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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江美韵笑着说:“原来是这么回事,说什么计较,只要不是我得罪了你,紫末不孝顺,我就安心了。”

  童仕昭心里冷哼着,回头再跟你扯皮。表面仍笑着敷衍:“不怪就好,不怪就好。”

  一家子放松下来,围桌而坐。只有童童心里还有点阴影,相较于爷爷奶奶,他更爱经常可以见到的、并宠溺他的外婆。爷爷给了外婆难堪,他幼小的心灵里便纠结了一个疙瘩,同情外婆,对爷爷不满,甚至觉得爷爷变了个人,像是书里狰狞可怖的妖怪。

  这仅仅是源于小孩子天生的敏感,过不了多久,这种恐惧就会消褪。

  但童童并不是一般小孩子,面对害怕的事物他不会退缩。他为外婆不平,心理的天平就暂时倾向外婆那一头,便乖巧地依偎在外婆怀里,似是给她安慰。

  “童童,到爷爷这里来。”童仕昭说。

  江美韵见孩子不情愿,便推了推童童说:“去吧,外婆要去厨房帮忙。”

  说着起身,江紫末一同去,林艾馨不愿坐享其成,也跟随其后。

  童自辉去了书房,客厅就只剩下爷孙俩。童仕昭开始跟童童讲古代忠孝的典故,大都是些耳熟能详的,但这样的故事不刺激,不新奇,很难使想像力丰富的孩子听得有滋有味。

  厨房里飘出油炸的香味,童童坐不住了,明亮的黑眼珠转了几圈,对童仕昭说:“爷爷,咱们来玩游戏,谁赢了,就听谁的话。”

  童仕昭讲得唾沫横飞,兴头十足,被打断心里十分不悦,正欲训斥,转念又想,要能说服人,尤其是小孩子。他要玩游戏便陪他玩,赢了再教训他,想他会心服口服。

  “什么游戏?”他问。

  “您把手摊开,”童童说。

  童仕昭依他说的摊开手,童童随手抓了两把瓜子放到他的掌心里嘱咐:“要握紧哦。”

  童仕昭一粒不漏地握紧,心里得意,这有什么难的?他一双大手连小孩的一把瓜子都握不紧么?以为是童童跟比谁握瓜子握得多握得紧的简单游戏,不是么?小孩子也只能玩出这种游戏来,不值一哂。

  他等着童童的两手也去抓瓜子,却见童童举起一只手,高兴地喊道:“好了,我们来玩剪刀石头布——”

  童仕昭的脸上从未出现过如此错愕的表情,不待反应,童童已经出了“布”,“耶,我赢了——不要听故事了,我要去厨房。”

  他迈开小腿跑到厨房,童仕昭仍愣在一处,怎么回事?他刚刚被自己五岁的孙子耍了?

  许久才回神,他气哼哼地把瓜子扔到桌上,又觉得跟五岁的小孩子生气有失长辈的身份,还唯恐给家人知道自己被孙子耍了,便一粒一粒地把瓜子捡进小篓子里。悉数捡完,桌上留有一根短短的头发,他顺手拾起来,细软的发丝在夕阳的光芒下泛着金色,应该是童童刚才掉下的。

  童仕昭古板的脸仿佛一丝丝龟裂开来,掌心攥紧了那根发丝,“这孩子——真不是一般的聪明!”

  Chapter 27

  江紫末站在老街的路口,一目扫过密密匝匝、各种颜色的招牌,耳朵贴着听筒,重复对方的话:“南行……经过两个巷口……有一家包子铺,包子铺背后就是那家店……明白,我能找到,你工作吧。”

  关掉手机,一阵冷风扫过,落叶悉悉簌簌地翻卷到脚边。她把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吁了一口气,喃喃道:“如果不想被那小子念叨,我最好赶紧买到那把牙刷。”

  前两天,童童的牙刷不见了。家里翻了天,原来是公公取毛巾时不小心带翻了牙刷,有弹性的橡胶底坐从大理石洗漱台的边缘弹起,落进马桶里,只好弃之不用,去超市给童童买了把新牙刷回来。那小子从此吵闹不休,非要原来的牙刷,不然就不刷牙。

  全怪当爹的太宠儿子,连一把牙刷也是精挑细选,大老远买回来,牙刷柄是一只惟妙惟肖的小熊,附加一个长耳朵的懒猫底坐,一眼览尽洗漱台,最炫的就是他那把牙刷。

  今早又是哄劝了他好半天,才不情不愿地把牙刷了。江紫末和自辉说好了,吃完早餐就出来买牙刷,临出门,公司又来电话,要他去参加一个会议,她只好自己来。

  自辉唯恐她找不到,趁着休息的间隙,打电话教她怎么走。

  迂回曲折,总算找到了那家店铺,与周遭那些昏暗杂乱的铺子不同,这家店灯火通明,玻璃货柜一尘不染,就连铺板上那些促销品的包装也是崭新的。店里卖一些可爱而古怪的小用品,吸引了不少人,也有许多老顾客无事来逛逛,看看能不能淘到新货。

  兴许是畅销品,江紫末很快找到了那把牙刷和底坐,摆在进门最显眼的地方。

  有了这次的经验,她一口气买了十把,结帐出门,才长舒一口气,找这家店费了那么大功夫,买它却是没费半点周折,她还担心会有停产断货的情况发生,家里那个小祖宗指不定怎么跟她闹别扭呢。

  她慢慢在街上走着,此时家里只有公婆,不想太早回去。这几天以来,不知道公公怎么回事,对她总是冷言冷语。虽然还不至于训斥,但她明显感觉到公公对她的嫌恶。只要她在客厅,公公就会马上起身,去书房或者卧室。

  相信自辉和婆婆都察觉到了,只是公公明里没什么表示,他们也只当是多心。可紫末却很清楚,公公虽然不怎么喜欢她,但刚来时还是会把她当自家人,看不顺眼的地方会训斥几句,但是现在,公公当她是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除之而后快。

  左思右想,她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难道是她失忆的事被发现了?

  想着,她停住脚步,大冷天的,她额头竟然渗出汗,如果真发现了,也难怪他是这种态度,一个闯了大祸的儿媳,还能期待看到公婆的好脸色吗?

  她急于找人商量,掏出手机,突然又想到自辉在开会,此时拨电话给他,一定会增加他的困扰。

  站在街头,她慌乱地左右四顾,目光不禁停在墙壁的那个箭头上——260号咖啡馆。

  竟然走到这里来了。她赶忙地低下头,没看见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往前急走几步。然后,就见街头那个鸵鸟身影又停住,倒退回来,盯着那箭头犹豫不决。

  明知那个地方有关于那个人的记忆,她如果够理智,就应该像刚才那样,低头经过,就像从未记起那个地方。

  但是,她仍回来了,双腿牵引着她,循着箭头所指的方向,不听由大脑发出的指令。

  靳世铭早就看到了她,隔着一道玻璃门,等着她进来,五分钟过去了,她仍然站在原处发呆。

  还以为她失落了记忆,便不会再来这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她了,失忆前的时光也许都不会再有。他已然放弃了希望,再也不会若从前一般,咖啡厅的客人都散去后,惟独他们俩在灯下对坐着小酌。

  如果有个人经常有个人在你眼前喝酒,不是为了倾诉千篇一律的悲伤,也不是为了追求一刻醉生梦死的迷乱。仅仅是默默地饮酒,不声不响,一杯又一杯加了冰的酒倒进口里,总有一天她会牵起你内心深处的怜惜,那种怜惜会如同缠绕在乔木上的金丝藤,日积月累地蔓延滋长,直到你已认不清自己的原来面目,目光永远只触及得到她。

  紫末就是那根缠绕他心的金丝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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