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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40.

  会从下午两点一直开到晚上7点,惟一的成果是建立了一个特别并购小组,直接对公司总部负责,我当仁不让成了组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英明果断——如果我不能及时扔下朱芳华,这个组长还会是我吗?虽说我不当组长也没什么,但如果让查尔斯当了组长,我可就有什么了。要我向他汇报工作,要我听他说“YES OR NO”,杀了我先!

  我从会议室出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找翠西到我的办公室来。我要谢她,我对她说:“如果不是你早上帮我做文件,我下午可能真要演砸了。”

  “您是大演员,我不过是个提词儿的。”翠西可爱就可爱在这儿,她没有那么浮躁,不像有的女孩子,帮人家一点忙,恨不得让人家没齿不忘,时不时就要拿出来抖落抖落,就像我妈似的,总要不停地对我说:“是我养了你,你懂不懂!”她这句话几乎是我记得的第一句人话,那个时候我有几岁?蹒跚学步牙牙学语?真难为她,一辈子为我做了这么一件事,而且是在完全没有和我商量的情况下做的,结果唠叨了几十年,好像是我欠了她似的。

  “翠西,你不会一辈子都只想在办公室给别人端咖啡吧?”我盯着她的脸,期待她的反应。她的眼神毫不躲闪,好个不卑不亢的女孩儿,有前途。

  “我做梦都在想‘有那么一天’。”她微笑着说。

  “你是说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那一天?”

  “不。我是说,有人问我是不是打算给人端一辈子咖啡的那一天。”

  “那你准备好答案了?”

  “时刻准备着。”

  我上任之后的第一件事是任命翠西为我的个人助理。我对她说这个位置可以给她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她借助这个平台,不仅可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而且可以得到更多的机会。她听了以后,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声谢谢。接下来就问我她以后在哪里办公?谁将接替她坐在公司前台接电话端茶递水收发传真?

  我想了一分钟,想到于连的女朋友。当然我会为此后悔,因为她迅速和查尔斯混到一起。我应该想到这一点的。

  41.

  大约晚上八点钟左右,我接到我“前任妻子之现任老公”胡高的电话,他说已经从北戴河回来,问我有没有空。我哪里有什么空?明天一大早还要开会。我只巴望着他赶紧把朱芳华接回家去。我把他约到我们家楼下的一个茶餐厅,他到的时候,我正在吃云吞面。他坐下来,立刻也要了一份,一面吃一面对我说:“这他妈的什么日子,混到这会儿才吃饭。”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把碗筷推到一边。

  “你才为食亡呢!”胡高是那种典型的自来熟,这种属性对于商人,就像导电对于金属,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属性。但我偏偏不很喜欢这种属性,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好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喜欢半导体。

  “朱芳华得的是什么病?”我问。

  “绒癌。你听说过吗?”他头也没抬。

  “没有。”

  “你有兴趣知道得更多吗?”胡高边吃边说,嘴里稀里胡噜的。

  “那要看你有没有兴趣讲了。”我不想和他耽误工夫。

  “这样吧,你明天陪芳华去医院,大夫能给你讲得特明白特专业,你要好奇心特强,还可以去图书馆借一本肿瘤教科书。”

  “芳华并没有答应我明天去医院。”

  “啊!”胡高呆住了。他高估了我的责任心。可是我凭什么要对他的女人负责?他以为我会守在朱芳华身边,苦口婆心地劝她珍惜生命,一直劝到她点头为止?想什么呢!我好歹也是搞法律的,打听打听,像我这种身价的人,说一句话值多少钱!

  42.

  吃面之前,我是打算和胡高好好谈一谈的,但面一吃完,我就失去了兴趣。也许是因为我下午刚被委任为并购小组的组长?也许是我开了一下午的会太疲倦?直到几天以后,当我指责胡高自私,不负责任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那天我之所以忽然失去和胡高交谈的兴趣,是因为我不想对朱芳华负责,我不想过多地卷入这件事情。朱芳华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她应该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她有了麻烦,那是她的麻烦;最多是她和胡高的麻烦,跟我有什么相干?一个人为什么要知道那么多别人的麻烦事,像我们做法律顾问的,为什么要给人家当顾问?难道真的是因为我们有正义感吗?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承认这一点。我们不过是顺便维持正义罢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不过是把我们维持的,称做“正义”。

  43.

  吃完东西,我带着胡高上我们家去。打开门,房间里黑着灯,芳华没有在。打她手机,关了。会去哪儿呢?是不是回自己家了?我的血往上涌,“她不会自杀吧”?

  我赶紧拉开衣柜,属于她的衣服一件也没有。

  “她的旅行箱呢?”

  “不在了。”

  “不会,如果她要自杀,她不会把东西收拾好的,对于一个要死的人,一切都是身外之物。”

  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嘴里在说什么,总之我一直在说,既是安慰胡高也是宽自己的心。这么多年,经手这么多事,明枪暗箭,风风雨雨,甚至做假文件出假证明,我从来没有慌过神,可是那一刻我却乱了阵脚,像做了伪证被抓个正着的证人,心里那个后悔啊——本来没有自己什么事儿,到头来,想跑都跑不掉。

  胡高开始打电话,问所有的人见到朱芳华没有。回答一律是没有。

  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紧张得我胸口一阵一阵发闷。胡高掉头就往外走,我像着了魔似地跟着他,他说:“我给家里打了电话,保姆说没人。”

  “你现在去哪?你想想芳华还有没有别的朋友?”

  “我想也许她在我乡下的别墅,那儿刚装修完,还没入住。”

  我坐上胡高的车。大切诺基,风驰电掣一路狂奔。

  那是我经常在报纸上看到的典型“豪宅”——血统纯正系出名门,完全由欧洲设计师设计——车库在地下一层,足够停放三辆卡迪拉克。栅栏、草坪、楼顶露台、门廊、风雨廊、坡屋顶、私家花园,甚至大门上的杂色花环和苏格兰风铃,该有的都有,一样不缺。

  一进门是一个过渡性的前厅,柔曼丝的壁布,樱桃木的地板,随随便便的几样铁艺,以及一个懒洋洋的摇椅和藤编的杂志筐。我几乎在一瞬间产生一种幻觉,芳华正坐在那把摇椅上,一边摇一边向窗外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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