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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等叶老师走了,静秋赶快回到自己房间,好像再也抗不住了一样。她爬上床,用被子蒙住头装睡。虽然盖着很厚的被子,她仍然哆哆嗦嗦,不知道是冷还是怕,或者是什么别的。

  她躲在被子里,恨恨地骂老三:骗子!骗子!你在家有未婚妻,为什么要对我那样?你做的那些,难道是一个有未婚妻的人对另一个女孩能做的事吗?

  她痛心地认识到骂骗子是没有什么用的,这世界上到处是骗子,骂也骂不死他们,骂也骂不疼他们。要怪只能怪自己,怪自己没眼睛,不能识别骗子。

  那天在山上发生的事又一幕幕出现在脑海里。当时经过的时候,就像是看电影一样,不能叫停,一大串镜头一下就闪过去了,大脑完全是糊涂的,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做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却好像是在看一堆照片,每一张都固定了一个瞬间,可能有很多镜头省掉了,但重点镜头都在,可以一张一张地看,边看边评价边反省。

  老三抱住她之前的那些镜头,好像都没拍成照片,即使拍了,她也一翻而过。反反复复出现在记忆里的,就是老三吓唬她,说有个长得像他的冤魂站在树下。然后不知道怎么的,他就抱住她了,他吻了她,还差点把舌头伸她嘴里去了。

  现在知道他在家里有个未婚妻,静秋突然觉得像翻出了很多旧照片一样,那上面清晰地记录着一切,但当时就是看不见。她跟老三在一起的时候,总有一种晕晕乎乎的感觉,好像自己一向引以为骄傲的判断力、自持力都不存在了一样。他就像一阵强劲的风,刮得她脚不点地跟他走,思维变缓慢了,听觉变迟钝了,但笑神经却特别发达,当然都是傻笑神经。

  回去的那天,走在山上的时候,他讲过那个故事,还拿罗密欧朱丽叶做例子,替那个甩了前一个女友的青年辩护,其实那就是在说他自己。回来的那天晚上,走在山上的时候,他又变相地承认了他牵过别人的手。

  想到这点,她就悔之莫及。怎么当时就没听懂呢?如果听懂了,那他来抱他的时候,她就会对他大发脾气。如果发了脾气,就是表明了立场,说明她是讨厌他那样做的。

  可惜她那时不仅没发脾气,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承认自己喜欢他牵着手。她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么傻的事,那时见他不再牵她的手了,好像话也不多了,觉得他生气了,不知怎么一下,心里就惶恐起来了,怕他再不理她了。

  现在她让他抱了她,亲了她,结果他却有未婚妻,这不是被他骗了吗?静秋从小就听妈妈说女孩子“一失足成千古恨”,刚开始她连这句话怎么断句都搞不清楚,以为是“一时足成千古恨”。但居然把基本意思给撞对了,就是说一旦失足,就会悔恨一辈子,她不知道的是什么叫“失足”。

  在她看来,让一个男的知道自己爱他了,就是失足了,因为他就可以拿去对人吹嘘,败坏女孩的名声。静秋知道不少这样的故事,也亲眼见过认识的女孩遭到这种不幸,所以她一直很注意,不要“失足”,最保险的办法就是不爱上什么人,那就绝对不会“失足”。

  她想到这里,觉得哆嗦得不那么厉害了。还好,她跟他的事没人知道,她也没留给他什么黑字落在白纸上的把柄。迄今为止,最糟糕的就是她承认了她喜欢他牵她的手。但那天去叫他来吃饭的时候,她已经拒绝过他牵手的要求了,应该把局面挽回来了吧?

  她决定再也不理他了,就当这事从来没发生一样。既然他有未婚妻,想必也不会对人说这事,希望这样就能把这事从她生活中一笔勾销。她想起不知道在哪里看见过的一句话:“不为人知的丑事就不成其为丑事。”她希望这句话阐述的是一个真理。

  现在就是他那袋冰糖怎么处理的问题了,她妈妈的确需要这些冰糖,她回了K市也没本事买到冰糖,所以她决定收下,但她一定要付他钱,尽快付。她可以先问教改小组的人借一点钱,以后回去再还他们。

  她爬起来,正想到教改组李师傅那里去借钱,大嫂找来了,说想跟她说几句话。

  大嫂说:“我婆婆早就叫我来跟你说说长林的事,但是我都没对你提起,主要是觉得没什么可能,你是城里人,又是高中生,长林一个乡下人,连初中都没读完,肯定是配不上你的——”

  静秋难受地说:“我真的没有瞧不起他的意思,只是——”

  大嫂说:“后来我听说了你家里的事,我又觉得应该跟你提提长林的事,还应该把我自己的经历跟你讲讲,说不定对你有好处。”大嫂叹口气,“其实我看见你,就像看见了当年的我自己。我以前也是城市户口,但我父母被打成右派之后,就丢了公职,成了无业人员,靠做零工为生。后来城市搞清理,把无业人员都赶到乡下去,我们一家才去了那个穷山沟。”

  “原来你也有——这么坎坷的经历?”静秋同情地说,“我一来就觉得你——不像这里的人,连你的名字都跟这里的人不同。”

  “现在还不是成了这里人了?你以后也要下农村的,还不知道下那个老山里去了。其实这里靠县城,离K市也不远,算是比较富庶的地区。你在这里住了这几个月,你肯定也看出来了,我婆婆一家待人很好的。如果你嫁了长林,他家里人肯定把你当仙女供着。”

  静秋尽力把话扯到别处去:“你——从城里到乡下,一定也——憋屈得很——”

  “这就是命,人强强不过命。”大嫂叹口气说,“不过我还算运气好的了,嫁给长森,他爸大小是个官,把他弄出去吃商品粮了,也把我弄到小学教书。虽然我不是吃的商品粮,但教书比下田劳动好多了。你以后来了西村坪,只要长林他爸还在位,肯定能让你去小学教书。”

  静秋从来没想过通过嫁人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她知道自己是下农村的命,而且下去了就招不回来,但她也没想过通过嫁人改变这一点,就像她知道自己家穷,也很想改变穷的面貌,但她决不会靠嫁人去改变,她宁可抢银行。

  对她来说,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不能掌握的,升学,找工作,入团等等,都不是自己说了算的。唯有自己的感情,可以自己掌握,这是她唯一可以自由支配的东西,所以她一定要按自己的意志去支配自己的感情。她可以因为感恩拿自己报答别人,可以因为同情去拯救一个人,但她绝不会用自己的感情去换金钱或地位。

  大嫂说:“我知道你不肯跟长林一起,是因为你喜欢老三。说实话,老三这个人挺不错的——”

  “谁说我喜欢老三了?”静秋立即把老三从自己身上扯开,“你说跟他提长芬的事——到底是什么事?”

  “噢,以前老三他们队刚进村来的时候,工棚还没修起来,就住在各家各户,老三刚好住在我们家。长芬爱唱歌,老三会拉琴,长芬总是让老三给他伴奏,一来二去的,就喜欢上他了。但她自己又不好意思去说,一直等到老三搬到工棚那边去了,才叫我去帮她过个话。我跟老三提了,但他说他在家乡有未婚妻——”

  “那他是不是——在找借口呢?”

  “不是,他还给了我一张他跟未婚妻的合影。人家那真叫长得漂亮,到底是干部子弟,两个人真般配。”大嫂说着,就走到桌子跟前,“那照片就压在这块玻璃板下,我来指给你看。”

  大嫂找了一阵,诧异地说:“咦,找不到了,到哪儿去了?莫非是长芬收起来了?还是长芳收起来了?”

  静秋马上就想到是老三自己藏起来了,免得她看见,这越发说明他是个骗子了。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可耻!

  大嫂说:“他打那以后就不怎么上我家来了。大妈还是对他很好的,事没成,人情在,有了什么好吃的,还是叫他过来吃。后来长芬自己对上象了,就没事了。”

  “你见过他——未婚妻吗?”

  “没有,人家省城里的姑娘,爹又是高官,哪会到这个山沟里来。”

  静秋不好意思再问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呆呆地坐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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