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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完了!我的3号马呀!”鞋匠小于一个劲地埋怨自己,“我要是不补最后一双鞋就好了,才1元5角,第一场就赶不上了。”

  他继续往前赶,一直走到115栋楼房的底层,走进一家电器修理铺。铺面有15平方米左右,每张桌子上都有一台或新或旧的电视机。鞋匠小于一走进去就问:“第一场完了?”

  “完了,跑下一场吧!”从铺子的灯影里走出一个瘦高个的人来。他就是小庄家,村里有十几个买外围马的地方,他这里算一个。他叫大卢。

  大卢是广东梅县人,在村里开了一个修理铺。后来,我听他说,电器修理赚不到什么钱,还不如替大老板买外围马收佣来得快。

  “你也买吗?”大卢问我。这时,门外闪进来3位靓女。一位梳着娃娃头的年轻女子,一屁股坐在桌面上,兴奋得容光焕发。她的两只细长的美腿搁在桌面上,本来就短的牛仔裙被拉到大腿根处,露出粉色的三角裤,立即令在场的四五位男士患上“焦渴症”。

  “我赚了多少?”美腿女子问。

  大卢一脸讨好地说:“1090元。你的手气真的不错哦。”

  “太好了,小美!”另外两位女子大呼小叫地张扬。在昏暗的灯光下,伴随着赛马场电视解说员的粤语解说,那位叫小美的女子一直处于兴奋之中,索性站在桌子上,孟浪地转了一圈,在场的所有男人都愉快地打起唿哨来。

  “我一直说买3号的。”鞋匠小于看见3号马拿了冠军,开始唠叨个不停。他拿过几份《香港商报》马经专版给我,把我丢在一边,开始开动所有的智慧独自研习马术。

  (三)

  距离第二场跑马还有7分钟,门外呼啦啦又冲进来七八位年轻女仔。她们的脂粉气息与香水味一下子就占满了这个小小的电器修理铺,令人有种窒息的感觉。女仔们似乎是熟客了,各顾各找个好位子坐下,没有位子的人干脆坐在桌面上。女仔们个个有几分姿色,真可谓是美女与跑马相互媲美。

  第二场开赛时间是8时整,我拿着一张马经,看得头也昏来眼也花,不知道如何下手。

  大卢见我有抽身离去的意思,立即殷勤地走过来,赶紧给我“恶补”一下:每半个小时开场一次,每次由12匹马共同赛跑,你可以在12匹马中挑选,比如第二场是1000米,你就利用马经分析12匹上场的马的实力。

  “买6号!”鞋匠小于坚定而果敢地告诉我。

  “真的吗?”小美问。鞋匠看了她一眼,没有理她。七八张嘴叽叽喳喳地问来问去,鞋匠小于卖个关子,干脆不搭腔。

  “跟着他买啦!他的手气一向很顺,肯定不会输。”大卢说。

  我在鞋匠小于的授意下,连买了6号马。用他的话解释说,连买的性质就是,不管你买的马赢了前几位,你都有钱拿。

  我不敢多买,只买了20元。果真,6号勇得冠军,电视上外围马派出45.50元利。大卢抽佣5.50元,我净赚20元。鞋匠小于买了100元,赚了420元。

  鞋匠小于似乎受到仙人指引,一路买一路发,也一直受到众多女性的追捧。跑马跑到10时整,铺面几乎都要被靓女们挤爆了。我数了一下,共有11位女仔在与香港的跑马场同频共振。

  鞋匠小于坐在一把破旧的椅子上,抽着女仔们送的烟,吃着龙眼,当他深思熟虑之后说可以、必须、应该买几号马时,女仔们的欢呼尖叫声差不多能将房顶掀翻。

  一位叫阿香的女仔,大概是运气十分不佳的缘故吧,每赌必输,旁人劝也劝不住,两个小时输掉1600元,她傻傻地站在那里,连眼皮都不抬一下。旁边的人悄声告诉我,她的香港老公已经撕毁协议,不再包养她了。今晚她想搏一下,为明天的日子留一点钱,谁知道全盘输光。我不知道,她这样赌博以后怎样生活?

  赢了20元后,我再没有下注。就在大家盯着屏幕,七嘴八舌地议论马事时,鞋匠小于突然附在我的耳边神神秘秘地说:“阿敏,这些女仔,都是做小的。”

  我心一惊,重新审视周围女仔,她们修长的大腿穿在紧包屁股的裤子里,上身穿得单而且薄,但个个面色生辉,巧笑嫣然。这些年轻貌美的女仔呼呼喝喝,进进出出,快快乐乐,疯疯癫癫。她们在这里花着从男人身上挣来的钱财,是在寻求刺激,肆意发泄。对她们来说,输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又一个夜晚就这样被轻易地打发过去了。当然,对阿香这种人来说,与其说是赌马,不如说是拿青春赌明天,想依靠幸运女神的手来拓展她们未来的谋生之路。

  后来,我一直琢磨,为什么鞋匠小于在突然之间告诉我这些女仔都是做小的呢?当时,他是被当成赌神、财神那样地被她们围着、供着的呀?按说,被众多漂亮女孩拥戴,对一个摆摊补鞋的青年人来说,是一件很有脸面的事,可以满足某种虚荣心。我想,他一定是从骨子里看不起“做小”的,在她们神采飞扬的时候,揭开她们“二奶”的真面目让我看,就是说,他觉得他一个补鞋的,自食其力,尽管被她们瞧不起,也比她们要自尊、自重、自强、自爱。

  夜读笔记(十一)

  一、妾的地位卑微:

  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出版了一本《小妾史》,作者王绍玺先生。妾这个名称是怎么来的呢?据王先生研究,东汉刘熙《释名》的解释是:“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东汉许慎则在《说文解字》中说:“女子有罪者为人妾。”两位文学家都只讲了一个方面的史实,而没有找出根源……据甲骨文及其他记载来看,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对于战俘及不必处死的罪犯,常常是用刺瞎眼睛、砍断一肢或剃去头发等方法,把他们变为便于管理也易于识别的奴隶。妾,就是被剃了头发、受了黥刑的女奴,她们既要充当奴隶主会说话的工具,也会成为奴隶主泄欲的工具。于是,被奴隶主看中了的女奴,就会成为奴隶主的一种比正式妻子地位低贱而又与一般女奴有别的性偶伴。后来,妾不一定来自女奴,而是正妻之外的众妻的俗称,以表示与正妻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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