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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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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走后,萧世伯若有所思的望着我:“不准备如实相告?” 我摊摊手,“如不如实也不能改变什么,你都说了,我不适合法兰克,适合像李博士那样的。” “怎么没听说你到纽约来过?”晚上我们在finale刚坐下来法兰克便问。 “没有需要我来纽约的事啊。反正毕业了就要来的,这一年也没什么可急的。”我装糊涂的说。 法兰克看起来真的有点糊涂。他好像斟酌了一下语句,“你男朋友不是在纽约大学念MBA吗?” “他最后放弃了,还在国内。” 他研究了一下我的表情:“所以,你们一直长距离恋爱?” 我觉得这样像做笔录一样的谈话实在没意思,干脆免了他的试探之苦:“不,我们去年夏天就分手了。” 法兰克好像不知道他应该怎样对这个信息进行反应。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的脸甚至可能红了一下。但我们好歹也算是老朋友了,我对法兰克确有深切的朋友之爱,觉得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所以我存了慈悲之心,没等他开口,握住他一只手接着往下说:“也许我自作多情了,但无论我和陈正浩如何,我们俩都是不可能的。我很感谢你对我另眼相看,我也觉得对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女人来说,得到你都该是值得登报三天的喜事。可我确实做不到,至少在对你公平的情况下做不到。大约等我再蹉跎个十几年,到了三十大几还没嫁出去的时候想到今天这一出,一定会把肠子都悔青的。也许如果我特别幸运,到时候还有个像李博士一样的大龄男青年愿意娶我回家。” 法兰克很勉强,但还是露出了一个笑容。他反握住我的手:“我确实不该请你来finale。每一次来这里,都是我的heart-break ingmoment。” “实在抱歉。”想到两年前自己在这里不光彩的举动,到现在我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 “别急着抱歉啊。我还有问题想问你呢。”他挺严肃地说。 我有点忐忑,不过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你说。” “我们能抛开这些继续做朋友吗?” 虽然说这大概算是分手男女常用的桥段,我还是有点惊讶于法兰克的问题。他问的方式,并不像是需要以此下个台阶,然后皆大欢喜,从此大家可以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我觉得,法兰克问的这个问题,可能真是从字面意思来的。 于是我也很严肃地回答:“我觉得是可以的。反正我们都这么熟了,又反正跟你这样的人做朋友,吃亏的肯定不是我。” 法兰克爽朗地笑了。这一次,我觉得他的笑声是发自内心的。我们举杯,约好两个月后在纽约见。 和法兰克在finale门口告了别,我忽然想去查尔斯河边走走。这里承载了我这三年间许许多多的喜怒哀乐,那些在河边慢跑的时光,和法兰克在桥上的吻,它们都从细微处在我的人生刻下痕迹。 我一边走一边想过去的事。陈正浩的大学宿舍靠近辉河路,路上当时有一家美卡唱片。我常去上海看他的那段时间,橱窗里总贴着王菲《寓言》的宣传海报:王菲穿了一件旧报纸花纹,下摆不规则的连衣裙,渔网袜子,在摆弄一架老式的照相机。那家唱片店旁边有一个水果摊子,我曾经在那里买过一根甘蔗。拐一个弯就到了松花江路,那条路上有一家叫兰州一拉的面店,虽然拉面真正做得很难吃,但是还是生意很好,也许是靠学校近的缘故吧。如果穿过南区,再穿过政肃路,就可以坐到去火车站的942路公共汽车。直到现在,我固执的认为那是我25年人生当中最幸福的时候。那种摧枯拉朽的力量,只有在那个年纪才会感觉到,以至于我和陈正浩今后所经历的所有事,和它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 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会把细节记得那么清楚吧。我一直号称我对陈正浩的大学了如指掌,其实主校区的各栋楼在哪里我一点都不知道。我了解的是政肃路,松花江路,辉河路,运光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在Ames的单人床上闭上眼睛,数过这几条路上的每一家店铺——我坐在陈正浩的自行车后座上穿过南区和这些马路,鬼迷心窍一般的在心里面想到过《鬼迷心窍》这首歌。 原来只有记忆是留在我们心里的永恒不变的。我和陈正浩最后终究没有在一起,也不会改变这些我已经拥有过的时光和记忆。而我曾经觉得难以捱过的那些分手的时刻,独自一人痛苦的经验,总有一天我都会不再想起,只有恋爱时那些微妙而幸福的瞬间,它们永存心底。 这就是陈正浩给我的,最好的礼物。 我在心里和他说了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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