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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大有反客为主之势的英俊房客睁大眼,摊开双手,很无辜地反问她:"事实上,我是一个画家!"然后,他变戏法一样真从他那支着登山帐篷的房间里摸出一幅已经装裱好的画来,画中的女子抱着一只黄白斑的大猫,安静地蜷缩在落地窗前的躺椅上,阳光透过玻璃斜斜洒了她满身,仿佛一层金色纱。那女子正是方从心。"怎么样?美女与猫。"年轻的"画家"颇得意地笑看着她。

  方从心一下惊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她甚至觉得双颊发烫,立刻难以置信地问:"你在画我?"

  "不行吗?"任寻反问,"爱美是人之天性,你不能剥夺我赞美美丽事物的权利吧?"

  "我的意思是说你……你至少可以先告诉我一声。"方从心觉得有些坐立不安,连说话也不由自主结巴起来。那根束缚情感的弦紧绷着告诉她,这种久违的感觉大概叫"害羞"……生平头一次,她竟然在自己家的客厅里有些不知该把手脚往哪儿摆。

  但任寻却极理所当然地说:"先告诉你就看不见这么生动自然的表情了,自然的就是最美的。"他说着,拎起那幅画递到方从心手里,"送你,你不挂起来吗?"

  方从心觉得她彻底被打败了。她忽然觉得自己落尽下风,抬头却见眼前那家伙正舒舒服服地靠在沙发上,一手拎着那幅画,眯眼望着她笑。那表情真像一只狐狸!

  挂就挂,有人自觉上供岂有不受之理!方从心一把拿过那幅画,恶狠狠地在屋里转了一圈,打算拖个椅子过来垫脚,把画挂起来。瞧他美的,就给你挂客厅里天天抬头顶着,谁怕了不成?

  但手中的画忽然被抽走了。

  任寻就站在她身后,只踮了一踮脚,伸手轻轻松松就把那幅画挂在了壁挂电视的上方。不过一个简单的动作,瞬息不易察觉的碰触,他的棉质T恤蹭在她的长发上,让她感觉如同刹那要燃烧起来似的。

  方从心忽然觉得她有点慌了,有一种怦怦的声音在耳畔响着,让她不敢回头。

  然而,几乎就在下一秒,她听见任寻啧啧笑道:"不错,这位置选得好,以后你这沙发就该用得多了,不过电视就可以送人了嘛。"

  方从心胸口猛地一紧,几乎来不及思考,已随手抓起玻璃架上摆的小毛绒哈士奇狠狠向那个歪在沙发里坏笑的家伙砸过去。

  不砸不足以平天怒!

  至于刚才那个疑问,谁还记得吗?刚才她本来是在问他什么来着?

  第三话 坑王、霸王与出版商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唯其哀痛而清醒,唯其幸福而无法割舍。

  那个叫做任寻的写手有个爱好--挖坑不填。

  用方从心的话说:"你这人坑品比棒子国还下等一万倍!"

  遇到一个认真的作者是读者之大幸,遇到一个认真过分的作者是读者之大不幸。任寻就是后者。他喜欢修文,自己回头读一读觉得不好了就要修改,增删句段那都是小手术,推翻重写的大工程他从不觉得累。以至于方从心跟着他跳了一个又一个坑,每次都是看到一半……下面没了!

  方从心曾经很郁闷地对他说:"任寻童鞋,你这样不好,真的不好!你不如一篇一篇来写完,哪怕有瑕疵,写完再修改,或者在写下一篇时记得改进就好了,这样也有利于你积累读者。"

  任寻却说:"你就当我有完美主义强迫症好了。"然后依旧我行我素。

  于是,方从心很是愤怒地给了他一个封号--任公公,意思是说,这人老没下面,老写太监文!

  没想到任寻还很受用,并且自我"美化"了一下,索性自称"秋长监·任大常侍",顺便显摆一把他的古代文化常识,然后又无比"恭维"地尊称方从心为"圣母神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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