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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即使织锦说她一万遍,柳如意还是改不了,因为她非常信奉“日子是精打细算出来的”。

  织锦说她是标准的穷人理论,为更合理化地分配手中的寥寥工资,几乎耗尽了全部的脑汁,就是再计划再节省,也不能让区区千八百大元变身成倍啊。

  织锦当然明白,柳如意这样表现自己的勤俭精神是另有目的的。她知道织锦一个月的薪水比她一年的工资还高,也知道公公婆婆的退休工资很厚实——厚实到可以质量很好地养活她和兜兜。但是,她当然不能辞掉工作,在家让婆家养活。因为她太了解这家人了,他们清高而骄傲,他们对弱者的同情不是毫无原则的,对那些下岗后挑三拣四宁肯在家吃低保也不肯做事的人充满了唾弃和鄙视。在他们离婚后,把她领回来继续做这个家的一员已很是宽容善良了,她当然不能明知人家讨厌什么自己偏要去做什么。虽然兜兜人见人爱,虽然她是人见人爱的兜兜的妈妈,但毕竟日子还长,做人的分寸总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是。

  勤俭虽然是她的生活习惯,可谁愿意握着大把的钱继续过清贫的日子?她柳如意当然也不愿意。虽然不用动她分文工资,依然可以在这个家里活得很滋润,但她要让这家人明白,她是很惜福的,没忘本,随时做好准备从这个家里搬出去过清贫的日子,从而让婆婆和织锦对她生出无限悲悯的爱怜。这不,兜兜三岁多了,除了生他,她几乎没机会向他表达母爱,吃的、穿的、用的、玩的,统统都是织锦和婆婆操办的。她要做的,就是及时地表达谢意,以及教兜兜要像爱妈妈一样去爱姑姑和奶奶就可以了。

  2

  青岛的夏日傍晚总是红彤彤的,整个天空像一片被灯光照射的橘皮,落霞优美,诗情画意。织锦的心,不觉就有些微醉的伤感,想到了马小龙。

  分手一个多月了,马小龙给她打过几次电话,她不想接,却狠不下心。其实只要马小龙一求她,或许她心一软,就又会和他好了,哪怕知道和好之后依然是没有结局的未来。

  可是,打通电话的马小龙不说话,她也不说,两人都能听见彼此的呼吸,然后总是马小龙先挂断了电话,她落泪。她知道,因为爱,她已经把马小龙惯坏了。

  织锦把车停在路边,翻看手机上的通讯录,想找个吃饭聊天的人。可是她昔日的女友们都很忙,有忙着做母亲的,有忙着拯救爱情的,有去赴约会的,只有她无耻地闲着,无耻地孤单着。

  她觉得自己像个被扔出了群体的人,张望左右,每个群体都与她格格不入,每个群体都有充足的理由不接纳她。城市人离群体生活正越来越远,对别人的提防越来越严重,就连同僚之间,你除了知道他的名字以及职务之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年龄以及婚姻状况。

  织锦郁郁地望着街上的车来人往,原来过分悠闲也是一种痛苦。

  织锦打算去罗锦程的西餐厅混一个晚上。

  罗锦程毕业后就分在了歌舞团,没上几天班就下了海,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家里人一直不知道他究竟做些什么贸易,不过几间办公室、一排电脑、几部电话,七八个员工都闲得要命,不是煲电话粥就是在电脑上玩游戏。为此,织锦曾好一阵担心,怕他的公司不知哪天就倒了。可是他的公司晃晃悠悠地开了七八年,虽然还是那副晃晃悠悠的德行,却见罗锦程买上了崭新的奥迪,新款手机一部接一部地换,随便掏一把他的口袋,都能掏出大把的票子和银行卡。

  西餐厅叫“迷迭香”,很暧昧的名字。地点选得僻静而幽雅,是本市文人雅士们的聚会场所。情侣也不少,失恋的更猖獗,而且大多是女的,都知道“迷迭香”的幕后老板又帅又有才情,她们总是把自己灌醉了,一边喝酒一边醉眼睥睨地喊:“罗老板,罗帅哥,来一曲《回家》吧……”

  织锦很难概括对“迷迭香”的印象——暧昧,糜烂,放浪而温暖。爱情像杂草一样在这里萌生又落叶,在这里归于沉寂。它就像爱情的生死场,生生死死,往复不绝。

  车过街角,织锦便看到了“迷迭香”亮在街角的灯,昏暗但倔犟,像迷醉的眼。

  织锦推门进去,里面很静,罗锦程正在吹《回家》,他最喜欢的曲子。据说很多女子曾经因为听了他吹的这首曲子而萌生了和他成家的念头,但除了金子。罗锦程不打算和任何人成家。

  金子不想和他成家,她有自己的家,老公在澳大利亚,一年只回来一两次。她留在国内的唯一目的就是给十岁的儿子陪读,等他完成中文的基础教育后再出国。

  罗锦程对她的迷恋和爱,人神共知。她不拒绝也不迎合,和他上床,不和他谈情说爱。她享受他制造的浪漫,却不容许他进入自己的生活。

  也正是因为她,罗锦程在和柳如意结婚半个月后,彻底地离家出走了。据说结婚前罗锦程就和金子好了。罗锦程本不想和柳如意结婚,可是不仅柳如意不干,父母不干,金子也不干。金子说,他不结婚,她会有罪恶感。

  那时,所有人都以为罗锦程的新欢一定是年轻漂亮妖精级别的人物。可等他们见过金子,都非常失望。金子不仅比柳如意年龄大,也没柳如意身材好。她总是淡淡地看人,眉眼之间流露出一抹倦怠,永远那么懒懒的,仿佛刚睡醒,脸上还留着昨夜的残春。

  很多人不明白罗锦程怎么会这样疯狂地迷恋上既不是美女又不年轻的金子。织锦一度也不明白,也专门为此向罗锦程发问。罗锦程有些感伤地看着她,说:“织锦,你不懂。”

  织锦问:“我不懂什么?我就知道她不仅没职业,还是别人的老婆,更是一个十岁男孩儿的母亲。”

  罗锦程茫然地看着她,说:“织锦,有种女人会让你产生死的念头,和她一起死都是幸福。”

  织锦觉得这种说法不可理喻。后来,她把这些话说给马小龙听。马小龙怪怪地笑了一下,说:“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漂亮固然重要,但风情比漂亮还重要。金子天生就是那种让男人一看就想要的女人。”

  织锦听得发呆,半天才回过神,掐着马小龙的胳膊,“看见金子时,你也有这念头?”

  马小龙笑着逃开了,说:“我就想要你。”

  那时,他们在辛家庄一带租了一套小房子,正好处在两人工作单位的中间地段。一到中午,两人就像偷吃大米的老鼠,怀着贼贼的幸福,迫不及待地跑去相会。

  和马小龙分手后,每每车子经过辛家庄,织锦的心就一揪一揪地疼。想那几盆养在小屋阳台上的花,怕是早已蔫了吧。那几尾金鱼,怕是也死掉了吧。唉,回忆是种伤害,它像小刀,每回到过去一次,它就切一刀,刀刀直中要害。

  3

  织锦找了一张靠角落的桌子,点了蜡烛,托着腮,听罗锦程吹《回家》,觉得很有讽刺的意味——自己竟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吹完曲子,罗锦程穿过美女们的媚眼如丝,径直走到织锦桌边坐了,微笑着看了看她,问:“有什么不顺心的事?”

  织锦摇了摇头,看着他,说:“哥,我怎么觉得自己一不小心成了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了呢?”

  罗锦程很纨绔地说了一声:“切!”又说,“是你脱离了社会。”

  织锦像小时候听他讲故事一样看着他,等他的下文。罗锦程点了支香烟,歪着头乐了一下,“织锦,别太清高了,不然你会很不快乐的。”

  织锦不悦,“别说我清高!这世道不比以前,说谁清高等于骂谁。谁能清高到不吃五谷杂粮?”

  “你就不吃五谷杂粮。”罗锦程的情绪好像也不怎么好,瞥了瞥餐厅里的男男女女,自语似的说,“其实你用不着因为答应了爸爸就真的嫁给何春生。”

  织锦说:“别提他!对了,今晚你请我吃饭吧。”

  “这还不好说!”罗锦程冲吧台打了一个响指,“想吃什么,你告诉服务生。”

  织锦知道他又要去忙了,也不答理他,自己叫了一客黑胡椒牛排,又叫了一杯鸡尾酒。菜还没上来,何春生的短信就来了。何春生很聪明,知道织锦不爱听他蹩脚的普通话,便很少打电话给她,有事总是发短信。

  何春生说他下班了,问她有没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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