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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周业为左街使,信州刺史本之子也。与刘郎素有隙。刘郎,长公主壻,时为禁帅。无何升元中金陵告灾,业方潜饮人家,醉不能起。有闻上者,上顾亲信施仁望曰:“率卫士十人诣灾所,见其驰救则释,不然就戮于床。”

  仁望既往,亟使召业家语之。业大怖,衣女子服奔见仁望,仁望怒之。洎火息复命,至便殿门,会刘郎先至,亦将白灾事,仁望揣刘意不能蔽业,又惧与之偕罪,计出仓卒,遽排刘越次见上曰:“火不为灾,业诚如圣旨。”

  上曰:“戮之乎?”

  仁望曰:“业父本方临敌境,臣未敢即时奉诏。”

  上抚几大悦曰:“几误我事。”

  仁望自此大获奖用,业乃全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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