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时尚阅读 > 身将腐朽,其爱不渝 | 上页 下页
四一


  他当然不晓得,她边吃着,喉咙深处便发出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细细哽咽,她需要不停往嘴里塞食物,怕自己太受感动,眼泪不知在什么时候就突然掉落下来。

  也许她的神经真的很大条,也许她的智商还不如自己那五岁的儿子,可是自辉那么聪明的人,却只晓得笨笨地对她好。

  别以为她不知道,是他在背地里不断地嘱咐童童,要与她亲近,儿子才会对她这个母亲改变态度;别以为她不知道,他在背地里对婆婆说了多少好话,才让婆婆轻易原谅一个连自己声音都听不出的儿媳;也别以为她不知道,抽屉里永远花不远的现金是他放的,就怕没有工作的她拉不脸皮来向他伸手要钱。

  更不用说,车祸过后,没有一个人来找过她麻烦,想起刚醒过来时,他几夜未睡的憔悴的面孔,而她这个肇事者却安安心心地养病,全然不用去烦恼那些被车轧坏的草皮,撞断的树和护拦。

  不管她以前做过多少错事,伤害过他多少次,更是如他所说的,她一直让他活在失望中,但是他却一直坚持,坚持爱她,坚持对她好。

  他说她永远是他最重要的家人,是他平凡的人生中必须要守住的东西。

  再多的食物也堵塞不住泪腺,她觉得自己快撑不住了,一只柔软的手掌却覆上她的脸,她顿了顿,余光瞥到坐在对面的人已移到了她的旁边。

  抬起头,布满泪花的眼睛朦朦胧胧地看到那张温柔的脸,带着温暖的笑容。而她,双颊被炒面塞得鼓鼓的,嘴里不时漏出一丝抽噎。

  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样子傻得要死!

  “我——”她说出一个字,赶紧地嚼了几口,把嘴里的炒面吞咽了一半,才又费力地说,“好饿!”

  又埋下头继续吃。

  自辉笑了笑,不去揭穿她。

  把自己的餐盘拉过来,仿佛也很专注地吃着炒面。

  从面店出来,直行十分钟左右就是一个广场,穿过广场便是中心公园,公园就着四个大小不一的天然湖泊而建,湖边有一个小山坡,因山坡一面全种植着香雪兰而成为冬日人们散步的绝佳去处。

  江紫末挽着童自辉在湖边的石板路上缓步而行,脚边一簇簇茂密的兰草幽香沁人,透过叶子落尽的柳条,瞥见湖上漂泊着三两只游船,不是周末的冬天,这里的游人少得屈指可数,因此,公园里不但空气清洌,视线也非常开阔,那满满一坡如明黄织锦的香雪兰已被览尽眼底。

  “好香!”江紫末嗅了嗅说,“不用说,这地方也一定是我带你来的。”

  童自辉点头承认,“不只这里,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好去处,都是你带我去的。会选择来这个城市,是因为这里有最好的汽车生产企业。初来人生地不熟,我和准扬被限定在那一方空间里,直到认识你,每一次出门你都能带给我们一个惊喜,在短短的时间,你毫不藏私,把你心里所有的宝地都托出来和我们分享。你知道,我们一直以来面对的都是冷冰冰的机械,那种枯燥的生活是认识你之后才有所改变的。”

  呵呵,原来她也是有可取之处的。

  江紫末微笑,抬眸即发觉已来到山坡之下,也恰在这时,那久不愿露脸的太阳终于在浓云散开的间隙中射出一抹金光,轻柔如纱缕一般缓缓飘落至山坡上,那灿烂的黄越发熠熠生辉。

  风来,花动,幽香的兰花气息缭绕鼻尖。

  他们怔怔地站在原处,没有与那片花海更接近。

  因为第一次来,紫末劝阻他与准扬:“人若身在其中,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兀突的黑色污点。”

  为此,他们要站得远远的,宁愿不要那繁花若锦的美景,也不要自身污秽不堪。

  也是如此,江紫末内心的纯净,才成为童自辉一直以来无法摆脱的牵绊。

  “走吧!”童自辉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她挽着自己的那只手上,“童童要放学了。”

  江紫末点头,毫不留恋眼前的景色,跟着他原路返回。

  一路到学校,他们都保持着沉默,仿佛各有所思,也仿佛是等待对方开口,然而在彼此都有话想说的情况之下,却都是不知从何说起。

  在学校附近停车,他们下车往校门走去,江紫末忽然笑了笑说:“听说真正相爱的夫妻很少一本正经地谈话,大多时候都是东拉西扯,因为彼此了解信任,彼此心意相通。自辉,假如老天有心试炼我们,你猜我会怎么做?”

  自辉想了想,笑道:“所谓的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其实是很理想化的。如果真的有事发生,我想我仍然是选择一个人先独自承担起来,其后分不分担在你,我不会对你有所要求,自然就不会心怀抱怨了。”

  紫末明显有所动容,挽紧他的手,却故意玩笑道:“哎!这么伟大的男人——”

  “怎么沦落成你老公了是吧?”自辉接过她的话,见她忿忿地瞪着自己,不由得笑出声来,“我之所以甘于平凡,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只有这么点能耐。”

  不若准扬,他本身是一把所向披靡的利剑,在这个现实之中,他有三代皆用不之尽的祖产,亦有平凡人所不能望其项背的才华,他不需要分神去顾其左右,只须专注于自己所执着的。

  而凡事须得用双手勤劳挣取的自己,惟有在其他事上削减精力,才能一心一意地守住重要的东西。

  这时,一阵铃响仿佛由天空播撒,细细碎碎地落入耳中。紧接着,围墙内若喧嚷声起,学生下课了。

  他们不再交谈,凝神盯着陆续走出校门的学生,搜寻童童的身影。十多分钟后,就见空着两手的童童拽拽地走出来,留神看,他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尾巴,就是上次当着江紫末骂童童的女生,此刻却抱着童童的书包,低眉顺眼,很——很小媳妇儿样。

  江紫末把头凑近自辉,开始咬耳朵,“他能不能有一天不搞这些花样?”

  自辉只是笑笑,小孩子么,今天吵,明天合,哪有永远的对恃立场?这种事都不用问,以童童的性格,恐怕又是仗着自己聪明,引着同学乖乖上当。只要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他通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童童终于走到父母面前,傲慢地接过小跟班恭敬递来的书包,“行了,你走吧。”

  小女生乖乖走了。待她走远,江紫末忍了忍才没去拧童童的耳朵,身为男生居然去欺负小女生,丢脸不丢?

  “你又搞什么?”她指着小女生的背影问童童。

  “前天的测验她输了我,说好要给我拎一个月书包。”童童不以为然地说,“笨呢,我都放水了,还考不过。”

  江紫末瞪圆眼睛,“你跟谁学的‘放水’这种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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