买了一包蜜枣,捧在手上边走边吃。

  她一直没在邺城好好逛过街,这时索性过过瘾,到处晃着,买了不少可爱的小零碎,打算下次去看父亲的时候送给两个弟弟。

  她穿着男式便装,在旁人眼里,就是一个英俊的少年郎。她身上的服饰做工精良,衣料华贵,腰带上挂着的玉饰也相当精美,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的少爷。

  她将刚买的一只陶瓷小猪放进怀里,忽然旁边有人在她身边一闪。她猛地发现有只手伸过来想摸她的钱袋,立刻反肘一撞,飞腿踢出。那人向后直跌出去,痛得直哼。

  顾欢笑吟吟地道:“小贼,偷东西也得看清楚人,竟然偷到我身上来,瞎了你的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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