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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有时候会和肯尼他们一帮人一起玩。我们彼此作伴,我不觉得他拿我当女人,有时候去夜总会,也会拖了我一起去。照样叫小姐坐在他旁边,然后问这里有没有“少爷”可以陪我喝酒聊天。有的时候真的是有的,于是我们各自忙各自的。

  玩乐中间,有时也和他说几句真心话。我们知道对方的事情,也越来越多。

  有时候我们两个也单独吃饭。一顿饭吃得极为安静,一直到了吃完头盘,也不到十句话。等菜的中间他有时候会看报纸,不再和我说,最初认识我的时候,如今天天对旁边女生说的那些俏皮话。

  有一次去三里屯吃意大利菜,他突然放下报纸,说:“我们好像不是认识了半年,好像已经结婚五年的一样。”

  “谁和你结婚,你的女朋友怎么办?”我纹丝不动地吃我的五分熟的牛排。

  “哪一个女朋友?”他马上问。

  “对啊,哪一个?”我们这次倒真的是笑了。

  从来都不是属于白天的女子。从来都是怕光的。十一二岁的时候,脸上长青春期特有的小雀斑。时尚界有一阵子颇为流行小雀斑,很多模特甚至上台时候,非要化妆师添上几点以示纯洁的性感。但小时候的我,对着镜子却郁郁寡欢。专门去看医生,医生开处方给我,要求尽量避免日晒,因为说日晒会晒出更多的斑点和加重之前的小斑。于是从小就喜欢下雨的阴天和没有强烈日照的冬天。看到金光闪闪的阳光,一方面感叹说,太阳真好,一方面快快地走到郁阴处怕这金色的箭射到我脸上。

  不爱吃饭,家人宠爱,经常用给零花钱来换我吃饭。多少钱吃一个菜,多少钱吃主食半碗。依旧极为纤瘦。不擅长任何体育运动,体育课上八百米跑永远是倒数三名之内。到了最后索性自暴自弃,远离任何体育项目。定位越来越清楚,我不是一个,在阳光下,跑步健身滑雪冲浪的运动健美型女生。

  最怕的节目之一,是夏天的时候,男生约我去郊区爬山野营。到了山顶只看见每个人满脸通红,看得清楚的毛孔变大出油,尤其是外国男生的黑鼻头和扑鼻而来腋下的味道,甚为恐怖。真是奇怪他们能想出这样的约会节目。

  念书到了最后,都是自己选课,我全部选下午三点之后的课。

  Buddbar做前半场不错,但是后半场要跳舞那里还是有点闷,之后有很多选择,但是最好去Man Ray,因为早上4点钟出来,你可以去对面的餐厅喝牛肉汤。巴黎24小时开的法国餐厅,而且有真的好吃的,凌晨四点的巴黎那里是第一选。这是巴黎时候的娱乐路线图。跳舞到早上,脚实在太痛了,于是拎着鞋子走路回家。

  但是喝得再过分,也还会知道回家的路。怎么样疯,也都是选在周末,否则平常每天Hangover去上课,老师不说你旁边的同学从你眼神里看到,也会笑话你做了酒鬼。

  而这次公然不用上学不用做工,终于毕业成人,不用再担心同学老师的眼光,也不用担心次日的晨会,另外连续的超负荷工作,我暂时也没有力气心情投入到新的。于是沉下心来,用黑黑的窗帘把日间时分隔在外面。同时每天晚上,把“公主今夜无眠”改成主题曲,全部外出消遣。

  典型的夜游神,下午三点起床,洗漱之后叫点外卖来吃,看电话,回复昨天没有看到或者不想应答的电话以及短信。五六点钟开始约会晚间的节目,如果有什么大型的活动或者晚宴可能直接去参加,如果没有就和朋友吃饭先,十点钟之后到达今天晚上定的场子。十二点钟的时候,人员纷纷到位。两三点渐入佳境。至于节目持续多长时间,就要看今日到场人员的精彩好玩水平了。如果不好玩三点就收场下班,遇到好玩的人,一直持续到早晨六点,再去早点,也是平常。

  周围的人,似乎都不用工作。常常是早晨吃完东西分手,十个小时之后邀约的短信又来了。这个城市,怎么会有这么多无所事事玩得穷凶极恶的夜间人士,出手却都不小气,一晚上开数瓶酒,认不认识的人都来,流水席见者有份。

  见的人太多,常常前几天在一起玩疯了的人,过了一阵子,就想不起对方的名字。也不是每一个人如同我一般的是在

  假期消遣中,完全不工作。很多也各有各的事业前程,有一些在自己的领域居然相当有名,一日我在一本世界有名的财富杂志上见到一张熟脸,表情严肃地和一些外籍人士的照片摆在一起,做当日的头条新闻。和夜间他嬉笑怒骂的模样,全然不同。

  夜间遇到的这些女子,漂亮时髦来路不明,很少遇到和我同脾胃的,也没有交到什么新朋友。新鲜的事情倒是不少。

  肯尼永远是娱乐世界的良师益友。经常去很多地方,都会遇到他。他和别的人在一起,我和别的人在一起,两个人隔得远远地,心照不宣地微笑。

  他变成一个知道我的人。我也变成一个,知道他的人。

  热闹是热闹,这热闹都是人家的。身边纵然人流穿梭,总有散场的时候。陪在你身边的这个人,也就热闹半个晚上。真的肯用真心的人,如同我们的讲真心话的频率一样,越来越少。

  当众抱怨他:“一回来就认识你,真是倒霉。”

  他知道我说什么,“是啊,一回来就认识我,真是的。”

  但是,他笑,“也好,不会被别人骗了。只有你出去骗人了。”

  身边看到的这些男子,认识最初他们还做个纯洁的姿势。

  见的次数多了,开始拿我当自己人。喝了两杯之后就开始短信电话找一帮美女过来,次日翻新。今天晚上牵着这个人的手,隆重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可是明天又是另外一双纤纤玉手。我开始见惯不惯。

  不觉得我会和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交往,于是只是玩筛子喝酒。别的话,一定不讲的。

  很多酒掺在一起喝,洋酒香槟啤酒,以及中国特产————著名的红酒兑雪碧,我虽然看得两眼发直,但是人家很多女生在喝,我也就不要显得太特殊。尝一次味道居然还过得去。甜的。


  我一边在这样的场合进进出出,一边更加清楚地知道,这就是为什么Lim,在我的记忆里,日夜逝去,他的痕迹反而深刻。

  回来中国半年,已经变了很多。以前喝酒是品酒,现在喝酒是喝醉。

  遇到Lim之后,自己以前所标榜得意的准则和开心技巧,在他简单透明的心面前,全部变成垃圾。我进入他的世界,另外一个自己奇迹般地在身体里成活。这个新的个体,相信爱情相信承诺相信并且追求维护世界上所有好的美的东西。他背弃离开,这刚刚成型,新生的信仰又开始在这个精彩的北京,左右飘摇。

  如果说Lim重新教会我什么是信仰,什么是爱情,重新给了我纯洁的血液。那么现在每天看到的,每天遇到的,从最初的惊讶差异到如今的习以为常,见惯不惯。觉得一点点地在掉下去,至于掉到哪里去,我亦不知道。

  我又回去做了那个懂得娱乐世界精髓的女生。每次出来之前,精心打扮,一定要全部人看见我。要漂亮要开心。出来是找开心的。不开心的事情,一句话也不会提。喝喝酒,跳跳舞,评论一下遇到的奇异人士,找个稍微顺眼的人,说些大众娱乐的话题,一直在笑,笑到没有力气,就躺在沙发上晕倒吧。

  女生醉酒之后千姿万态,有人是抱住电话仿佛性命一样狂打,有人哭泣发牢骚讲述某个不爱她的男人,有人跑去桌子上跳舞,有人倒头睡觉。

  “你平时还算斯文,喝多了之后,就看见你满场子飞,和这个过去说两句,和那个过去笑笑,看上去这里最开心的就是你。到最后累得跑不动了,你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等我们快走的时候,你又醒来。醒来之后就不说话了,拿了东西就走。很奇怪的你。”肯尼对我说。

  肯尼偶尔评价我酒醉之后,用很恐怖的形容词。“Pissed, moody,happy”,烂醉的,情绪化的,开心的。然后他和我描绘。

  我听到哈哈大笑,然后问他:“真的吗?”

  还好,至少我从来没有喝醉后乱吐心事,拉住谁的手哭一晚上。

  有一些晚上我喝得极醉,明明约了他一起出去,却整夜地和陌生男子一起,娱乐调笑,玩得疯极了。他并不和我说话,只是发短信给我:“苏珊,你很特别,但是,没有人知道你要什么。”

  对啊,我到底要什么。次日醒来我回短信给他:“因为,我什么都不想要。”

  这是真的,就是我,什么也不要。

  自然开始看到一些他的优点。除去贪玩之外,他是体谅的,能够明白的,大方的。无论我做出多么过分的事情,他从来没有和我计较过。一个礼拜之后看到我,从来都是一笑释前嫌。我们不是男女朋友,却有一种旁人不知觉的亲密。有些女生当我的面说他不好,我笑了,我对他,因为从没有期望和苛求,所有总能找到别人看不到的优点。

  爱有时候会变成的贪婪而挑剔,不爱原来也有不爱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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