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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放心吧,姑娘拿得回来的。”

  李知茜狐疑,民不与官斗,难不成他搭上比田三司更大的官?

  这样想来,好像也有可能,不然这种情况,除非是仇人想留下来看热闹,否则正常人都会跑。

  刚刚在梨花小巷时他是怎么说的,就是为了田大人的事情而来。

  一群人很快由远而近,接着翻身下马。

  李知茜认得其中一个,那日在王爷府他跟在田大人身边,是保镖般的人物。

  那人跟领头衙役一个点头,领头衙役便往前,一个拱手,“李姑娘身分已经是田大人义女,实在不宜在外,还是让下官护送回去吧。”语气虽是客气,但却是不容置疑。

  纪颐溯往前一步,对着领头衙役问:“敝姓纪,大人贵姓?”

  一个眼色,贺福立刻抽出随身盒子中的一层,递了上去,笑说,“各位官爷一路辛苦,一点心意,请各位喝点茶。”

  红色锦锻上满满碎金子,这要换算成银子,四五百两跑不掉。

  那十几个衙役一看,表情顿时不同了,不管银票还是珍稀首饰,都不算好用,进出钱庄或者典当,被看到了都要交代来处,碎金子却是不用,算算,一人至少可以分得三四十两,足足是两年的月银。

  领头衙役进门时见纪颐溯一副凛然的样子,所以没动手,此刻看到那层碎金子,态度自然更客气,“我姓文。”

  “文大人说李姑娘是田大人义女,不知道可有文书?”

  “自然有,这天子脚下,谁敢乱来呢?”这有钱傻子想英雄救美,不要紧,看在那盒孝敬分上,给他看看文书,好死心——田大人既然想把她弄进府,自然也都查好了,这李石榴本名李知茜,父亲是先皇时期的京生,父亲跟祖父都已经不在,这种女孩要弄入府中,再简单不过,安个“照顾孤寡”的名字就行。

  纪颐溯接过文书看了,的确是收为义亲的文凭,只不过在子女那边,却不是李知茜自己画押,而是户部二司盖了官章——这种文书当然是有的,不过通常是因为义子女年幼不会写字,故会由户部二司直接盖官章,表示虽然没有孩子亲签,也算有效用,的确算是入户子女。

  纪颐溯看完,把文书还给文姓衙役,“不过官爷,我这也有几份文书,请官爷看看。”

  贺福又赶快呈上。

  文姓衙役接过一看,整个脸都绿了,又看了第二遍,对旁边的人吩咐了几句,对方很快翻身上马,朝京城的方向奔去。

  纪颐溯见状,朗声道:“店家,有什么吃的喝的,都拿上来,没有的话,想办法张罗一下午饭。”

  那文姓衙役知道一时半刻也走不了,率先坐下,其余人见状,也纷纷落坐。

  银子的魅力是很大的,虽然时间耽搁,但却是没人臭脸,甚至有人开始吃起茶亭的干粮跟包子——这姓纪的一出手,人人差不多都能拿到两年的月银,老实说,个个心情好得不得了,心情好,嘴角自然藏不住笑,讲起能给家里添什么东西,更是不得了。

  李知茜也坐了下来。

  原本食不知味,但现在觉得有戏,感觉饿了起来,拿起馒头慢慢咬。

  等老板的炒鸡肉端上来,李知茜终于忍不住,“纪公子,你给他看了什么?”

  “给他看的是纪李两家的约婚书,还有你名下那块地的变更。”

  李知茜睁大眼睛,“约婚书不应该无效了吗?”

  她记得无效了啊,纪颐溯的大丫头传出有孕消息没多久,姑姑与姑丈,连同官媒一同前来,奶奶,二叔父,二婶婶代表李家,等官媒行文,核定退婚理由,大家再次签名盖手印,婚事就算取消。

  至于之前的约婚书,要存要毁都无妨,反正退婚书已经存证,日期又比较后面,自然是以新的为准,只是一般人不会留着就是了,又不是什么值得纪念的事物,留着干么。

  “退婚书总共三份,李家,纪家各一,官家存一,这三份都已经烧毁,退婚书既然已经不在,那么约婚书自然就有其效力,纪家的,一直在我嫡母那里放着,至于官府,纪李两家都没人去官府那边提出申明,所以存文还在,三份存二,已经足够,给那衙役的,是我嫡母手上那份。”

  李知茜傻眼,这啥状况?

  所以他的意思是……是……

  约婚书有效,那不就代表他们依然是未婚夫妻,他说就是为了田大人的事情来,是想用婚事逼退他吧。

  嫁给纪颐溯吗?

  客观说来,其实没得挑毛病,他年轻有为,外貌俊秀,也不过才见几面,知道她有难,立刻赶来,还做了诸多准备——只要纪李两家的约婚书有效,那么即使是田大人那样的高官也动不了她,无父无母,可由户部二司作主,以“无人照顾”的理由收义亲,但是未婚夫跑出来,那就另当别论了。

  文姓衙役应该是派人请户部官员过来鉴定真伪,只要户部官员确认那上面的官样印章都对,而她也承认,那她就是有婚约的人,有丈夫的女子,又怎会无人照顾呢?届时,那张由户部强行盖印的义亲文书自然得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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