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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


  他只是觉得对她有所歉意,忍不住感叹:“朱旧,我知道你热爱运动,晨跑、攀岩、户外,真遗憾,我永远都没有办法陪你晨跑。”

  她说:“没关系,其实我更喜欢一个人安静晨跑。”

  “我不能陪你去登山。”

  “你可以陪我去看海,看星空,看焰火,看萤火虫。”

  “你累得走不动时我甚至不能背你。”

  “只要你牵着我的手我就有力气慢慢地走。”

  “我连把你抱起来都做不到。”

  “有什么关系,我们可以彼此拥抱。”

  “我……不知能活多久,也许不能陪你到老……”

  她侧身,钩住他的脖子,将他的喋喋不休淹没在深吻里。

  有什么关系呢,云深,我从来不介意这些,所有的都不介意。

  我们的一生里,能遇见一个两心相爱的人,不管能相伴走多久,已是生命的恩慈。

  ——你活着,我用一生去爱你。

  ——你死去,我用一生记得你。

  她不必知——番外之季司朗

  人生得意失意都需尽欢,尽欢唯有酒也。而她,是他这一生饮过的最烈的酒。

  在医学院念书时,同宿舍的三个男孩子恋爱谈了一场又一场,只有他毫无动静。他成绩好,但并不是那种只知埋头苦读的书呆子,外形也出色,性格更是没话说,学校里大把追他的女生,可他一点绯闻都没有。

  到了大四,舍友忍不住轮番轰炸拷问他:“Lucien,来,说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他想了想,这样回答:“志同道合的。”

  舍友嘘他:“医学院里的女同学将来都是要做医生的,跟你够志同道合吧?也不见你喜欢谁啊!”

  他只笑笑,不再多做解释。

  医学院里女生不少,也有非常优秀的,其中有个新加坡籍的中国女生成绩与才华都十分出众,长相甜美,跟他分到同一组做过几次试验,他与她比之其他女同学要熟悉亲近一点,她是个直接的女孩,对他的那份心思毫不隐瞒,但他拒绝了她。她问为什么?他认真地想了想,却实在找不出她哪里不好的理由。

  怎么说呢,那就是一种感觉,感觉不对,什么都不对。后来他跟好友喝酒的时候,这样说。

  哈,感觉?什么感觉?荷尔蒙的感觉?好友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翻翻白眼,懒得继续跟他讨论这种问题。

  对一个人心动到底是什么感觉呢?

  很多年后,当他在塞拉利昂的黄昏里,因临时医院被轰炸而疾奔着撤离的救护车里,看见穿着蓝色无菌服的她低头为被迫中断手术的女童做止血,面色不改,冷静、迅疾、专业,在那样不合时宜的慌乱情境下,他的心微微一动。

  后来救护车驶至安全地带,她继续完成那场并不简单的手术,跳下车,路过他身边时,忽然停住,对他说:“嘿,听说你随身带着酒,借用一口?”

  他将随身携带的迷你酒壶递给她,提醒道:“当地最烈的酒,你喝一小口就好。”

  哪知她接过,仰头猛地就灌了一大口,他看得目瞪口呆,随即在她的咳嗽声中忍不住笑起来。

  如果他的舍友现在再问他,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他想他现在能第一时间在脑海里勾勒出她的模样来,噢,我喜欢呀,临危不乱、冷静又有胆量,还能大口喝烈酒的女子。

  她将酒壶递给他,狠狠地舒了口气。

  “多谢,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他刚刚从别的营地过来,医院很忙,连跟同事们一一打个招呼的机会都没有。

  “Lucien。”

  他是华人,但在美国出生长大,在家时才讲中文,念书与工作,习惯了介绍自己的英文名。

  她却说:“中文名。”

  “季司朗。”

  “朱旧。”她朗声,微笑着伸出手,与他相握。

  他更喜欢她另一个名字,Mint。她多像这种野生清凉又坚韧的植物。所以后来许多年,他始终只叫她Mint。

  因为一口酒之谊,又是救援队里唯有的两个华人,专业主修还都是心胸外科,朱旧与他自然就走得近。他们待的地方,因为疾病肆虐,还时有动乱,环境无比艰苦,繁忙的工作之余,是没有什么娱乐的。朱旧只要有空就爱往季司朗的宿舍里钻,因为他那里除了有各种各样的酒,还有好多的医书,更神奇的是,他的小书库竟然隔阵子还能更新,也不知道他那些酒与书是从哪儿来的。

  她大口喝酒,吃饭也从不节食,性格爽朗,不拘小节,与他们一堆男人并肩作战,加班熬夜,从来当仁不让。不管多么艰辛的环境里,面对多么惨烈的状况,她总是表现得非常坚韧、乐观。他对她的感情,在朝夕相处里,越了解,情越浓。

  他在很多事情上非常果断,唯独对感情,因为以前从未喜欢过一个人,反而不知如何表达。当他还在迟疑,她却在月色下,泪流满面地对他诉说压在心底的那段深刻的爱。

  那是一个同事的生日,难得有机会大家聚一聚,买了酒与肉,一群人开车去沙漠里露营。

  那晚的月色真美,他们生了篝火,把肉架在烤架上,撒上香喷喷的作料,营地平日里的伙食不太好,有肉有酒简直人间天堂,大家兴致高,举杯畅饮。

  最后她喝多了,步伐摇摇晃晃地往沙漠深处走,他起先以为她是去方便,等了许久她没有回来,他不放心地去找,发现她躺在沙地上。

  喝醉酒的她话反常地多,开始他有一句没一句地陪她说着,到后来,他变得一言不发,因为她开始反复地提及一个人,提及一段过去的岁月,她言语间对那人与那段岁月多么想念留恋,他心里就有多么难过。

  最后,他背着她在月色下慢慢地走回队伍。她的眼泪来得毫无预兆,静默而汹涌,打湿了他的后颈。

  他当时就被吓住了,停住脚步,久久无法动弹。

  她哭了很久很久,眼睛里仿佛有源源不绝的水珠。他无法想象,平日里那样明朗直爽的一个人,竟会哭得这么伤心,她心底那段感情该有多么的浓烈、多么的伤感而深刻。

  天光大亮,她只知自己喝醉,却对趴在他肩头无声痛哭毫无记忆。他也保持缄默,跟其他同事一起,戏谑她酒量不行偏要行江湖豪情。

  而他心里想要表明的感情,如天亮后的潮汐,慢慢退回心底深处。

  他不是害怕拒绝,而是害怕一旦袒露心迹,彼此再也不能如往常一般无话不说,嬉笑怒骂。

  在他看来,爱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有些感情,放在心底,未尝不美。虽然会有孤独,但他从不觉得苦。爱本身就是一件孤独的事。

  那之后,他们结束了一年的医疗救援,离开非洲,他回到旧金山,她回了海德堡。

  她忙于准备升博,他已经开始工作,彼此都忙,但每周都会写一封电邮,说些有的没的,偶尔也会交流专业上的问题。有天聊起她升学的事,他说,要不要考虑来我的母校?我引荐我的导师给你。他心里有所期待,但心想她大概不会来的,她的美好记忆全在海德堡。哪想到她第二天就给了他回复,他看着那个肯定的答案,傻傻地笑出声来,连续几天心情都是雀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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