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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不用!"秦筝猛地睁眼抓住她的手腕,不让她离去,瞳眸中看不见一丝多余的情绪,只有一道浓浓的、清晰可见的裂痕,"不需要你自作主张!我知道你和厉导演关系匪浅,不需要特意提醒我……"话一出口,他已后悔。他清楚地听到她咽唾沫的声音,还有瞬间僵直的身体。

  "……那好,你休息一下吧。"她略一使劲,从他的五指间挣脱,闷闷的脚步声一直走到门外,然后彻底消失在走廊中,留下一室静默的沉寂,和他挫败的一声叹息。

  秦筝一整天寡言少语,只在导演喊出Action的那一刻,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尽情演绎剧中人物的悲喜离合。Cut声一响,他又恢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偏坐在僻静的角落默默背诵台词、揣摩剧本。拍摄结束时,已是晚间时分。

  弦歌看他实在难掩倦意,便自告奋勇的为他开车。他挑眼斜睨了她一眼,什么都没说,就将钥匙递到她手上,自己坐上了副驾驶坐,闭目养神。

  待她坐上驾驶座才彻底傻眼,她竟忘了国内的驾驶在左边,而她这几年在英国早已习惯右边驾驶。奈何布加迪威龙性能优越,她轻轻一踩油门,整辆车就像轮胎装了弹簧似的,飞一下蹦出老远,看得她心惊胆战,不得不小心慢驶。

  秦筝一觉睡醒,环视四周市景,毫不掩饰他的错愕,一脸无可奈何地转头看她,强令她停车,自己取而代之。

  十五分钟后,那间掩在郁葱树林间的白色别墅已在眼前。圆月映下一抹清冷,笼在外墙各式贝壳上,勾出条条冰蓝轮廓,在如翡翠葱绿的林木中,仿若一粒色泽圆润的东海明珠。

  "怎么?不进来?"秦筝走在她前面,已自行换上拖鞋,伸展筋骨,眉心浅蹙,一坐在沙发上便用一手撑着额头,看似累极了。"直接进来吧,家里只有一双拖鞋。"

  岂止是只有一双拖鞋,这屋里所有的东西都仅存一件,一套完整的个人餐具、一个杯子……所有的个人用品都是孤零零地待在这栋大房子里,看得出,他鲜少待客,更愿意一个人独处。他的冰箱内除了各式速溶咖啡和数十瓶排列整齐的同一品牌矿泉水外,再无其他。

  弦歌指尖摸过抽油烟机,光滑如新,看来,他几乎从未在家中开伙。那么那套比她还娴熟几分的刀法,不知为何而练。

  "发什么呆?家里什么都没有,"不知何时,秦筝突然出现在门口,换上休闲款的咖啡色开襟针织短衫。"走吧,"他率先转身,弦歌以为是逐客令,岂料他跟着一块出门,"500米外有一家24小时便利店。"

  从便利店出来的时候,已接近22点半,连虫鸣都变得安静,一路上似乎只能听见两人的呼吸交叉起伏。

  秦筝拎着两个购物袋走在前面,高大的身影将弦歌罩在晦暗中,职业习惯促使他无论在何种场合,都挺直脊背,显得身形颀长。被重物压弯的肩看上去比平时更瘦削,印烫着深深的寂寞。

  寂寞,弦歌自觉好笑,也许这个词放在秦筝身上并不合适,他寡言少语,却不该寂寞。

  "傻笑什么?"秦筝冷不丁回头,正巧看见她低头抿着嘴微笑,"走到我前面来。"他侧偏身子小退半步,抬颌示意。

  弦歌应了一声,小跑上前,在他身前三步距离停了下来,埋首继续走。

  回去的路似乎更漫长,手上的购物袋越来越重,她动了动肩,刚要换手拿,突然手上一空,她所提的唯一一个购物袋也被他拿了去,他一个人拎着3个购物袋,速度仍与她相当。

  每当前后传来车辆行驶的机械声,秦筝便会很自觉地走到她身旁,将她护在靠里路边,待车子开过,他再放慢脚步跟在她身后慢行。

  弦歌端着滚烫的速食面从厨房出来时,秦筝已倒在沙发上睡着了,右手肘高举搭在额上,刀刻般的薄唇紧紧抿在一起,嘴角微微下耷。其实他不笑时看起来很严肃,冷冷的拒人之外,冷冷的独来独往。这样的秦筝,在媒体镜头前和杂志封面上已经看不见了,只有在他卸下明星光环时,才会露出原本的样子,沉默寡言,不苟言笑。

  他,确实是寂寞的。

  离开前,弦歌从茶几上拿走了三本待选的剧本,蹑手蹑脚的关门离开,沿着之前的道路,徒步下山。

  黯蓝的夜幕如织网,披头罩下碎碎月光,清冷的银辉洒在空寂无人的环山道上,前后无人,那栋贝壳白房子已隐没在树海林间。

  手机铃声无预兆地突然响起,岑缓羽闲得无聊,想起给她打电话,继续上午未尽的话题。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从天气聊到购物,再从购物聊到旅游,最后互相揭发对方幼年糗事,全当笑料。

  后来弦歌自己回想,才发觉自己挑了一个大凶日出门,13号,周五。同时她将遇凶50%的功劳推给岑缓羽,谁让他没事给自己打电话,以至于她竟然迟钝到完全没发现有两个不怀好意的男人一直跟在她身后,更是用某种尖锐的金属硬物顶在她后腰。

  "你们想干什么?"她有些懊恼,一方面觉得没面子,另一方面是她确实不觉得害怕,还是没面子占了上风。

  "小姐,君子求财,你配合一点。"高个子男人说得文绉绉的,莫非是一个新手?弦歌更挫败,被一个菜鸟打劫比遇劫更丢脸十倍。

  弦歌轻咳了一声,一脸无辜地摇头:"我身上没钱……"她瞥了一眼,惊讶的发现自己那部白色索爱被摔在地上居然还维持通话状态。首先,她必须让岑缓羽知道她在哪儿,好报警;其次,她决不能让劫匪得逞,否则改天见到岑缓羽,她的柔道白练了。"我朋友住在半山,我只是来找他的,你看我像有钱人吗?有钱人都开车,哪会给你们半路劫财的机会?"她心里暗叫,半山半山!岑缓羽如果你连这么明显的暗示都听不出来,可以乔迁去火星了!因为她再也不想见到他!

  "那就劫色!"一旁的胖男人恶狠狠打断她的话,凶神恶煞地拿着一把小匕首在她眼前晃。

  弦歌暗里冷笑几声,明知他是吓唬她,还是装出胆怯的样子,"哇"一声抱头蹲下。还没等两劫匪讨论好是"劫财"还是"劫色",她已横扫一个扫堂腿,将高瘦男人绊倒在地,拽着他胳膊用膝盖骨重重锤击他的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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