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笔记杂录
>
太平广记
|
上页
下页
李之
唐王悦为唐昌令,杀录事李之而不辜。之既死,长子作灵语曰:“王悦不道,枉杀予,予必报。”
其声甚厉。经数日,悦昼坐厅事,忽拳殴其腰,闻者殷然,惊顾无人。既暮,击处微肿焉,且痛。其日,李之男又言曰:“吾已击王悦,正中要害处,即当杀之。”
悦疾甚,则至蜀郡谒医,不愈。未死之前日,李之命其家造数人馔,仍言曰:“吾与客三人至蜀郡,录王悦,食毕当行。”
明日而悦死。”
悦肿溃处。正当右肾,即李之所为也。
〔出《纪闻》〕
虚阁网(
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