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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〇


  ▼第四十一章 Everybody Hurts

  很久很久以前,萧世伯给过我一张唱片,是90年代初出的《校园民谣1》。里面有一首沈庆写的歌,歌词里说:“你知不知道,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对于沈庆,我一直只记得《冬季校园》里漂亮的女生和白发的先生。那首歌初听的时候,我还挺不喜欢的,总是把它跳过去,因此被萧世伯嘲笑没有品位。

  法兰克走了以后,不知道为什么,我常常想起这首歌。有时候走在第六大道人来人往的街上,会自然而然的在脑海里浮现出那个旋律,和景岗山干干的声音,你知不知道,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12月的纽约既阴且冷,沉默的应和着我的情绪。

  法兰克离开纽约前我在一个没日没夜的项目上。资本市场的潜规则是每年要上市的企业得在12月10号前后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完成上市,一旦过了这个日子,今年没做出去的项目就得等明年,所以到了年底总有一些客户希望能把三个月的工作量在三个星期里做完。投行的基因缺陷之一,是随时可以被客户炒鱿鱼,我听说过红鲱鱼招股书交表前半小时因为和公司发生争执而被炒掉的壮烈故事,可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正因为如此,我们在每个项目上兢兢业业,不到最后一刻承销协议签字了,投行的承销费到手,谁也不敢随便跟客户说一句狠话。于是每年十一月和十二月上旬大家都忙得人仰马翻,好歹要让客户觉得我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每天需要工作16到18个小时且周末无休的时候,我常常希望自己会突然生一场大病,这样就可以短暂地偷一个懒,在家昏睡几天。但事实往往不遂人意,我发现连轴工作的时候我皮实得很,然而一到大项目做完,终于可以透一口气的时候,却会晚节不保的忽然病倒,然后浪费掉项目之间本来可以鲜衣怒马的时光。

  法兰克离开以后没多久,我生了一场大病。鉴于这个时间点和12月10号相差也没有太远,用逻辑的方法我很难推断出到底这场病是因为项目做完了的原因多一些,还是因为情人离别的原因多一些。虽然主观上我觉得后一个结论显得风雅而深情款款,但理智告诉我其实还是前一个比较有可能。纽约在一夕之间就变成了对我来说只剩同事而没有朋友的地方,我在家里烧得晕晕乎乎的时候,也只能勉强爬起来自己烧一杯从前在下城的日本超市屯的方便面。现在没有人专门让Jane家的女佣给我做米粥了,如果在这个时候矫情起来,是要出人命的。

  人往往在脆弱的时候才开始思考人生,然后得出悲观的结论。我在病得昏天黑地的时候,试图思考过我和法兰克的关系。我不得不承认,一旦和一个人耳鬓厮磨过再分开,无论这当中有怎样的缘由,道理,原则,始终都是一个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的过程。尽管我觉得我从来没有对法兰克产生过天雷地火不顾一切的爱情,但和法兰克分开其实是一个和从前离开陈正浩相比痛苦得多的过程。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往往有滴水穿石的巨大力量。那个和你分享这些生活细节的人不在了,那些细节也变得不是滋味起来。

  我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自来水。很久以前我读过一篇陈升写的文章,那里面说,没有哪个人,是离开另一个人,就活不下去的。

  我这样勉励着自己,默默的喝掉了那杯水。其实如果加了冰就更好了,我倒回床上去的时候这样想,然后自然而然的,景岗山大叔的声音又在脑海里响了起来,你知不知道,忘记一个人的滋味,就像欣赏一种残酷的美?

  这场病足足持续了一个星期。也许是我在心里自暴自弃了,反正也没有人管我,不如多做几天狗熊。

  周五下午我收到萧世伯的邮件:“贵校教堂这周末举办本年度圣诞音乐会,你和法兰克有计划来吗?”

  我盯着邮件看了半天,才回想起来其实我还没有告诉过萧世伯我和法兰克已经分开了。半晌,我按了回复键:“我打算来。一起去?”

  这个不解风情的人居然立刻回信补了一刀:“你家法兰克同学不陪你来?我一直觉得他是真正喜欢音乐的那位,而你就是附庸风雅而已。”

  我咬着牙回了信:“他去亚洲了,我们分手了。”

  我盯着gmail的主界面看了五分钟,萧世伯的回信到了。一共五个字:“王同学,节哀。”

  去波士顿之前我做了充分的准备,塞了各种感冒药和一整盒纸巾在包里。一路上我都在不停地打喷嚏和流鼻涕,以至于有一个前排座位的花白头发老太太专门走过来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我摇了摇头,谢过了她的好意。

  到酒店放下行李,我给萧世伯打电话,约他碰面吃午饭。萧世伯说不如在餐厅见,我同意了,并且提议了Harvard Square里的一家越南餐厅。

  刚坐下来萧世伯就说:“王微,你去了纽约这么久,饮食品味也没有提高嘛,还是喜欢吃这么不上档次的东西。”

  我懒得跟他计较。“最近我经常听你很久以前给我的那张《校园民谣 1》,忽然发现有些原来我觉得挺艰涩难听的歌其实还是挺好听的。”

  萧世伯正色道:“那是因为你老了。我现在都听花儿乐队。”

  我哭笑不得。“那可不,您都四张了,我也不能永远十八岁啊。”

  他仿佛若有所思:“嗯,不过其实你有勇气离开法兰克这样的钻石王老五而没有不顾身份脸面的一哭二闹三上吊,说明你的心态还有年轻的地方。”

  “是吗。”我有气无力的回答。

  “肯定是法兰克想去亚洲发展,你想着自己的职业前途就没跟他一起去,你们就分手了,对不对?”

  “差不多。”我一边低头把豆芽罗勒拌在面汤里一边回答。

  “但是我猜其实还有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可能连你也未必意识到了。”

  “哦?”我还在忙活着我的面。

  “其实你的潜意识里很可能想的是,当年你没有为陈正浩留在国内,现在也不能为法兰克回了中国,不然的话,你不就白白的放弃了陈正浩了吗?”

  我抬起头来震惊的望着他。

  “你看,我猜对了吧。”萧世伯得意洋洋的说。

  我想了一会儿,摇摇头。“不对。虽然这样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但我觉得我的决定其实跟你说的这个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觉得,我自私的想自己留在纽约,但却不能更加自私的要他也留下来。”

  “错!”萧世伯大声的说。旁边一桌有两个中年美国女人往我们这里看,我觉得怪不好意思的。“你觉得自己好像很英雄主义的放他飞走了。但是如果你确定你们俩的感情,也确定自己不想去亚洲,真正的英雄主义是把这些都告诉他,让他决定为你留下来。他可能会后悔,你也可能因此觉得始终亏欠他的,但这种为了两人感情的前途而一己承受的心理负担才是真正的勇气,你的那些看似深明大义的举动都不过是不愿意承担长期责任而已。”

  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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