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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第十二章 出埃及记

  华少来机场接我。见面他先问我:“你丫还会说中文吗?”我在接机大厅众目睽睽之下把他暴扁了一顿,施暴者和受虐者都觉得那感觉还跟半年前一样,挺对,然后我们各自松了一口气,还像原来一样相亲相爱的离开了机场。

  “好几个人说圣诞节来个高中同学聚会,我准备安排在这周六,既然你在国内就一起来吧?”上车没多久,华少问我。

  我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杨树林:“陈正浩会来吗?”

  “你希望他来,还是希望他不来?”

  我尽量装作若无其事:“他来不来无所谓,我们毕竟是高中同学,还能就此不见了不成?可是我不想见他的女朋友。”

  “成!这事儿包在我身上。”华少立刻打了包票,“陈正浩他女朋友其实…”

  我立刻回头打断了华少:“打住。打住。”我盯着他,一直到确信他把刚才想说的话咽了回去,我好像打完了一场战争,精疲力竭的仰头靠在出租车座椅后背上,闭上眼睛说:“我跟陈正浩没什么了,但我不想知道他女朋友是谁,长什么样,做什么。我不想知道任何能落实到一个活人身上的具象化的信息,暂时还不行。”

  这话说完,我松懈了下来。也许是长途旅行的疲惫,我很快睡着了,一直等车停在了我家门口,华少叫醒我,我才睡眼惺忪的睁眼,看见了专门提早下班在门口等我的妈妈。

  早在回国前一周,我就规划好了一个详细的回国必去餐厅名单,和在家每顿饭的菜单,以确保我的胃物尽其用,不浪费回国期间的每一顿饭。对于我的吃饭计划,我家上上下下都十分捧场,连久已不下厨的姥姥都亲自赶来,在给她专门预留的时间段保质保量的做出了我在波士顿日思夜想的肉龙。华少反正还在上学,干脆充当了全陪的角色,甚至被我拉去了动物园和万通批发市场。我大包小包的用美国1/8的价钱买了许多便宜货,华少愁眉苦脸的给我做挑夫,指天发誓说幸亏从来没有松口答应过女友陪她去这两个市场,以后也绝没有二回了。

  在家的日子,简直出则乘舆,风则袭裘,雨则御盖。国内的茄子特别大,国内的洋葱特别香,国内的猪特别的该杀,连冬天北京城里弥漫的那股烧煤的味儿,我闻着都觉得心下妥贴,十分受用。有一天我正不顾形象的在沸腾鱼乡捞着水煮鱼里面的鱼片时,华少忧虑的对我说:“王微啊,我听说资本主义物质极大丰富,你怎么跟刚从劳改农场放回来似的?”

  “俺们博士屯农村呗,伙食还不如劳改农场呢。”这可是我的肺腑之言。H记附近一共有四家中餐馆,HarvardSquare的燕京和香港楼,法学院附近的常熟,和神学院附近的风味亭。这四家餐馆里,香港楼和常熟可以直接忽略不计,别说在纽约唐人街长大的Mike和我们一众国内来的学生,就算对中餐相当没有鉴赏能力的法兰克也对其嗤之以鼻。燕京因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在HarvardSquare的核心区域,正对着Yard,所以自古以来都是国内学生到H记的第一顿中餐目的地,但它家的水平不高,且贵,所以往往开学一两个星期后,学生去的就少了,只有那些相对有钱,中国胃又比较顽固的访问学者,会坚持不懈的照顾它家的生意。剩下的风味亭,老板据说是从波士顿地区长盛不衰的四川饭庄出来单干的,传说菜的味道最初非常好,但自从确立了H记附近最佳中餐馆地位之后变得骄傲自满,日益走下坡路。波士顿靠谱的川菜,无论是Brookline的四川饭庄还是Belmont的四川小馆,统统都需要开车去,偏偏有车的法兰克不能吃辣,偶尔他和Mike约我和林染吃饭大多都是去MIT附近的台湾菜馆。细细想来,我对ABC的偏见,应该就是从他们不能吃辣开始的。

  “不过我那儿还不算特别差。”我又捞了一块鱼,勇敢的面对了华少“你们那不差还能更差到哪里去”的质疑神情:“我们那一LLM跟我说她同学去了北卡念书,偶尔进城在稍大点的美国超市买到了4刀一磅的中国白菜都觉得幸福的泪流满面,完全不在乎她得花一车白菜的价钱买一棵白菜这个心酸的事实了。”

  果然,华少好像有点感同身受到林染同学见到白菜时狂喜的心情,他带着一种悲悯的眼神把桌上的一盘干锅娃娃菜往我这里推了推。

  我发现,和朋友们抱怨美国的伙食是一种极为有效的示弱方法。别说华少,连一向牙尖嘴利,以至于每次我见他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生怕穿衣举止说话露了怯,被他抓住狠狠讽刺一番的萧世伯,都在听到林染同学见白菜的故事之后任我点了一桌荤素毫不搭配的菜而没有对此进行任何点评,只是在饭后带我去听了一场京剧,说是外国友人来北京的时候,这一般是保留节目。

  萧世伯还给我传达了一个消息:他考了GRE,正在申请去美国读PhD.

  这事儿要搁在华少或者我任何一个同学的身上,那都没有任何可惊奇的。但萧世伯是前辈,前到什么程度呢?他进北大化学系的时候,老狼还没毕业呢!萧世伯大学毕业直接进了微软,做和化学毫不相干的工作,业余时间读书写诗,和各种老中青文艺青年们厮混,直接熬成了钻石王老五。现在他当年出国的同学都毕业回国当教授了,萧世伯决定申请去读PhD。

  于是我大跌眼镜的问他,为什么呀。

  萧世伯高深莫测的一笑:“你看,你问这个问题,就证明你才20出头,心理上就已经老了。真正像我这样心理上年轻的人,才能够在三十多岁的高龄做出这种彻底改变人生的选择。”

  “可是,”我还不甘心,“你如果申请读商学院我还可以理解。PhD要读六年,且不说你的十多年前本科学到的知识还在不在,等你毕业都四十出头了,那时候再重头开始工作,过去的十多年工作经验不是全白费了吗?”

  “是啊,可是我就是厌倦了现在的工作,想换个环境,换个方式生活。”萧世伯极为坦然的说。“去年秋天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得了癌症去世了,她是做有机化学的,我在大学的时候专门选了无机化学,因为有机化学的试剂毒性很大,长期接触容易患癌。我同学临终的时候,说她当年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是觉得有机化学最有趣,与其用长长的人生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还不如去冒个险,最后不过是求仁得仁而已。我现在觉得她说的很对,而且我没有结婚,父母又有我哥哥照顾,为什么不冒点险做自己喜欢的事呢?最坏就是毕业没工作重新找个软件企业上班呗,那我也赚了在美国生活的6年。所以我回来就准备GRE考试,上周已经把所有申请资料都投出去了。我一向喜欢梭罗和艾米莉狄更斯,申请的绝大多数学校都在新英格兰。如果顺利的话,明年秋天就可以跟你在美国见。”

  我承认萧世伯大概是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这个决定,该想的他也都想到了,可我还是觉得他这举动实在疯狂,而且用梭罗和艾米莉狄更斯来选择申请学校的地点,这本身就是一件透着诡异的事。唯一能与之媲美的,只有北大社会学系的李猛老师放下北大老师工作去芝加哥大学念PhD的事迹。北大化学系果然是出理想主义者的地方,前有老狼,后有萧世伯,令我等凡夫俗子自愧不如。于是我祝萧世伯拿offer拿到手软,我们约定明年秋天新英格兰见。

  周五晚上收到华少群发的短信,确认第二天晚上高中同学聚会的时间地点。按照惯例,大家先吃晚饭,再转战朝阳门钱柜。十一点多,我正准备睡觉,手机叮的响了一声,是华少。

  “陈正浩刚下飞机。他说他明天晚上要来。一个人。”

  我把这条消息看了又看,回了一条“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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